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常委会会议安排,我受青海代表团团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同志的委托,向大家传达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主要精神,简要介绍青海代表团参会情况,并就贯彻落实大会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大会基本情况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5日至14日在北京隆重举行。这次会议是今年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最重要的一次会议。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举步维艰、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艰巨的大背景,如何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在“十二五”良好开局的基础上再创辉煌,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格外引人注目,意义非同寻常。
会议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的职权,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完成好大会的各项任务,将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在大会开幕之前分别召开了“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和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就国际国内形势、人大和政协工作以及开好“两会”作了重要讲话。王兆国副委员长在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上从充分认识开好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李建国副委员长通报了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议程及日程安排和组织工作。会议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参加了各代表团审议,与代表共商国是,共谋发展大计。全体代表承载亿万人民的重托,肩负继往开来的光荣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职,献计献策,共提出议案489件,建议8100多件,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和期盼。
会议取得的成果是: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计划、预算报告;审议批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
这次大会有五个显著特点:一是议题较多,重点突出。这次会议共10项议程,是数届来议程最多的一次会议。会议牢牢把握今年经济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重点就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保障人权等内容,表达意愿,并凝聚起了广泛共识。二是坦诚理性,彰显自信。这次会议的六个报告实事求是地指出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思路及措施。代表们在审议各项议题时,直面现实,坦诚相见,不回避问题。国务院有关部委负责人不惧“棘手”问题,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展示了政府官员的理性和自信,体现了对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注与呼应。三是用心履职,热情高涨。这次会议是本届人大的最后一次大会。代表们倍加珍惜机会,恪尽职守,毫不懈怠。会前,代表们深入调研视察,了解民情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为认真审议大会各项报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了充分准备。会议期间,认真贯彻会议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紧紧围绕大会各项议题,抢抓机会,踊跃发言,表现出了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四是会风朴实,保障有力。从会前开展调研、征求意见、文件起草,到会上的审议发言都始终贯穿了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会议期间不安排任何活动,并首次不安排休息日,保证了会议紧凑高效进行。会议坚持从细小环节做起,改进服务工作,强化环保节约,加强沟通协调,严格会务管理,为大会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保障。五是媒体给力,更加开放。这次会议,2000多名国内记者和800多名境外记者汇聚首都,利用各媒体对大会给予了全方位、多视角、多形式的采访报道,向国际社会充分展示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充分展示了一个更加开放、更为透明、更具活力的中国。大会期间,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我国外交政策和对外关系、经济形势与宏观调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国内贸易与对外经济合作、就业形势与社会保障、农业科技发展与促进粮食增产增收、实体经济与文化发展等问题,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大会闭幕后,温家宝总理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回应了国内外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
会议期间,我省代表团根据大会日程安排,共出席大会全体会议5次,召开代表团会议14次。3月8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吴邦国委员长作了重要讲话(全文另发常委会组成人员)。我省代表认真听取各项报告,审议审查各项议案,向大会提交建议93件,并以大会简报形式提出建议121条,主要包括把青海建设成国家光伏产业发展基地、支持青海东部浅山干旱山区水利综合工程建设、立项实施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进一步提高青海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等建议,这些建议事关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反映了全省各族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方面负责同志到我团听取了代表意见。强卫书记、骆惠宁省长率有关同志利用会议间隙与北京市党政领导和中科院、国土资源部、铁道部、水利部、教育部、民航局、能源局、林业局等部委负责人举行座谈,深化对口帮扶,加强会商对接,共促青海发展,并与国家部分金融机构、央企负责人会谈,就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对接合作项目、推动合作共赢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了广泛共识。
二、会议主要精神
会议总结了我国“十二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成就,明确提出了今年改善民生、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推进法治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统一了思想、鼓舞了干劲,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从五个方面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科学分析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严峻挑战和突出问题,准确客观地把握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明确指出我国具备在较长时期内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不少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强调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稳中求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继续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着力加强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报告提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国际收支状况继续改善。同时,要在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和经济增长保持同步。报告强调全面做好今年的工作,必须坚持突出主题、贯穿主线、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把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更好地结合起来。报告明确了今年的政府工作重点,强调要突出做好九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着力扩大消费需求、不断优化投资结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是运用增加生产保障供给、搞活流通降低成本、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等手段,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三是采取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改革等措施,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四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五是围绕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全面加强人才工作等重点,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六是通过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七是通过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对外人文交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等工作,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八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重点是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深化价格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加快推进政府改革;九是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努力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会议充分肯定了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代表们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推动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主线,贯穿了调整经济结构这个根本和改革创新这个关键,贯穿了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重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是一个合乎世情国情、顺应发展潮流、体现党心民心的好报告。代表们表示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昂扬的斗志,切实抓好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发挥好代表作用。
(二)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从五个方面回顾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强调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要求“不断增强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报告从三个方面明确提出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第一、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迈出新步伐。报告提出了推进社会领域立法、完善经济领域立法和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三个重点,强调必须把握好三点:一要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使法律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二要更加注重把修改完善法律同加强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法律的修改更具针对性,使法律的规定更具可操作性;三要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使公民参与立法的过程成为广泛集中民智、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第二、在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见到新成效。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运行、农田水利建设、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及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并结合审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农田水利建设、保障饮用水安全等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调研;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1年中央决算;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监狱法实施和监狱工作、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等报告;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三、在代表服务、对外交往、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报告强调,要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系列活动,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人大各项工作。
会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代表们一致认为,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眼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依法履行职责,围绕大局服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报告站位高、立意远、阐述新,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指导性都很强,对于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更加奋发有为地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代表们就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监督工作、改进代表服务、加强自身建设、有效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关于两高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从十个方面总结了2011年的主要工作,并从五个方面对2012年工作作出了安排:一要着力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二要着力深化司法改革,努力让改革成果切实惠及人民群众;三要着力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四要着力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基层建设水平;五要着力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从七个方面总结了2011年的主要工作,并从六个方面对2012年工作作出了安排:一要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二要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四要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五要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六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代表们在审议中认为,两个报告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体现了深化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代表们提出,要紧紧围绕审判、检察机关职能,着眼提升素质能力,不断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着力推进司法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办法。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是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这次修改工作中,注意把握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循序渐进地推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二是坚持统筹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三是坚持着力解决在惩治犯罪和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刑事诉讼活动提供明确的法律规范。修改决定共111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写入刑事诉讼法总则,并在具体规定中贯彻了这一原则。二是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化证人出庭和保护制度,明确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一律予以排除。三是完善了逮捕、监视居住的条件、程序和采取强制措施后通知家属的规定,明确规定采取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除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和无法通知的以外,要及时通知家属。四是完善了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法律地位和作用的规定,扩大了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将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妥善解决了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衔接问题。五是完善了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必要的技侦措施,同时强化监督,防止滥用。六是进一步完善了审判程序中的重要环节,调整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完善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对死刑复核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并对审判监督程序进行补充完善。七是完善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强化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八是对有关特别程序作出了专门规定,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设置特定范围公诉案件的和解程序,设置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和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代表们认为,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精神,从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方面总结多年司法实践经验,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使公权力配置与私权利保障更加合理,程序设计更加科学,体现了宪法精神,必将对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公正司法、维护正义、促进和谐发挥重要的作用。
会议通过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办法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句话”、“三升一降”、“三个平等”和“六个不变”。“三句话”: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口数计算的名额数,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分配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8名;三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的其他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三升一降”: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高于上届;党政领导干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代表结构将更趋优化。“三个平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最大特点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六个不变”,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不变,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不变,台湾省暂时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不变,解放军应选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不变,少数民族应选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占代表总名额的比例和人口特少民族至少应有1名全国人大代表不变,应选归侨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不变。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三、学习贯彻意见
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是全省上下的一项重要任务,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以有力有效的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深入学习会议文件,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大会精神的重大意义。这次会议所取得的一系列重要成果,对于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机关各部门和各州市县人大常委会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把学习会议精神与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结合起来,与学习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和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重点传达学习政府工作报告、中央领导同志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了解掌握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我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各种风险考验、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充分认识今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充分认识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牢把握我省经济“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要求以及加快科学发展的主题主线、主要路径、重要方法和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关于人大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扎扎实实做好本届常委会最后一年的各项工作,为推进新青海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牢牢把握发展大局,切实发挥人大在保障和促进新青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也是人大常委会发挥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确定了新目标、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地将人大工作重点与中央和省委的中心工作统一起来,确保省委提出的“保投资、促增长,保民生、促转变,保质量、促重建,保稳定、促和谐”要求的贯彻落实。要根据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部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实行“立、改、废”相结合,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围绕“五个转变”,着力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从我省实际出发,重点做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年确定的立法工作,为新青海建设继续打牢法制基础。要着眼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认真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活动,适时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实监督法规定的经常性监督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提供良好条件;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落实代表建议事项,回应人民的新期盼;加强代表活动组织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保证我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创新发展。
(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把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理直气壮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不渝地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要不断健全并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更健全、运行更顺畅、工作更高效、作用更明显。要把加强自身建设与弘扬雷锋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强卫书记“两封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经常性地“接地气”、访民苦、解民忧、办实事、求实效,以我们干部的“辛苦指数”提升普通百姓的“幸福指数”,树立人大干部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要加强同州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交流,加强各级人大机关队伍建设,推进我省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要认真组织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活动,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努力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民主法制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