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08-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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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青海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0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了对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和谐青海建设重点资金的审计,注意把握总体情况,反映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规范管理,使预算执行审计服务政府决策、服务人大监督。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省发改委管理分配政府性投资情况,省文化厅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资金管理情况,湟中至贵德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

2007年,我省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这一目标,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全省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财力总量进一步扩大,收支规模再创历史新高,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民生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一是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82亿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地质勘探、企业技术改造、创新、节能、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支出达到53亿元;全省支农资金支出40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达20亿元。二是改善民生的力度加大。通过加大对教育、科学、卫生、社保等方面的投入,使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200亿元,占总支出的71%。三是稳步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非税收入改革向纵深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不断创新,进一步完善了转移支付办法,全面推行“乡财县管”,“省直管县”改革试点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

在财政收支规模持续增长,财政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虽然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长超过了中央补助收入的增长,且占全省财力的比重不断提高,但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度仍然很高,中央补助收入占当年全省财力的比重达到了80.6%。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的同时,完善政策措施、深化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对财政资金监管还有不够到位的地方,有些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严,违法违纪问题还时有发生。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任务还很重。

一、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07年,省财政厅不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政府收支分类及乡财县管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等各项改革。以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为目标,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视审计建议的整改和落实,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以下问题仍需改进:

一是部门预算编制还有待于完善,仍需进一步细化;二是目前省本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不完善,未完全实现实物费用定额与定员定额之间的有效衔接,项目支出预算未实行项目库滚动管理;三是预算执行分析和绩效考评管理仍需加强。对各部门预算执行动态掌握和预决算对比分析不够,未能充分利用决算结果。

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配政府性投资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07年,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全年共落实国债和各类专项建设资金31.36亿元,争取以工代赈资金1.64亿元,政府投资3.6亿元,实施了一批社会事业项目。全年共下达中央专项投资计划64.91亿元,下达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5.89亿元,开行贷款投资计划11.56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审计中也发现了以下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

(一)投资计划管理不规范。

省发改委对中央下达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及本省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未建立统一的投资计划管理核算体系,不能明细反映中央下达投资计划的来源、分配及上年结转情况。各业务处也没有按照各自职能建立相应的投资计划管理台账,对以前年度投资计划结转项目进行分类管理。投资项目目标设置不够明确,部分资金的分配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安排的项目内容有重复现象。

(二)省发改委所属成套招标公司扩大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补贴。

2006年省成套招标公司以“效益工资”的名义,给成套局、统建办以及本公司共计40名职工发放效益工资等194.78万元;2007年给职工发放效益工资等413.98万元。

分析形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省成套局及其下属单位多年来体制不顺、政企不分、人员混岗、改革不到位所致。

三、预算执行部门审计情况

审计省文化厅等5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表明,省级部门2007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违纪违规问题逐步减少,基本走上了规范化理财、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但在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审计省文化厅预算执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省文化厅所属省文物管理局、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财务工作重视不够,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省文物局等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工程款、弥补公用经费和发放补助等;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省文物局违规收取考古发掘费及勘探费151.71万元。

(二)审计青海省社科院发现的主要问题。

1.省社科院培训中心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19992007年截留非税收入205.32万元、坐支非税收入178.21万元;20052007年虚列支出60.84万元;课题费、科研专项经费管理不规范,扩大开支范围,巧立名目给职工发放各种津贴补贴69.43万元。

22002年元月、20034月省社科院违规给西宁市百灵鸟私立学校出借资金205万元,至审计日尚未归还;借款利息16.8万元,记入省社科院账外账。200112月给西宁天桥宾馆借款20万元,至审计日9.2万元尚未归还;借款利息2万元,记入省社科院账外账。

3.财务管理混乱,多头设置“账外账”。

抽查发现,省社科院共设置账外账14个,其中,财务室设置账外账7个,主要用于招待费、活动费等零星支出,结余资金存放于保险柜内。科研管理处设置账外账3个,主要用于招待费、加班费等补贴支出。文献信息中心设置账外账2个,主要用于餐费、电话费、购置办公用品等支出。《青海社会科学》编辑部设置账外账2个,主要用于奖金、出国费、节假日补助等支出。

(三)审计省经济委员会发现的主要问题。

1.滞留专项资金527.44万元。

1)未及时调整项目,滞留财政专项资金144万元。

对投资方青海鲁能重化工有限公司撤资不再实施的“400万吨焦炭及化工产品”项目未进行调整,滞留财政资金100万元;对投资方祁连山水泥股份公司撤资不再实施的“年产60万吨水泥”项目未进行调整,滞留财政资金30万元;未拨付西安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炭一化工项目”前期费10万元;未拨付“柴达木地区白刺种子不饱和脂肪酸提取项目、牦牛绒单纤维拉伸细化项目”资金4万元。

22005年至2007年省经委拨入企业破产补助资金8523万元,实际拨付8139.56万元,截止审计日滞留未拨付383.44万元。

2.对省经委2005年至2007年拨付的项目贴息资金和企业破产补助等资金进行抽查,存在滞留等问题。

120058月,拨付给青海伊佳民族用品有限公司的100万元资金无文件依据。

22007年拨付给西宁市经委的350万元市属破产企业水电暖改造补助资金,截至200712月市经委滞留204.83万元。

(四)审计省国土资源厅发现的主要问题。

1.截止2007年底,省国土资源厅欠拨2004年度专项资金98万元,其中土地资源调查工程资金60万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前期费38万元。

22005-2007年,省国土资源厅向西宁市国土局、西宁市液化气总站等单位出借专项资金158.54万元。

3.海北州国土局违规截留政府性基金33.63万元。

2006年,由海北州国土局承办的祁连县三岔煤矿一矿、三矿采矿权价款捆绑拍卖,评估、成交价款1121万元,已缴国库1087.37万元,其余33.63万元被海北州国土局截留。

4.管理体制不顺,政(事)企不分。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属国土资源厅归口管理的事业机构,自属地化管理以来,省地矿局及所属单位财务核算都沿用以前的管理体制,政(事)企不分、管理体制不顺。此类问题在省国土资源厅所属的环境地质勘查局、核工业地质局、土地统征整理中心同样存在。

四、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2007年度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表明,2007年省财政共拨付省本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6316.1万元,其中,高校高职奖学金和困难学生补助金606.1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2220万元。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为改善办学条件,实现我省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解决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学、就得了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各院校基本能够按照我省有关职教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但还存在挪用、虚报冒领助学金,发放不及时、评审手续不健全等问题。

一是青海省华夏职业技术学校未建立财务账簿,编造虚假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册,将当年拨入的国家助学金16.3万元未发放给学生。

二是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挪用助学金47.25万元用于弥补单位公用经费。

三是助学金发放不及时。由于部分学校在受理学生申请、初审、公示等程序时办理不及时,学校不能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益学生手中,经抽查有10所学校未及时发放国家助学金331.96万元。

四是青海省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用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抵顶学费47.18万元;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截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临时补助28.9万元,转入该院后勤服务中心作为食堂补助。此外还存在擅自改变发放标准,发放程序不规范以及建设项目实施缓慢、资金结存较大等问题。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管部门监管工作不到位;部分院校领导重视不够,有章不循。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部分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惠民政策的落实打了折扣。

(二)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01年以来,我省紧紧抓住国家加大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力度的契机,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意见,迅速、全面地启动了我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新机制。特别是2007年廉租房政策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我省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但在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规范。

1.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情况的调查、建档和审批工作进展迟缓,影响了2007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目标的完成。

20079月,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工作会议提出,到2007年底以前,向保障对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或提供实物配租,做到应保尽保。200712月,省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根据各地区上报的调查数据确定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为32687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年需求量为7674万元。12月下旬,省财政厅会同省建设厅向全省各地全额拨付了70%的省级配套资金5371万元。截止20083月底,共发放租赁补贴21560户,完成了66%,部分地区仍未完成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情况的调查、建档工作。

2.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的认定标准缺乏统一明确的细则或解释,造成一部分保障对象的认定和保障实施缺乏操作依据。

3.部分地区上报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基础数据不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

200711月,西宁市向省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上报该地区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为6748户,省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依照该数据向西宁市全额拨付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200712月至20083月,西宁市所属各区县又重新确定应予发放的保障范围为3506户,与原调查数据相比减少了48%

大通县、湟源县未实行严格的专户管理和分账核算、未按要求实行财政直接发放和国库集中支付,而是由社区提取现金发放,加之相关审批程序不健全,存在扩大发放范围的现象。

4.海西州大部分地区未按要求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海西州所属德令哈市、大柴旦行委、冷湖行委、茫崖行委、都兰县、乌兰县等六个地区没有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德令哈市、都兰县地方配套资金未按要求及时到位。

5.西宁市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存在未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贷款、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用途、挪用经济适用住房专项贷款资金等问题。

1)在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经济适用房专项贷款资金的过程中,土地、规划等环节存在未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不完备。

2)该项目批复建设内容为多层砖混结构的经济适用住房,该单位擅自改变部分土地用途,在划拨的97.5亩土地上除建设每户75平方米以下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70896平方米外,另外建设了每户90120平方米的高层商品住宅及商铺41220平方米,占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7%

3)该单位从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中挪用1.34亿元,用于西宁市房产管理局、西宁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及西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商品住宅或补充经营发展资金。

6.德令哈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存在建筑面积超标准、未按相关规定向指定对象销售、未按要求进行销售价格的预算许可和审核批准等问题。

(三)农业综合开发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表明,2005—2007年度全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91项,投入资金9.39亿元,主要安排在农业生产基础较好、耕地面积较大的海东地区平安、乐都、互助、民和县,西宁市大通、湟源、湟中县,海北州门源县,海南州贵德县,海西州都兰县等。项目内容有中低产田改造、草场改良项目、小流域治理、种植基地项目、生态治理项目、储藏保鲜项目、流通设施项目、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科技推广项目、养殖基地项目、加工项目、贷款贴息项目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对进一步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牧民收入,带动农业产业化起到了积极作用。项目管理比较规范、资金使用基本合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需改进。

1.海西州都兰县及格尔木市、黄南州尖扎县存在挪用、滞留、出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问题。玉树州、果洛州、海北州存在州县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

2.管理体制不顺,未按规定对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无偿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和专账核算。都兰、海晏、玉树、囊谦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目前还未归并到财政部门,仍由主管部门自行实施;部分县农发办未按规定建立项目专账。

五、湟中至贵德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湟中至贵德二级公路建设项目路线全长95.402公里200211月开工建设,20049月提前建成通车,该项目共争取交通部补助资金4.06亿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5亿元,实际完成项目总投资4.95亿元。项目法人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审计发现以下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

(一)勘查设计未招标。截至审计日,湟贵二级公路建设项目勘查设计费共支出1797.9万元,所有的勘查设计均未进行招投标。

(二)该项目由于设计工作深度不够,造成设计费用多支出106.9万元。

(三)代扣未缴营业税及附加费1093.71万元。

六、延伸审计项目及专项资金情况

(一)延伸审计海东地区公益性项目统建办公室发现的问题。

1.海东地区发改委统建办项目实施不及时。截止审计时,2007年统建的8个项目中,2个未开工,1个因选址不合理等问题停工。

2.项目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建设项目没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未按照《基建会计制度》进行核算,资金的拨付、使用过程不能反映资金运动的实际内容;基建资金没有按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导致工程竣工决算无法真实反映项目的具体支出和交付使用资产的明细。

(二)延伸审计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发现的问题。

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残联、乡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极大改善了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审计调查了湟源县、大通县、民和县的5个乡、15户残疾人家,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湟源县财政10万元配套资金尚未到位,建房户每户只领到6000元建房资金,每户少配套1000元。二是建房面积较大,修建费用超出了贫困残疾人可承担的数额。如大通县青山乡共有8户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危房改造,户均面积77.5平方米,工程造价户均3.5万元,除财政资金每户7000元,亲属资助6.63万元外,个人出资户均近2万元(大部分为借款)。给一些贫困残疾人增加了新的负担,造成有的房屋无法及时完工。

审计认为,贫困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其房屋改造应根据残疾人的实际经济能力进行维修或重建,防止贪大,造成残疾人过重的经济负担。建议城建部门组织专家对修建的房屋进行质量验收,让残疾人住上“放心房”。随着建材价格的上涨,各级财政应适当增加补助金额,保证贫困残疾人住房盖得起来,住得进去。

(三)延伸审计省疾控中心专项资金发现的问题。

省疾控中心是我省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检测、妇幼保健、预防医学研究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省级专业机构和科研技术指导中心,属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经费实行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批准留用。中心下设8个所、1个后勤服务中心、4个职能部门。经省卫生厅考核同意,疾控中心及下属单位14名领导实行年薪制,其中中心领导2人,2007年度人均标准11万元。

审计认为,该单位系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按年薪方式取得收入,既缺乏依据,也不符合公益性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原则,建议省卫生厅对此进行规范。

对上述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对制度规定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国家政策和机制体制方面的问题和一些重大项目的审计情况,审计厅已向省政府作出专题报告。下一步,省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

此外,“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按照审计署的部署,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紧急行动起来,抽调180多名审计人员,对我省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募集、拨付、管理全过程实施跟踪审计,截止710,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民政部门、慈善会、残联、组织部、工会、团委、企业、行政事业等部门共募集捐赠款物和特殊党、团费、会费2.03亿元。审计监督有效地促进了救灾款物的管理规范有序和合规使用。

针对这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继续推行重大项目的评审机制和预算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健全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强化决算管理和结果运用,不断实现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第二,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实现按预算编制时间和要求同步编制投资计划或项目实施计划,逐步将省级政府投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分配的到位率。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考评机制,强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预算下达的时效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应深化对其归口管理下属单位的改革,理顺单位体制、机构模式、预算和内部管理、收入分配和运行机制,做到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明确职责,强化管理。

第三,省住房改革和保障委员会办公室应认真研究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认定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尽快制订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实施细则及廉租房物业管理等配套办法,核实基数,规范运作,确保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的安全、完整、有效。

第四,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各院校要以国家实施新的资助政策为契机,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严格按规定及时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困难学生补助金。要建立完善助学金评审制度和资助项目评估制度,做到资助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确保国家助学政策落实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今后,审计机关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审计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更好地发挥审计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