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五条、《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请任免如下事项:
一、提请任命:
宋群亭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苏云峰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二、提请免去:
李文美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苏云峰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院长:刘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