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日报]开创预算绩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
——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省级层面首部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性法规

日期:2023-05-11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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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王新平 周 雷

    财政政策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稳定经济运行和推动经济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提升效能,更加精准、可持续。财政工作要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解决好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绩效问题,推动财政资源聚力增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政策实现目标。

发挥人大立法职能

全力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2022年11月,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二审通过了《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的必然要求,是破解当前预算绩效管理难点堵点的迫切需要。《条例》是目前全国首个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在全国预算绩效管理立法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先行示范作用,对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出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目标任务。2021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提出“统筹抓好财政、税收、审计等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的重大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安排在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提出,由财经委协同财政厅加快绩效管理立法进程。两家在共同调研湖南、重庆省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经验做法和立法意见基础上,商讨了条例草案的体例、框架,围绕绩效管理主要环节,确定章节及内容,在无上位法可供借鉴的情况下,共同推进创制性立法。草案文本起草后,财经委认真研究提出了30多条修改意见均被采纳,同时建议省财政厅征求财政部相关司局的意见建议,共同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在常委会初审、统审的基础上,提请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为全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促进立法与改革衔接

以立法破解改革中的难点

目前,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尚未建立。

《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将绩效理念、方法、措施、责任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及监管全过程,着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条例》构建了权责明晰的多方参与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明晰了各级政府、各预算部门、财政部门、第三方机构的权利义务。同时,加强了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形成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格局。《条例》硬化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安排预算的前置条件、将绩效运行监控作为整改纠偏的具体举措,使预算安排和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条例》健全了激励约束并重的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将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对下级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并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内容,积极调动下级政府和部门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了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有力推动了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条例》建立了规范透明的绩效信息公开及法律保障体系,将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分别随同预算草案和决算草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并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通过规范绩效信息公开、加强人大监督、明确违法责任,倒逼各地、各部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全过程,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强化执法监督

以法律法规利剑促进条例落地落实

人大作为法律的制定者、法律实施的监督者,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监督力度,夯实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草案提交人大审查制度。将预算绩效监督有效融入预算审查监督全过程、全流程,加快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从注重平衡性审查向结构性审查转变;从数字、数据、报表审查向政策、依据、标准审查转变;从注重审查批准向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约束转变;从规范性审查向绩效性防风险审查转变,有效助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对《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看法规规定落实了没有,法定职责履行了没有,全面了解条例执行情况,以执法监督促进条例落地落实,以法律法规利剑助力、护航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持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