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省人大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为切实做好《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审查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情况,征求意见建议,4月19日,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陈小宁带领调研组赴西宁市开展立法调研。
此前,环资委就条例征求了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了立法智库专家论证会,对条例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了充分论证。在认真梳理研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调研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西宁市湟源县、城西区、东川工业园区,实地查看城市公共卫生间管理运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环卫设备运行管理、垃圾中转站运行等情况,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基层职工进行现场交流,详细了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短板弱项。
调研组指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是重要的民心工程,依法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人为本,平衡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需要和推动民生的关系,既要有“严”字,又要体现“情”字,在严格规范的同时,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科学合理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设置禁止性规范。要坚持精细特色立法,既严格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又要将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成熟的经验做法提炼吸纳到条款规定中,在做细做实有特色上下功夫。要坚持问题导向,合理规范摊点经营管理、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下一步,环资委将认真梳理和吸纳各方意见,提升审查质量,确保条例有效管用、可操作,为推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