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代表工作计划,将代表工作放到与立法、监督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常委会党组主要领导策动、分管领导带动、主任会议成员推动、各专委会促动、各级人大联动,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体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代表工作续写了创新发展新篇章。
一、“大事”上担当,三级人大换届圆满完成。今年的市州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根据省委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人代工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度保证。起草并报请省委印发了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牵头修订了选举法实施细则,提请常委会作出了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市州和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并购买分发工作资料,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贯通培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首次运用视频开展贯通式培训,省和市州、县区、乡镇四级2000余人参训,邀请全国人大工作人员进行讲授,培训效果明显。三是组织督导。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任会议成员包片联点督导指导,严把政治、结构、素质“三关”,选举产生代表2.8万名,过程风清弊绝,结果人民满意。
二、“强基”上作为,两个重点建设成果丰硕。今年是“乡镇人大建设年”三年活动的收官之年,也是“两室一平台”建设的规范之年,人代工委既抓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也抓具体实施、督促指导,两项建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一是乡镇人大本固基强。今年针对性实施五项提升行动(制度规范提升行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机构建设提升行动、平台建设提升行动、代表联系提升行动),经过三年努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得到持续性发展、发生重塑性变化、取得整体性提升,全社会对乡镇人大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普遍提高,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趋于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务实管用,基础设施和经费保障明显改善,履行法定职能开展代表活动丰富有效,干部流转使用力度空前,代表结构和素质能力优化提升,代表联系群众更加经常深入。社会各界普遍反映,通过“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人大组织变得更强了,人大作用变得更大了,人大地位变得更高了,人大干部变得更活了。二是“两室一平台”遍地开花。坚持立足基层、贴近群众、覆盖城乡,重点加强区域布局、建设标准、组织管理、活动机制、意见处理五个规范,建、管、用三管齐下,共建成“两室”2202个,基本实现乡镇街道、村和社区全覆盖,确定全省人大“两室一平台”规范化建设示范点12个并授牌,依托省级“智慧人大”构建一线贯通、一网覆盖的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广泛开展“入室”活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全部进室,部分副省长首次进室,五级代表共同进室,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有效。
三、“质量”上着力,代表建议工作成效明显。代表建议接地气而行、察民情而得、聚民智而成、惠民生而为,我们秉持“一份代表建议,蕴含一份期盼,承载一份责任”理念,从六个方面推动代表建议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提”上把关,落实“四个二”机制(组团前和组团后两次会审、与本级和上级有关单位两级沟通、代表团和议案组两层审核、网上和网下两线流转),代表提出建议265件,实现减量提质“少而精”。二是“交”上加速,年初召开代表建议统一交办暨集中督办会议,交与督同步推进,实现了网上交办、书面交办、会议交办“三位一体”,建议交办更加及时和准确。三是“督”上拓展,完善落实“大督办”机制,今年首次由部分省委常委根据部门职能督办代表建议,督办的主体增加、数量增加、效果增加,18件重点督办建议A类结果100%,首次在常委会会议上编发了各督办主体的督办情况,首次同时听取审议了办理、督办报告,办与督同台亮相。四是“办”上加力,54个承办单位强化领导、责任、时限“三落实”,A类建议达85.7%,主动开展“回头看”工作,既办当年、也办往年,B类建议累计销号272件,占比75%,有望实现届终清零。五是“评”上探索,创新开展“三次评”——常委会会议满意度测评,专题视察面对面评议,提出代表背靠背评价,评出了真相,评出了动力。六是“推”上着力,首次全省性推进领导干部督办领办代表建议工作,各级党委、人大、政府218名领导干部督办领办代表建议190件,进一步形成了坚持人大制度、重视人大工作、尊重代表权利的浓厚氛围,有效增强了代表的价值感成就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议案1件、建议90件,其中10件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创历史新高。
四、“管理”上从严,代表委员履职扎实有效。继续强化代表是职务、有职就有责、履职受监督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代表和委员履职管理,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履职自觉进一步强化,质量效率进一步优化。一是“三率”提高。两会(人代会、常委会)出席率分别达到98.7%和92.9%,专委会会议活动参与率达到94.9%,比上年提高五个百分点,参与人员发言率100%,有的意见建议吸纳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转化为人大立法监督内容,代表和委员的履职情况通报了常委会会议和有关部门。二是知政督政。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80余人次,参加常委会、专委会的法规审议、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等900余人次,向省政府提出民生实事项目建议70余条,视察省法院、省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参与监督省委组织部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等。三是强化培训。持续举办第四期培训班,组织省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市州人大代表工作机构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代表联络室负责人一起培训,供需双方同堂学习,实现了基层省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组织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3期代表培训和6期网络培训班。人代工委派员下基层宣讲和授课18次。四是投身“疫”线。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的前方后方,时时能听到人大代表的声音,处处能看到人大代表的身影,事事能收到人大代表的援助,展现了人大代表为人民的风采。五是主动述职。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提交履职情况报告,常委会委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履职情况报告,提交率100%,自觉接受监督蔚然成风。六是密切联系。调整充实代表专业小组成员,重新确定联系对象和范围,将三联系拓展为五联系,制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联系手册》,以制度机制确保联得上、联得广、联得常。
五、“规范”上加强,选举任免工作有序顺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着力推进讲政治具体化实践化,圆满完成了人代会、常委会各项选举任免工作。一是坚持政治规矩。引导代表和委员明确政治责任,严肃审慎对待手中权利,在投票表决中体现政治担当,消除了表决中存在的“未按”现象,各项选举任免均实现全票或高票,保证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二是严格原则程序。加强同省委组织部及“一府一委两院”的协调联系,严格核对各种任免材料,认真做好任免服务保障工作,年内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人次,代表辞补和调团180人次,组织任前发言12人次、宪法宣誓26人次,各项工作依法有序。三是探索任后监督。将制定《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工作办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十四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深入调研,广征意见,起草修改,推动人大任免权与监督权有机结合。
六、“固本”上用功,自身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针对人力不足、能力不强、努力不够的短板弱项,靶向发力,综合施策。一是强学习、重铸魂。支部集体学,专题活动学,通过网络学,学悟领袖思想以立心,坚定理想信念以立志,践行人民民主以立命,恪守党纪国法以立身。二是转作风、紧联系。到全国人大汇报沟通,到外省人大学习借鉴,到基层人大调研指导,得到了支持,学到了经验,掌握了情况,特别是一年内深入8个市州25个县区50多个乡村社区指导督导工作,广度深度前所未有。三是扬优势、树品牌。发掘资源潜力,组织开展了“与代表一起学党史讲党课”“与代表一起到乡村促振兴”“与代表一起走基层送温暖”“与代表一起进两室听民声”等系列活动,打造具有辨识度影响力的支部品牌。四是重宣传、展形象。代表工作多次得到栗战书委员长、王建军书记、信长星省长、张光荣副主任的批示肯定,多项代表工作在中央、省外、省垣主流媒体报道,“两室一平台”建设、代表建议工作、代表联系群众、代表热议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等情况被全国人大、省委推介,青海故事、人大故事、代表故事的引领力、影响力、感召力显著提升。
一年来的成绩,得益于领导加持、发挥引领作用,制度加固、发挥保障作用,代表加油、发挥主体作用,专委加温、发挥助推作用,各级加力、发挥协同作用,自身加压、发挥主力作用。同时,工作中存在一些制度措施的推进落实尚不到位,工作创新和提炼宣传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自身内功与工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匹配等问题,需要重视改进。
2022年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我们要进一步提振精气神、打好收官战,勇于善于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担当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选举任免重点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做好省人大代表选举相关工作;二是做好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任免工作,代表的辞补和调团工作;三是修改完善任后监督办法,争取早日出台实施。
基层基础重点工作:一是全面总结三年来“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并向省委专题报告;二是召开全省人大“两室一平台”规范化建设交流会议,为示范点授牌并补助适当经费,做好示范点培育、确定、提升工作;三是在海北理想信念教育学院挂牌“全省人大代表培训基地”,并举办新任省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
代表活动重点工作:一是在全省人大组织开展“五级代表进两室 联系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拟定方案,推进工作;二是支持有关专委会开展富有特色和成效的代表活动;三是适当增拨代表活动经费,促进各选举单位扎实开展省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活动;四是开展考察调研,研究制定并在基层推动民生实施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五是认真做好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培训、参会、建议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探索开展首次跨区域专题调研活动。
代表建议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代表建议工作各项制度向基层延伸推进、落地落实;二是开展先进承办单位评选活动;三是一体推进省人大代表建议提出、交办、督办、办理、答复、公开、报告、评价工作,届内B类建议实现“清零”。
履职管理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两个管理办法”,从严从紧从细强化履职管理,将履职情况作为代表连选连任的基本条件;二是健全通报制度,省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和活动情况,由承办单位及时通报,年底由人代工委进行汇总,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向省委组织部、各选举单位、代表所在单位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三是选举产生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后,及时开展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加强作风纪律教育,引导代表履好职尽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