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是基层居民自治组织,近几年开具五花八门的证明,已成为社区不能承受之重,开具的证明不但种类繁多,而且很多证明并非应由社区开具,因为社区既不是执法机构也不是审查机构,把有些证明环节转嫁到社区,使社区公章被迫变为“万能章”。例如,关系证明、继承人证明,意外摔伤证明等,而社区工作人员有限,对居民收入多少,买过几套房子,亲属关系,有无违法乱纪行为等,往往很难准确掌握,也很难证明。
有些职能部门推卸责任,让社区担负起开证明的责任,社区不了解的情况下,无法开具相关证明,居民会认为是社区故意刁难,引发居民与社区工作者的对立关系。同时让居民对社区不满,否定了社区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和工作成绩,让工作人员也满腹委屈,影响工作,影响服务。
建议:
1.规范社区开具证明的范围,加强社区建设,规范社区服务职能,列出社区可开具的证明事项明细类别,将社区从证明的黑洞中解救出来。
2.现在都有“三证合一”等的政策,也望行政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整合证明种类。信息化的社会,让数据多跑路,居民少跑路。
3.明确公证的继承人证明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承担证明责任,不要叫证明在社区一开了之。
西宁市代表团代表:王辉
201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