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代表工作计划
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全会精神,不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更好发挥作用,深化和拓展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抓紧抓实中央和省委精神的学习贯彻
1.加强代表政治思想建设。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代表专题培训、列席会议、参加活动等工作,帮助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贯彻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引导代表正确认识代表的角色定位、职责使命和行权方式,做到对代表身份的认识不走偏、对肩负职责的定位不走偏、对履职行权的范围不走偏,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
2.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代表联络机构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加强代表工作力量,为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提供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支持和保障。
3.做好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严格依照宪法、选举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安排,研究起草有关选举工作文件。会同各选举单位,共同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等工作。
二、做细做好全国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
4.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全面了解全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5.认真研读讨论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做好代表研读讨论拟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的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的组织服务工作,认真收集代表意见建议,按时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6.协助代表酝酿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认真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收集、整理、提交工作。服务代表参与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跟踪了解我省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7.服务保障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有关会议、学习培训、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的组织、联系等工作。探索开展跨区域专题调研活动。
三、协调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相关工作
8.做好会前视察调研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各选举单位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全面了解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认真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9.做好大会服务保障工作。省人大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代表出席会议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10.严格落实会风会纪各项措施。加强代表会风会纪教育,严格遵守大会各项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住会制度和请假制度,确保会议出席率、投票率。
四、丰富拓展联系代表的内容和形式
11.坚持省人大代表中的省级领导与原选举单位联系。担任省人大代表的省级领导带头加强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年内至少参加1次所在选举单位组织的代表活动、调查研究或到代表“两室”接待群众,充分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积极反映和解决群众诉求,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
12.拓展联系范围和形式。完善和落实各项联系制度,结合参加会议、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等,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联系对象,拓展联系范围,制发《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联系手册》,以制度机制确保联得广、系得紧、做得实。
13.拓宽专门委员会联系代表渠道。进一步健全专门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代表的工作机制。积极组织相关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基层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督办重点建议以及人大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等富有特色和成效的代表活动。
14.持续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邀请相关领域、提出相关建议以及参加有关立法、监督、调研活动的代表列席。按照每位基层代表在任期内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的目标,提高邀请列席代表的精准度,侧重邀请基层代表和尚未列席过常委会会议的代表。
15.深化代表工作部门与基层代表的联系。注重发挥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的职能优势,通过专题调研、实地走访等形式,密切与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沟通联系,经常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推动联系代表更接地气、服务代表更有温度。
16.协调“一府一委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工作。进一步规范“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参加活动。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加强对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统筹协调,增强代表参加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及时处理参加相关活动代表的意见建议。
五、着力强化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17.提高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实效。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拟定主题,委托督促各选举单位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在联系群众、深入基层中积极发现并反映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支持和鼓励代表在调研视察的基础上提出议案和建议,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予以推动解决。
18.加强对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的指导。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结合代表的行业和专业特点,创新活动方式,探索开展富有特色的代表(专业)小组活动,进一步提高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9.加强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全省人大组织开展“五级代表进两室、联系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充分运用“两室一平台”规范化建设成果,以用促建,塑形丰神,提质增效,不断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切实做到“室门常开、代表常来、群众常见、实事常办、效果常有”。
六、不断加强代表自身建设
20.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常委会重点工作和代表普遍关注的问题,采取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年内在“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挂牌“全省人大代表培训基地”,举办新任省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各级人大共同做好“智慧人大”网络延伸运行的培训工作。
21.规范代表依法履职。引导代表珍视代表身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持续推进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严格落实“两个办法”,坚持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各选举单位通报代表履职情况。
七、扎实推进代表建议“两高两重”
22.提高代表建议工作质效。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要求,一体推进代表建议提出、分办、交办、督办、办理、答复、公开、报告、评价等工作。着重建立和落实代表提出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做好会中集中审阅、初步分办服务工作。
23.开展清零和选优活动。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视察,协调有关部门加大B类建议“回头看”力度,争取实现本届B类建议清零。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24.做好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深化落实“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头督办,省政府副省长分工领办,省人大专委会对口督办,常委会委员专业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有关机关和组织领导主动承办”的大督办机制,确保督得深、办得实。继续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带头督办领办代表建议等相关制度向基层延伸推进、落地落实。
八、持续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支持
25.巩固提升“两室一平台”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面总结“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情况,梳理经验成效、查找短板弱项、提出工作建议,向省委作出专报。召开全省人大“两室一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积极探索“两室一平台”与“基层立法联系点”融合试点工作。
26.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机构联系会议。首次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机构联系会议,交流情况,推动工作,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