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牧区饮水工作,深入实施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累计投资64.37亿元,解决了102.5万人次的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了包括30.14万贫困人口在内 260.6万人的饮水安全水平,实现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全覆盖和绝对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清零”目标。目前全省农村牧区初步形成了2196处集中式工程、3.89万处分散式工程的供水保障体系,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分别为82%和95.6%。全省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一是供水保障基础薄弱。部分水厂建设年限较早,制水工艺达不到现阶段标准,季节性缺水和汛期供水浊度、色度大肠菌群超标、水质不稳等问题并存,迫切需要更新设备提质改造。很多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于 2005年以前,设备老化,管网破损,跑、冒、滴、漏、堵问题严重,存在间歇性停水状况,加之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供水保障水平不稳固、易反复。二是供水工程巩固提升难。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审批事权下放后,很多地方承接能力不足,受项目规划不完善、工程设计不全面、资金投入缺口大等因素影响,供水工程巩固提升缺乏有力保障。同时,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难,水表安装率和水费收缴标准低,难以实现有效维护、正常运转。三是水源地保护有待加强。一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未设置网围栏、警示牌等必要设施设备,水源地附近和上游私自放牧、野餐等行为时有发生。个别水库水面有生活坟圾漂浮,水源周边堆积污染物的问题依然存在。当前农村饮水安全政策规定“水质检测指标原则上不少于18项”,与城镇居民饮水水质共检测42项指标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四是群众节水意识需要提高。农村用水模式正由粗放型向节约型转变,但“计量用水”“智能用水”推进缓慢,群众节水意识比较淡薄,存在随意浇灌菜 (果)园、水窖储水等浪费水资源的现象,经常造成“上游长流水,下游常无水”的用水矛盾,水资源利用率有待提高。个别群众破坏供水设施私拉乱接、随意开关控制性闸阀,需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五是供水运营管理水平偏低。目前各地集中式供水工程主要采取“水管单位+协会+用水户”的管理模式,普遍存在运维资金不足、技术能力差、管理水平低、服务半径大的问题。
建议:
1.加强顶层规划设计。省水利厅应立足农村牧区供水短板,科学编制省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统筹实施水源、水厂、净化消毒设施配套、管网延伸等项目。推进建设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实现城乡供水融合发展;改造一批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整体提升农村供水水平;加快计量监测设施建设,实现农村供水设施信息化监测、智能化管理。
2.强化水源保护力度。省生态环境厅应加快完成农村牧区集中式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及水利部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加强对供水水源的保护和水源地周边地区的管理。在水源地周边安装网围栏、警示牌和相关宣传标牌,并加大日常巡察和执法力度,严禁在水源地周边放牧野炊,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污染水源现象。
3.深化供水保障改革。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大资金筹措和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提标升级项目投入力度,深入实施农村饮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同时,加强集中式供水工程消毒净化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做到“应配尽配”。推广使用智能水表,逐步用“先缴费后用水”替代传统按人收费方式,提高水费收缴率,为农村供水工程日常维护提供资金保障,全面实现以水养水、有偿供水的良好供水环境。
4.提升水质检测水平。各级水利部门应按照省水利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牧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农村牧区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在管理、服务、水质等方面对标城镇水平,实现专业化、信息化、制度化供水模式,进一步保障供水安全,推动形成城乡供水同步发展的新格局。
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农村牧区供水用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珍惜水资源、爱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倡导节约高效的用水理念、用水方式,形成良好的用水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