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立法计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要求,以高质量立法助推民族自治地方高质量发展,省人大民侨外委近日协助黄南州、海西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立法论证会,邀请省内专家、学者对黄南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海西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修订进行立法论证,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为两个自治州做好条例修订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
近年来,省人大民侨外委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健全完善民族法律法规,确保民族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针对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力量薄弱的实际,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指导力度,切实帮助自治地方推进民族法治建设。坚持提前介入,立法指导工作中坚持关口前移,积极借助外脑,发挥立法智库作用,对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反复研究论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赴当地或请基层人大工作人员到机关,面对面研究讨论,手把手指导修改,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做到全面系统指导,切实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全程参与,着力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立法项目的启动、起草、调研、论证、审议、修改等环节,按照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全程参与,主动沟通对接,提供精准服务和指导,不断提高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立足实际,力求立法指导工作贴近实际、解决问题,积极加强与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制机构联系,争取给予帮助和支持,更好衔接国家政策。在坚持维护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注重突出立法的时代性、特色性和可操作性,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下一步,省人大民侨外委将继续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决策部署,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主线,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动我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进程,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供图:民侨外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