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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省实施村改居的建议

日期: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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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议代表:张桂萍

二、事由

青海省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省份,正面临着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村改居作为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城乡一体化发展需求:随着国家对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青海省需要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施村改居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优化城乡布局,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2. 土地资源合理利用:青海省土地资源紧张,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较大,实施村改居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土地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3.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村改居可以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 促进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实施村改居有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案据:

1. 国家政策支持: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实施村改居的政策文件,为青海省实施村改居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指导。

2. 成功案例借鉴:其他省份在实施村改居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青海省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3. 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青海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村改居有助于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建议

1. 省委社会工作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村改居规划,完善村改居政策体系,加大对村改居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投入,确保村改居后的居民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基础设施服务。对设立在乡镇的城镇社区进行整合、撤并,以属地化管理的方式归属管理。

2.在推进村改居过程中,要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在土地、住房等方面的利益不受损害,完善村改居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他们在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加大对村改居地区的产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确保村改居后的农民能够顺利适应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