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近年来,青海省依托“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和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简称“补奖政策”)激励,大力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通过创新生产方式、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了牧区生态、生产、生活三生融合发展,有力推进了传统草牧业转型升级,探索出一条具有高原特色的草地生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路子。青海省自2011年起,在全省实施了五年为一个周期的两轮草原生态补奖机制政策,十年间,国家累计下达青海省补奖资金218亿元,全部通过‘一卡通’的方式100%核发到户。通过对部分天然草原的禁牧和对草原实施草畜平衡管理,全省天然草原基本达到草畜平衡。目前种养结合、草畜联动为主的循环畜牧业绿色发展模式基本确立,群众调整种植与养殖互动为主的种养结构积极性高涨。但还有个别地区因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禁牧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奖补工作各项措施亟待加强。一是草牧业发展模式相对落后,降低了政策实施效果。因草牧业转型发展的配套措施还不完善,后续产业发展缓慢。落后的生产方式导致畜牧业对草原资源的高度依赖,农牧民收入增长缓慢,降低了保护草原生态及提高农牧民收入的政策效果。二是政策工作经费不足,影响了政策的实施进度。政策实施的地区大多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财力有限,特别是政策覆盖了很多贫困县,脱贫任务重,无资金用于支付政策落实费用。机构改革后,绩效奖励资金划转林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在执行政策时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人员培训等难以顺利开展或进展缓慢。
事据:草地是我省最大的水源涵养系统,也是最大的生态屏障。“十四五”期间国家继续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下简称草原补奖政策),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具体体现,是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农牧民生活改善、草牧业生产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牧区“三生”共赢的重要举措。我省作为全国草原大省,实施好草原补奖政策,对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维护民族团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极其深远的影响。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和“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三个最大”省情定位,紧密结合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以草原生态保护为主线,以农牧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促进生态与生产、生活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遵循生态保护和草牧业发展内在规律,全面推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和监测监管机制,实现草原生态环境恢复改善、畜牧业生产持续发展和农牧民收入稳步提高。
建议:一是适当提高补奖标准。结合牧区实际,综合考虑生产生活发展、饲养成本和牛羊肉价格等,建议适当提高补奖标准,建立稳定的补奖政策长效机制及补奖标准增量机制。因地制宜制定差别化资金发放标准及封顶保底,既能促进草原承包和合理利用草原,又能以草原承包证作为补充资金审核依据,确保政策精准实施和安全运行。二是重新核定补奖区域及面积。建议重新核定补奖区域、草原承包面积、牧户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将草原植被恢复达到解禁标准的禁牧区及时转换为草畜平衡区,将国家生态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草畜平衡区转换为禁牧区。三是继续实施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按不低于总补奖资金15%比例安排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省区给予资金奖励,由地方政府用于草牧业发展和政策落实的基本辅助性工作。四是加大草牧业发展扶持力度。建议进一步加大对草牧业发展扶持力度,合理规划建设饲草料基地及舍饲棚圈,继续调整优化种养结构,扩大优质牧草种植生产,挖掘秸秆饲料利用潜力,加快良种繁育及推广,促进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聚焦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好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五是完善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补奖政策效果监测及评估机制,在政策实施区域建立固定及流动信息采集点,建立相关信息实时采集、审核和上报机制,提高政策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建立评估结果反馈和政策调整路径,以评估促进政策的持续改进及优化,为政策绩效考核提供参考依据。六是加强政策保障,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草原是生态系统、生产资料及农牧民生活场所,草原问题是生态或经济问题,也是复杂社会问题。草原生态保护及修复不是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事情,要尽快建立生态保护修复绩效与行政绩效的关联机制,确保草原生态保护及修复政策的顺利实施。草原生态系统本身是一个复杂动态系统,单方面强调生产发展或生态保护会使系统偏离平衡状态,所以草原保护和修复政策应充分考虑当地社区可持续发展,在保护草原生态的同时,从教育、就业、养老等角度为农牧民提供相应保障,确保政策效果的可持续性。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农业农村、财政、林草等部门作用,形成合力,切实实现草原生态保护与牧民生产生活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