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西宁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刘同德、张黄元、吕刚、王敬斋,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6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陈刚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关于《青海省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说明,关于《青海省枸杞产业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修订)》的说明,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的说明,关于《玉树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说明,关于《黄南藏族自治州平安建设条例》的说明,关于《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逢春作关于《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卓玛作关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敬斋作关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调整部分指标建议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十大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及专题询问应询承诺事项整改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省能源局、省数据局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印发了关于《青海省枸杞产业促进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废止《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和《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议案,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修订)》的审查报告,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玉树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黄南藏族自治州平安建设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委常委、省监委代理主任刘美频,副省长杨志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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