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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公安辅警待遇水平及加强智能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鲍武章

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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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提升社会治理中信息智能化建设水平,有助于公安机关更好发挥社会治安主力作用。加强警务辅助队伍力量,有助于提振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建议提高公安辅警待遇水平、加强社会治理信息智能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推动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转变,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一、提高公安辅警待遇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只有全面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才能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当前,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主要力量,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存在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因受制于行政编制,招聘辅警成为补充队伍力量的重要手段;然而近年来,公安机关辅警人才流失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辅警队伍经费保障不足。经费保障是加强辅警队伍管理的重要支撑。由于辅警人员待遇偏低,工作强度又比较大,造成了人员流动性较大,队伍不稳定。以城北公安分局为例,勤务辅警每月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学历等补助,除去个人缴纳社保及公积金部分,平均到手工资为2300余元。同时,随着维稳任务的空前艰巨和治安形势的日益复杂,公安工作任务随之急增,辅警承担的工作量越来越大,辅警人员普遍感觉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心理失衡是导致辅警队伍不稳定的一大原因。

二是辅警职业发展空间不大。职业发展空间事关辅警职业的吸引力,大多数辅警从参加公安工作到退休、离职都能“一眼望到头”,没有职级、没有领导晋升岗位、没有技术职称,就连岗位调整都十分的困难更别提职业化发展空间,导致辅警队伍缺乏职业获得感、成就感。

三是辅警“临时工”身份问题突出。辅警队伍在公安基层基础、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应急处突等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碍于“临时工”的身份,辅警在协助正式民警开展各类执法工作时往往受到群众的质疑,导致辅警队伍职业荣誉感和归宿感不强。

建议:党委、政府重视公安辅警队伍发展,通过高位推动,逐步形成辅警薪酬待遇稳步提升和社会保障机制,对标外省地区,进一步提升辅警财政保障力度及辅警工资待遇,进一步健全辅警队伍保障机制;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因素,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经费增长机制,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涨幅调整;以通过辅警队伍改革让他们“留得住、干得好、能发展、有尊严”。

二、在社会治理中加强信息智能化建设

科技信息智能化建设是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手段的突破口,是新形势下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的直接动力,是解决社会治理力量不足、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理的主力军,长期以来受科技资源、工作机制、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一直沿袭着传统的警务工作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治安形势的急剧变化以及警务功能的不断细化与拓展,传统的警务模式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治安的发展变化,越来越难以掌握当代社会治安的主动权。现实要求公安机关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转变观念,改变传统警务模式,建立与当前治安形势、队伍现状、技术水平相适应的信息化智能警务机制,坚持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最大限度地解放基层警力,提高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工作目标。

建议:

一是整合信息资源。紧紧围绕“信息基础化、基础信息化”这个中心,以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载体,按照当前社区警务工作信息化的需求,加强基层公安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内外网接入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数据库,促进信息的深层次利用,使信息化建设真正为一线基层民警服务。同时,利用各种手段推动公安内网向社区警务室延伸,积极探索暂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前台向企业和社区(村、居委会)延伸,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社会化。

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在顶层设计中充分考虑公安信息智能化建设的需求,给予财政资金保障,加大信息智能化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

三是建立共建机制。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党委政府需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打破部门之间的工作壁垒,建立共享共治共建机制,通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组织协调、公安机关主责主力、社会部门联动参与的工作模式,确保信息智能化建设最大程度服务于社会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