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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

日期: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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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刘同德、张黄元、吕刚、王敬斋,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5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王黎明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青海省档案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西宁市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示范中心城市促进条例》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订)》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黄南藏族自治州黄河支流保护条例》的决议,《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期间,对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0名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

副省长刘超,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后,就地举行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十三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民意、吸纳民智,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

(供图:办公厅新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