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发昌、赵奎明辞去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期:20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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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王发昌、赵奎明的辞呈,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发昌、赵奎明辞去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