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

日期:2022-02-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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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社会建设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面对工作人员少且工作量较往年大幅增加的重任和挑战,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充分发扬开拓进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学习,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社会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两级党组的要求和机关党委的安排,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进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精准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切实保证地方法规务实管用

社会委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性,力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体现特点、呈现亮点,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接地气、行得通、真管用”。一年来,协助常委会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1件,审查批准自治州条例5件,开展2项立法调研,对我省社会建设方面的4件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并完成20件(次)法律草案以及法律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一)认真做好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

在审议青海省消防条例(修改)草案时,社会委会同省消防总队赴云南、广西学习考察消防立法经验,赴海东、黄南州等地对文物古建、移民安置小区等重点防火场所进行调研,听取消防部门、乡镇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参加立法论证会听取省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充分运用省内外调研成果对条例进行认真修改,按时提交常委会审议。

(二)切实做好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工作

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社会委以合法性审查为重点,坚持提前介入、突出目标任务,深入海西、海北、玉树、果洛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对海西州人才工作促进条例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海北、玉树、果洛三州施行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进行认真审查,为常委会审查批准社会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做好服务工作。此外,因民政部未能如期完成《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今年《西宁市地名管理条例》暂缓审查批准,待条件成熟后,重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和指导下,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立法调研组,赴省内外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改)、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立法调研。调研组深入基层,认真听取相关部门汇报,与基层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和人大代表进行广泛交流,对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的立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了解,并充分学习借鉴广西、贵州、重庆等地成熟的立法经验,完成了相关立法调研报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立法建议,为今后开展立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扎实完成社会建设方面地方性法规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

对《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废止部分省级地方性法规的议案》中,涉及社会建设方面的《青海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委员会会议对照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情况进行认真审议,逐条进行梳理研究,完成了审议意见服务工作;协助常委会做好废止《西宁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修改《西宁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西宁市殡葬管理条例》的服务工作。此外,认真完成了17件社会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积极做好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积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完成妇女权益保障法、安全生产法、体育法、家庭教育法等20件(次)法律草案及法律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同时,对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等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送来征求意见的有关法规草案等材料进行研究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坚持以民为本,强化监督实效,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民生事业是常委会监督的重点。社会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监督、问题导向,广听意见、强化实效,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顺利完成2项常委会执法检查和2项常委会专题调研工作。

(一)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今年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8月中旬至9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慈善法》情况开展检查。8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及慈善组织关于《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紧扣《慈善法》法律条文、紧密结合我省各地实际情况,注重自主学习和集中授课相结合、普遍性和针对性相结合、客观性和深入性相结合、首次将执法检查与党建工作相融合,多措并举、突出实效,赴海东、果洛、黄南、海西等地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西宁、海南等地开展执法检查。11月下旬,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报告受到常委会领导和委员的充分肯定,我委及时汇总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并提请主任会议审议后,送交省政府处理。

(二)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8月下旬至9月上旬,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全覆盖”式地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与委托自查相结合、点与面相结合的形式,重点赴西宁、黄南州、海西州、玉树州的企业、单位、学校、寺院等场所进行实地检查,认真听取各地工作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全面了解我省贯彻实施消防法情况,及时完成《消防法》执法检查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社会委召开的消防法实施情况交流暨执法检查推进会上,我省作为重点交流发言汇报中,重点介绍依靠“村警”强化巡查防控的经验做法,受到全国人大社会委的肯定和推广。

(三)开展全民健身情况专题调研。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赴果洛、海东和内蒙、上海的健身中心、体育场(馆)、社区、公园等实地开展调研,并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基层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进行深入交流。调研组认真学习了解内蒙和上海的全民健身工作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了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地区差异比较明显、体育工作人员力量不均衡、场馆运营资金缺乏等问题,建议今后要开拓思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教育,体育专业队伍建设、各种资金和体育健身设施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体育健身素养,持续推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情况专题调研。6月下旬,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认真听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改、商务、民政、妇联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7月上旬,调研组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负责同志,赴西宁、海东等地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家政服务业协会等场所开展调研。调研组充分肯定省政府相关部门在完善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大力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针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对参加技能培训的重要性认识还需提高、培训机构还需加强、培训机制还需完善等问题,提出了强化宣传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完善家政服务体系建设等建议,进一步强化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四、坚持优化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在社会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社会委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服务代表意识、认真保障代表履职。今年新组建了社会专业代表小组,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委工作的专业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委员会委员及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鼓励代表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吸纳代表意见建议。根据常委会关于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的要求,委员会把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抓手,从41件社会建设方面的代表建议件入手,精心选择代表性强、涉及面广、关切度高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及工作监督代表建议,作为社会委的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社会委多次与办理单位共同协商办理方案,认真听取有关部门专题汇报,明确提出改进要求,着重推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老大难问题,力求通过扎实的工作解决实际的问题,督办力度较大,督办实效明显。

五、几点体会

一是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中心开展工作。社会委结合机关组织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等各项要求,全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推进“一优两高”,主动把社会建设工作融入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紧扣职责定位,发挥职能作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党建引领、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二是依靠常委会分管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社会委开展的每一项重要工作,无论是安排部署工作,还是开展立法监督、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常委会分管领导均深入研究思考,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指导,亲自牵头开展各项检查、调研,并对报告等重要材料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对委员会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质效起到重要作用。三是围绕群众和社会关切,突出工作实效性社会委始终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重要位置,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规范慈善活动、全民健身情况、家政服务培训、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民生事业入手,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各种方式,使委员会各项工作内容贴近群众、工作重点倾向群众、工作成效惠及群众!

一年来,社会委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新成效、迈出了新步伐。但同时我们也看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是:社会委与部分对口单位的联系和交流还不够密切;社会委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任务新要求,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学习和切实改进。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协调,着力破解难点和短板,务实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社会委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立项、精准选题、依法履职,主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立法工作

(一)做好《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初次审议工作

(二)做好《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初次审议工作

(三)做好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的审查批准工作

(四)做好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的审查批准工作

(五)做好《黄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社区治理条例》的审查批准工作

(六)做好《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七)做好社会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

二、监督工作

(一)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执法检查

(二)做好全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三)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

(四)做好全省家庭教育情况专题调研

(五)做好社会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六)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相关工作

三、代表工作

做好社会委职责方面的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等工作

四、自身建设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践行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注重党支部建设,按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要会议和讲话精神,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支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三)强化业务知识学习,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其他工作

(一)召开省人大社会委对口单位(部门)联系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情况,通报2022年立法、监督任务,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认真做好全国人大有关专委会对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报送修改意见和建议。做好全国人大社会委来青执法检查、调研、考察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做好省人大专委会对有关法规征求意见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加强同全国人大社会委、各省(区、市)人大社会委及各市州、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沟通,促进工作开展。

六、完成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