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青海省2008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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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财政厅副厅长程丽华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做的关于《青海省2008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克服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多种自然灾害影响的困难,狠抓组织收入工作,加强支出管理,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强化资金监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收入结构明显改善,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力度加大,支出结构优化,与民生等相关的支出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省对下转移支付不断加大,资金使用逐步得以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县乡财力的保障能力;财政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进一步增强;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推进了财政管理改革,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会议同意《青海省2008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对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确保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完成,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继续抓好财政收支组织工作,确保完成预算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对我省经济的影响,研究影响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一些不利因素,深入研究财政收入下滑趋势的原因,关注国家一些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确保财政收入目标完成。

二、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高度重视支出,加快支农、社保、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重点支出的执行进度,特别是抓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促进项目预算支出进度,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率,坚决压缩结转。继续坚持预算支出考核和预测制度,明确支出进度责任,做好支出监控。同时继续严格支出管理,从严控制预算追加。

三、强化财政职能,切实关注民生和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县乡级基本财力最低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加大对公共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使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采取积极措施,完善社会分配制度。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农业、教育、卫生、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倾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不断创新,促进预算编制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财政部门在编制2009年财政预算时要强化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促进编制综合预算、细化预算。进一步细化并提高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细化部门分类和定额项目,建立内部管理控制体系,使预算编制更具导向性、合理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五、加强财政监管力度,保障资金安全运行。各级财政部门对已下达的转移支付、重点项目资金和关系民生的资金,要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加强对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监管,进一步落实好专项资金绩效监督制度,防止预算单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继续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对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努力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做到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防止年底突击花钱,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