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人大常办字[2022]27号
关于印发《全省人大开展
“五级代表进两室、联系群众办实事”
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全省人大开展“五级代表进两室、联系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3月30日
全省人大开展“五级代表进两室、联系
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近年来,通过各方持续努力,我省“两室”(乡镇(街道)代表联络室、村(社区)代表活动室)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为充分运用好这一载体,不断探索和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途径,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拟在全省人大系统开展“五级代表进两室、联系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为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加快建设产业“四地”,奋力推进“一优两高”,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贡献人大代表智慧和力量。
(二)目标任务。坚持“党政所急、发展所需、群众所盼、代表所能”,以代表为主体,以两室为载体,结合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创新代表活动形式,厚植人大工作群众基础,实现全省五级人大代表进两室常态化长效化,做到代表常进、群众常来、联系常有、效果常见,代表履职活力充分激发,代表联系群众效能明显,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形式
全省五级人大代表根据就近就便的原则,以代表(专业)小组为基本形式,代表较少的可与邻近小组联合开展,采取调研、视察、座谈、走访群众、约见机关负责人、向选民述职、建议督办、接待选民群众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主题活动。
三、活动内容
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市(州)、县(市、区)、乡(镇)级人大代表结合实际,充分依托已建成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以“进室”开展活动为牵引,深入原选举单位,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实地了解群众的意见和愿望,积极建言献策,推动解决问题,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省各族人民群众。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知识。向选民群众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全国人代会和省人代会精神,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宪法法律法规、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以及同级人大开展的工作。
(二)开展代表履职学习和经验交流。开展各级人大代表之间和同级代表之间的经验交流,学习人大工作常识和代表履职知识,通过代表之间的沟通交流,寻找差距和不足,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新时代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聚力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加快建设产业“四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等内容,以及我省“十四五”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总体要求,聚焦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持续释放内需潜力、高水平建设国家公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平安青海建设等内容,开展统一组织的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活动。重点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法、环境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统一组织的执法检查活动。
(四)接待选民和人民群众。各级人大代表通过进两室,座谈了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广泛听取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检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各级人大代表可对今年本级人代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也可对往年尚未办理落实的代表建议进行“回头看”。
(六)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各级人大代表可以向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进行述职,听取意见建议,也可以以代表(专业)小组形式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工作评议。
(七)开展代表约见活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情况,代表(专业)小组可约见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直接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加强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八)检查督促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代表(专业)小组可对由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推动落实。
四、阶段划分
全省“五级代表进两室、联系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3月-4月)。各级人大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活动方案和计划,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任务,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9月)。全省五级人大代表结合实际工作,紧扣活动主要内容,主动“进室”,深入基层,推动活动走深走实。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年内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结合职能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各级人大常委会统筹安排,各专门委员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结合工作组织开展。
第三阶段:建议反馈(10月)。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整理记录,及时交两室所在人大工作机构,经梳理汇总后分级交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各级人大根据交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采取与群众面对面或集中公告等形式进行答复,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1月-12月)。各级人大总结主题活动开展情况,梳理经验做法,查找短板弱项,提出工作建议,探索建立主题活动长效机制,推动活动高质高效持续开展。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大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不断提质增效。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总结交流、选树典型、经验推广等工作,引导代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街道工委)要及时制定计划方案,做好各项活动的开展落实工作,保证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各级人大代表要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优先参加代表活动。特别是人大代表中的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进两室、联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地人大要健全完善代表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等工作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聚焦聚力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把百姓的“急难愁盼”办好、办实、办到群众心坎上,努力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要把主题活动与代表履职档案建设结合起来,把代表参加主题活动情况作为填写履职档案的重要内容,全面体现活动开展效果和代表履职成效。
(三)强化督导指导。各级人大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跟进,加强工作调研,强化指导督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根据联点分工适时开展督导指导。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及时掌握实施情况。各市(州)和县级人大有关领导要结合实际强化督导指导,确保活动整体推进、深入开展、见到成效。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人大要注重总结活动中内容实、效果好、有特色的创新做法、生动事例和优秀典型代表事迹,利用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手机APP、代表微信群及公众号、广播电视、人大报刊等媒体媒介加强宣传报道,形成各级人大聚焦聚力、广大代表积极行动、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