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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充电桩布局建设切实解决新能源车充电困难的建议

省人大代表 马 宏

日期: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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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电动汽车的推广替代离不开经济便捷的充电网络。近年来,全省新能源车用户明显增加,尤其是西宁市新能源汽车拥有量出现快速增长。但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从了解调研情况看,西宁市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设施建设速度与新能源车增长速度不匹配,远滞后于车辆增长速度,尚不能满足当前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求。主要表现在:公共停车场所和居民小区充电桩数量少、充电桩的使用存在诸多限制、充电桩的安装设置不够合理、非充电机动车占用公共充电车位,以及公共充电设施管理和维护不到位等等。

如,202317日,在香格里拉立交桥下停车场调查,快充充电桩22组,有3辆非充电机动车(燃油车或称蓝牌车)占用车位,慢充16组,有4辆蓝牌车占用4个车位,有车主反映有4个充电枪损坏无法充电。111日,在西宁一中地下停车场,有20组慢充,7个组快充,7辆蓝牌车占用车位7个车位;同仁路西宁地矿小区立交桥下东侧停车场,8组快充、2组慢充,有3辆蓝牌车占用充电车位,西侧停车场,有5组快充、7组慢充,其中蓝牌车占用8个车位、1辆绿牌车未充电状态占用1个车位。同时,也存在充电桩设置公司各自为阵,充电业务互不兼容,这个公司的机动车充电用户无法使用另一个公司的充电桩充电等问题。

建议:

1.加快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目前,省上或西宁市等地区尚未出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从省级、市级层面应顶层设计新能源电动车充电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服务站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同步规划和建设,为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推广和普及奠定良好的基础。

2.加大公共区域充电桩(站)投入。在有条件的公众场所如餐馆酒店、各类广场、绿地等公共停车场所增设充电桩,方便市民充电。

3.加大新旧小区充电桩布局建设。对新建小区停车场在预估未来新能源车辆的发展趋势的情况下,可增设公共充电桩,提前留足设置量。对老旧小区,物业部门应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业主委员会等,解决小区电力容量不足、小区桩难落地等问题,既要结合实际增设公共充电桩位,也可在做好规划局部的情况下,允许业主设置个人充电桩,物业应积极支持配合,不应种种借口拒绝。

4.整合充电桩大数据信息。开发相关的应用或者小程序,能够让电动汽车车主通过小程序能够快速、高效的找到充电桩(站)的工作状态、接口类型、收费等相关信息,更加快捷方便服务电动汽车充电。

5.加强充电桩管理维护。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人民群众对于高质量充电桩的需求愈发迫切。要制定相关政策规定或办法,加强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的配套建设和后续日常维护管理,指导公共停车场、公共绿地区域、居民小区等开展充电设施预留以及自建桩、公建桩的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同时,明确停车场充电桩管理维护责任,蓝牌车不得占用充电桩车位,损坏的充电桩及时监测发现和跟进维护。同时,加强安全监管,保证充电站运营质量,加强对技术标准统一、用电安全监管、管理措施制定、后期维护等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