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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县聘幼儿教师工资中省级补贴标准的建议

日期: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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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青海省教育督导委员会于2021年规划,将贵南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评估验收和国家认定时间为2024年。为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贵南县委县政府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学前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但对比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内容指标,贵南县县聘幼儿教师工资达不到指标要求的落实公办园县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实现县聘幼儿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的评估指标。

事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青海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贵南县政府出台《逐年提高政府购买学前服务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政策性文件,从2022年1月起逐年提高了县聘幼儿教师工资。截至目前,幼儿教师应发工资4900元(省级补贴750元,县级承担3700元),扣除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均从教师应发工资中统一扣缴)后人均实发工资为3339元。因贵南县财政财力有限,距离实现同工同酬指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建议:省级层面协调相关部门,充分考虑贵南县财政实际困难,提高县聘幼儿教师省级补贴标准,为贵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供师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