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纪要

日期:2012-03-06
字体:【 打印本页

       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1日至24日在西宁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常委会副主任沈何、桑杰、郭汝琢、刘春耀、昂毛,秘书长蔡德贵及委员共42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光荣、马顺清,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事机构、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各县及大通、门源、河南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会议还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分组审议各项议程后,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三、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
       四、部分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和修改有关条例的决定;
       五、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六、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七、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八、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会议审议了《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草案)》、《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与会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制定这些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程丽华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青海省2011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在审议时认为,今年以来,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体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一手抓组织收入,一手抓支出保障,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作为,狠抓落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效明显,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效果显现,1—10月份全省财政经济运行总体良好。希望抓紧今年最后一个月的时间,着力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继续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圆满完成今年的财政预算执行任务。
       会议还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督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和常委会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几个报告表示满意。会后由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将以上四个报告提交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印发全体代表。
       会议闭幕后,举行了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十九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