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带队赴湖北开展家庭教育促进立法调研。
调研组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妇联组织等进行座谈交流,详细听取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立法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深入武汉、黄石等地社区、学校、妇联组织、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开展实地考察。
调研组充分了解了湖北家庭教育促进立法工作和构建具有地方特色家庭教育联动机制的经验做法,并介绍了我省家庭教育促进立法工作进展情况。
调研组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命运紧密相连。家庭教育促进地方立法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的具体举措,对于构建家庭家事地方性法规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调研组强调,要充分吸收借鉴湖北的立法经验和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律法规中的经验做法,在我省相关立法中,一要突出“以德为先”的鲜明导向,将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加快我省条例立法进程;二要切实推动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家长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理念、知识、方法,不断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三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抓好社会协同这篇大文章,建立健全社会各方面协调一致、共同发力的协同工作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祁敬婷,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薛建华,社会委部分委员,部分市州社会委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供图:社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