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于7月25日至26日在西宁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主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会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作了重要讲话,从经济运行、人民生活、社会建设、发展动力等方面高度概括并充分肯定了半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的新亮点新特点,并就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下半年工作,提出了要求。强卫同志的讲话充分体现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战略性和指导性,为我们深刻理解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作了系统辅导,为奋力推进新青海建设、切实提高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的能力素养指明了方向。省委副书记、省长骆惠宁全面总结了上半年全省经济工作,客观分析了当前我省发展面临的形势,并就进一步落实好省委重大部署,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做好下半年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与会人员还听取了关于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专题讲座,并交流了学习体会。这次会议节奏快、效率高、会风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坚定了信心,开得很成功。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体现在强卫、骆惠宁同志的重要讲话中,主要精神已印发书面传达提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
下面,我结合人大常委会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顺利,实现了良好开局
根据省委的总体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上半年,常委会在工作中注重计划性,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各项工作整体推进,重点工作有所创新,基本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一是认真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也是在“十二五”规划开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关键时期进行的。为了搞好这次县乡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于年初作出了《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并报请省委转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青海省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青海省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关于西宁市城中区和城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组织召开了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县乡人大换届领导小组成员按分工联点分赴各地了解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为搞好选举工作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目前,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正在依法有序推进。
二是精心筹办有关会议。省委决定今年9月份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为协助省委开好这次会议,上半年常委会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省委及时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拟定了筹备工作方案。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由省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组成三个调研小组,历时三个月,深入全省各州、地、市全面调查了解基层人大工作及建设情况,形成了五个小组调研报告和一个综合调研报告,为省委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目前省委关于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和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两个意见正在起草和征求意见。此外,我们还成功举办了第五次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座谈会和十四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研讨会,达到了交流情况、增进了解、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和宣传青海的目的。
三是依法履行各项职权。立法工作中,审议通过了选举法实施细则(修正)、信访条例(修订)、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修订)等3件省级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了西宁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和河南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青海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争取年内出台;召开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调整工作会议,确定新增立法项目7件,取消立法项目67件;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对出入境管理法、兵役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修订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职业教育工作情况、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情况的专项报告;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省政府决定取消的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决定修改的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目录》、《西宁市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办法》进行了审查;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坚持主任会议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为上访者宣传政策法律、解惑释疑、化解矛盾,督促解决了一些上访案件,有效维护了上访者的合法权益。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关于批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相应调整收支预算有关情况的报告〉的决定》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方面的3项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7人次。
四是扎实推进代表工作。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重要基础,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的重要作用。举办省人代会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将441件代表建议交有关部门办理,并选择其中的6件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进行重点督办。充分发挥代表专业小组作用,围绕水土保持治理、献血法实施办法和医疗纠纷调处办法等组织开展了专题视察、立法调研。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有计划地安排部分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为代表知情知政、提高履职能力拓宽了渠道。
五是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在常委会会议期间举办专题讲座制度,学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进一步增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调查研究,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提出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了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会风文风的规定和要求,压缩常委会会期和会议工作人员,深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上有了新的提升。
二、深入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下半年人大各项工作
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对上半年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进行了科学客观的评价,对如何化解当前面临的矛盾,进行了冷静理性的分析判断,并明确安排了下半年的发展任务,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这次会议,对于解决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赢得“十二五”良好开局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根据省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全力筹办好重要会议。集中精力,全力以赴,认真扎实做好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如期召开、顺利进行、取得成效。会后,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特别是要落实好省委的两个意见,努力开创全省人大工作新局面。另外,还要筹备开好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和第二十次西北五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并及早着手认真筹备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二,继续加强立法工作。按照今年立法计划制定残疾人保障条例、法制宣传条例、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点管理规定,修订代表法实施办法、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8件省级地方性法规;及时审查批准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全面完成各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清理工作。下半年的立法任务很重,有关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加大工作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立法任务。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拓宽公民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切实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把立法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三,不断推进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0年度省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审议201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1年1至10月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结合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开展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在监督工作中,要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充分运用法定的各种监督形式,善于抓住要害问题,督促解决那些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把握监督的落脚点,促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得到解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四,努力做好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第五,注重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调研指导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始终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依法平稳有序进行,确保选举出来的代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充分体现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依法选举产生后,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的同时,办好省人大代表异地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调研活动。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监督面,扩大向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的范围,改进报告方式,由“一府两院”直接向常委会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第六,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强卫书记在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围绕深入实施、积极实践、取得实效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全省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各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要通过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发挥代表作用,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中奋发有为,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为实现全省秩序和谐、群众和乐、民族和睦、宗教和顺做出贡献。
第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特别指出:“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强调要“做到忠诚党的事业、心系人民群众、专心做好工作、不断完善自己”,对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能力素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强卫书记强调,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能力素养。对此,我们要对照检查,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和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联系沟通,紧密团结协作,依法按程序行使职权。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审议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决策水平。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整体优势,齐心协力做好常委会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常委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围绕常委会履行职责、机关自身建设、各项服务工作,组织好第21期人大干部培训班,开展好“建真言献良策”和“工作规范化”活动,努力使机关的制度更完善、机制更健全、程序更规范、运行更顺畅、服务更高效。
同志们,全面完成今年人大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以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实绩,确保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不断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