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09-02-20
字体:【 打印本页

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81128在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君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请常委会组成人员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出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在深入调研、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立足我省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各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共向大会提交代表建议504件。这些建议的内容涉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经济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大农村基层文化、教育、卫生体系建设投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力度,增强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后劲、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和谐新青海建设等方面。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将代表提出的504件建议分别交由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承办部门办理。其中,交由省政府系统办理的502件、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各1件(包括协办建议)。截至9月底,代表提出的建议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达100%504件建议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196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39%;代表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181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36%;代表建议因条件所限,需列入计划留待以后解决的(C类)100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19.7%;留做工作参考的(D类)27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5.3%;从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反馈的意见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常委会督办的重点建议和“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办理情况

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每年都要从省人大代表提交的建议中选择一些政府关注,群众关心,事关全局性的建议作为常委会督办的重点建议,今年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将何金玉代表《关于在乡以下学校实行教师津贴制的建议》(第28号)、陈海玉代表《关于加大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支持力度的建议》(第52号)、吴金才让代表《关于扩大农村牧区低保覆盖面的建议》(第173号)、金迈代表《关于将寺院贫困僧尼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的建议》(第277号)、杨卓玛代表《关于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建议》(第388号)、昂秀代表《关于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补助和报付比例的建议》(第399号)、马吉孝代表《关于湟水河水污染治理的建议》(第417号)、吴沣滨代表《关于环青海湖国际自行车赛区内建设防雷减灾工程的建议》(第503号)和《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雷电防护装置建设及维护的建议》(第504号)9件代表建议作为常委会督办的重点建议,分别交由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社保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经贸委、省计生委、省民宗局、省环保局、省体育局、省质监局、省气象局等部门办理,并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促进重点建议全面落实。

截止目前,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的9件重点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常委会领导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马福海副主任及其他几位牵头督办重点建议的常委会领导亲自听取重点建议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汇报,并就办理工作提出具体明确的办理要求。在重点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督办要求,把办理重点建议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重点建议办理带动整个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如在办理马吉孝代表《关于湟水河水污染治理的建议》中,省发改委根据加快建设湟水河流域生态治理工程的实际,在我省三江源、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工程正在实施,争取国家项目难度大的情况下,经多方努力争取到湟水河治理建设资金每年1000万元,目前已完成了《湟水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和《湟水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并将湟水河流域的湟源、大通两县生态治理工程列入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日元贷款项目,同时还在开行政府信用贷款中安排了湟水河治理工程建设资金。通过这些举措,使代表建议得到了较好落实。又如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督办的吴金才让等代表提出《关于扩大农村牧区低保覆盖面的建议》,虽然省民政厅于5月份就该建议给代表作出了答复,但负责督办该建议的内司委为了把重点建议落到实处,专门召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郭汝琢副主任亲自听取省民政厅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并就建议办理提出明确要求。106,省民政厅有关领导带领承办人员专程赴海南州就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问题与吴金才让等三位代表座谈沟通,共商解决代表建议所反映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三位代表均对承办部门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工作态度表示满意。

为了增强代表履职意识,畅通闭会期间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03年率先在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探索开展了“人大代表直通车”活动,让代表用专用信封,将人民群众和代表的意见、建议,迅速、便捷地反馈到“一府两院”领导人手中。目前,以“代表直通车”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形式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具体承办部门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如今年6月份,海晏县省人大代表万玛多杰用“代表直通车”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反映海晏县哈勒景乡因人畜饮水水源问题与二炮某部队长期协商未能解决,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请求省人大常委会关注解决。马福海副主任对此高度重视,在听取汇报后,及时作出由省军区协调解决的办理批示,该建议交办后引起了省军区领导的高度重视,经省军区积极协调,该建议反映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常委会还十分注重代表专业小组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专业小组的作用,下半年以来,农牧环保、教科文卫、政法代表专业小组,分别就我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农村信息化建设、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相继开展了专题视察和调研,代表们在视察和调研中形成的建议正在交由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之中。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特点 

今年,各承办单位按照“提高认识、统一交办、分别承办、严格责任、突出重点、认真答复”的总体要求,不断总结经验,采取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规范性、主动性、实效性等方面都有较大进步,办理质量明显提高。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领导重视,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历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领导都对代表建议交办工作十分重视,经常过问和听取建议办理工作的汇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明确的办理工作要求。在今年的代表建议交办会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福顺同志指出: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各部门的法定责任,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看作是改进政府工作、推动改革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研究办理。并要求各承办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承办的建议要知根知底,对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要亲自督办,并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马福海副主任也在讲话中强调指出: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所提建议来源于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来源于代表个人的调研实践和理性思考,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就是尊重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就是尊重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力。我们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工作自觉性,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当前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实。各承办部门深刻领会并认真落实代表建议交办会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普遍实行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办理人员具体负责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并召开厅(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层层分解,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还在今年省十一届人大四次常委会上专门安排听取了省发改委和省建设厅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及时形成审议意见分别印送省政府办公厅和代表建议承办单位。从今年代表建议办理时限、答复内容质量、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以及与代表沟通的情况来看,总体水平好于往年。建议答复的内容紧贴建议所反映问题的实质,在办理工作中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分轻重缓急,统筹兼顾,量力而为,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了代表的认可,代表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二)创新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制度,规范办理,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保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总结,各承办单位都已逐步建立健全了代表建议办理制度,规范了从代表建议登记立项、分解交办、办理答复到督促检查、跟踪落实等一系列办理程序,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义务和时限,进一步落实了“质量关”、“责任关”、“落实关”。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今年大部分承办单位在认真总结多年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提高办理质量的方法和途径,努力完善工作制度,使内部的查收、交办、催办、会办、征求意见、答复等工作环节更加规范、工作更加到位。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社保厅、省教育厅、省林业局等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办理代表建议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程序和制度,形成了由办公室统筹协调督查,各业务处室具体办理,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工作流程。部分承办单位还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本部门各承办处室目标考核结合起来,为办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代表。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是办好建议工作的重要前提,今年我们把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作为建议办理的重要环节来抓,要求各承办单位都要与代表建立密切联系机制,通过加强沟通和协调,有力地推进办理工作的开展。各承办单位在收到代表建议后,都能及时与代表联系,准确了解把握建议的初衷和内涵;办理前,事先将答复内容告知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办理中,采取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走访代表等方式,及时与代表沟通情况,协商解决方案;办理后,又与代表联系、了解是否收到答复函,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各承办部门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工作已经成为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许多承办部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与代表面对面进行交流、研究和解决问题,特别是对一些办理难度大,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不说空话,得到了代表的理解。省建设厅今年要求各承办处室在办理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主动”,即主动联系、主动上门、主动汇报,把办理过程作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查找解决工作不足的重要途径,拓展了办理工作的内涵。为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绝大多数承办单位改进办理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积极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充分听取代表意见,深入了解代表建议的意图和要求,提高了办理效率,也使代表更多的了解国家政策,了解建议办理的进展情况,产生了双向互动的良好效果。

(四)加强督促检查,注重办理实效。取得实效是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质量,讲求实效”既是省人大常委会对办理工作的要求,也已逐渐成为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目标和标准。为了集中力量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各承办单位着眼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清轻重缓急,突出办理重点,统筹安排,讲求实效,保证办理工作进度和办理工作质量,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在办理那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两基”教育、农村医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代表建议时,从多方面入手想方设法,下大力气解决。一些办理任务较重的部门结合工作重点,在承办代表建议中还选择了一些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作为承办部门的重点建议,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对办好其他建议起到了示范作用,带动了整个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来看,越来越多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不仅做到了“件件有答复”而且更加注重解决代表提出的实际问题,使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为了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一是加强了对各承办单位的协调督促检查。代表建议交办后,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与省政府办公厅和各承办单位密切联系,掌握办理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今年7月份,由常委会郭汝琢副主任带领代表建议办理专题检查组,到省政府系统4个厅、局进行专题检查,并对部分重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再跟踪、再落实。各专门委员会也分别听取了重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有针对性地提出办理要求。二是各承办单位也加强了内部督办力度,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定期通报办理情况,及时提请领导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督查措施到位,办理工作实效明显增强。

四、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少数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仍然存在重视不够,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特别是个别办理单位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存在突击办理、集中答复的敷衍现象;二是办理思路不开阔,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改进和加强部门自身工作方面紧密结合不够,尤其是办理一些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建议时,方法不多,措施不力,影响了办理质量和效率;三是部分承办单位对一些代表建议把握得还不够深透,对代表建议内容立意把握有的不是很准确,办理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四是对会办的代表建议,有的主办单位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一些协办单位也没有及时将协办意见反馈给主办单位,从而导致建议办理质量不高;五是有的承办单位办理方法简单,答复意见简单笼统,对因客观条件或其它原因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解释说明不够详细充分,与代表直接见面沟通不够,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还需加强;六是对代表未反馈的建议,承办单位没有进一步与代表沟通,没有深入了解分析代表未作反馈的真实原因。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继续落实好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20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领导对代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继续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以实际行动为代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做好服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