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修改稿在充分吸收第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研究修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强,已基本成熟,11月22日,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认真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提出了草案表决稿。经主任会议同意决定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建议将本办法的施行日期定为2012年2月1日。
以上汇报,连同草案表决稿,请一并审议。
青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书面)
日期: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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