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1月20日在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黎明

日期: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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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是青海发展进程中牢记嘱托、努力拼搏、感恩奋进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第三次亲临青海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我们指路领航、把脉定向。四级人大、五级代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与全省人民一道同心同德、奋楫争先,凝心聚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

一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自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省委对人大工作各项要求,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锐意进取,全面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重要关键之年交出了一份履职尽责的合格答卷。

(一)以坚定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建设为根本,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上担当作为

常委会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始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是深学笃行重要讲话精神,铸牢信念忠诚之志。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政治要件办理台账,做到思想认识坚定、措施行动明确,以专人专责清单化推进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全省人大系统紧跟紧随的坚实步伐和自觉行动。

二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作用。严格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持做到重大部署、重要工作省委有安排、人大有行动,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前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省委请示报告57件次。省委书记吴晓军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全年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要求省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继续高质量做好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圆满完成各项重大选举任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3人次,组织任前发言7人次,宪法宣誓10人次,确保党中央和省委人事意图顺利实现。

三是认真贯彻省委部署,推动中心工作落实。按照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发挥表率作用,紧扣省委确定的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重点工作,围绕落实包联重大项目、宗教寺院、乡村振兴联系点建设等工作任务,带头调研,督促推进,解决问题。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推动规划顺利实施。聚力以绿色算力为引领的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分阶段赴省内外专题调研,为青海锚定算力产业新赛道提供决策参考。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着眼点,推进设立昆仑国家文化公园调研论证等工作,助推区域文化上升为国家重要文化战略。

四是坚持改革法治相统一,守正创新稳中有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把近年来在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法”的形式固化下来,将改革的“进”与法治的“稳”有机融合,努力以法治护航改革发展、以改革赋能人大履职。全面完成省委确定的2项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三审出台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强化“国之大者”法治支撑走在了全国前列;修订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并提请大会审议,优化完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有力推动改革与法治相促相进、相得益彰。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为民履职行权。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国字号”立法联系点落户格尔木为契机,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推动34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提质增效。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和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智库、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作用,开展民生领域立法“五级论证”,民主立法水平不断提升。采取会议报告与书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对常委会任命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任后监督,首次听取审议10名“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测评评价,以人大监督推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迈出新步伐。有序推进市州县区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促进民生实事项目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六是全方位宣传展示,更加坚定制度自信。聚焦体现新时代新征程青海人大新作为,充分展示根本政治制度的显著优势,高规格开展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系列活动。按照“讲政治、促发展、重实干、严作风、展形象、提精神”的目标要求,召开全省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举办青海人大历史展览,全省各级人大、各立法联系点、高校师生及相关部门2000余人次学习参观;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积极参加中央、省委和全国人大各类学习班、理论研讨会等专题学习培训;开展纪念林种植、经典红歌“快闪”“人大代表讲坛”、书画文创作品展;召开纪念座谈会,举办全省人大系统知识竞赛、学习心得交流等活动,印制主题图册和新闻宣传报道集,编纂全省百名人大代表履职故事文集。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并高质量完成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14项系列庆祝活动,积极营造“懂人大、讲人大、爱人大”的浓厚氛围,全方位宣传展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青海实践的丰硕成果,全角度体现了青海人大70年奋进历程和可喜成就。

(二)以服务中心大局、建设现代化新青海为己任,在坚持依法履职上担当作为

常委会紧扣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建设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国之大者”“省之要者”,高质量谋划推进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各项工作。年内制定、修改、废止省级地方性法规21件,审查批准法规条例38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个,开展执法检查3次、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研3次,作出决议决定18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研究确定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5次,辞补调省人大代表117人次。“一府一委两院”主动支持配合人大履职行权,相互联系更加紧密,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工作协同更加高效,以法治护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更加有力。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合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围绕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常态化听取和审议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推动整改落实,全力当好“中华水塔”法治守护人。开展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并围绕黄河保护法和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在“一问一答”中回应关切、“把脉开方”,达到了找准问题、理清对策、凝聚共识、共抓保护的目的。围绕探索规范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开展专题调研,向省委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坚持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连续29年举办“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深度挖掘“黄河故事”“生态故事”,已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环保宣传品牌。积极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公园法等生态环保领域立法意见征集工作,20余条相关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简报编发,在国家立法中发出了青海声音、体现了担当作为。

二是聚力产业“四地”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统筹推进盐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制定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强化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的法治支撑。着眼培育清洁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快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发挥能源优势,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开展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推动生态“美丽资源”转化为旅游“绿色产业”。紧扣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制定枸杞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依法助力“小枸杞”成为“大产业”,在以法治引领促进产业“四地”建设、保障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中迈出新步伐。

三是提升财经监督质效,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围绕落实全年既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地方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调整部分指标建议等情况的报告,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推动全年既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落实。围绕加强统计工作法治建设,开展统计条例专项调研。深化拓展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提质增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调研报告,首次选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阅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相关涉企法规清理工作,立改废同步推进,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以人大监督“硬举措”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四是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紧扣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专题调研并听取专项报告,继续推进“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充分发挥人大和人大代表在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协同并进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有效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任务落实。为高效利用青海水资源,保障水利工程质量,制定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提高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和流域防洪减灾的法治化水平。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青海种业发展,开展种子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切实运用法治方式提高依法治种兴种水平,为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五是依法促进社会事业,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聚焦推动解决高等教育发展难题,听取和审议全省高等教育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报告,开展人大代表“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三张清单”落实主题视察活动,围绕引导高校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增势赋能、人才强校、核心竞争力提升等提出12条工作建议,推动高等教育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聚焦补齐创新短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听取和审议我省十大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的报告,为统筹推进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夯实基础。加快健康青海建设,首次开展区域协同立法,促进藏区藏医药事业发展。开展人大代表“促”儿童健康主题视察活动,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文化领域立法,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调研,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立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求。围绕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开展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推动我省社会保险事业全面发展。围绕涵养良好家风家教,加快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步伐,切实回应人民期盼,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努力让每一项工作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六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为维护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及时制定安全生产条例,组织邀请国家部委专家和专业领域人大代表委员,协同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检查的专业性权威性。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监督推动民事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实效。发挥法院、检察院、社区、律师等行业代表专业优势,收集加强和改进对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升专项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为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开展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档案条例立法调研,完善规则体系,弘扬社会正气,促进安定和谐,以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良法善治取得新进展。

七是加强民族法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立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委会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专题询问应询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实地调研并听取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做好专题询问“后半篇文章”,以人大监督共促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高质量发展。去年全国人代会青海代表团提交的关于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的议案,被全国人大采纳吸收到国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之中,并作了专项答复,为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贡献人大力量。以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工作重点,组织代表赴玉树、果洛、黄南等地开展调研,推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审查批准自治州、自治县关于藏传佛教事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传统文化保护等一批条例,为做好新时代青海民族工作、提高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规范依据和制度保障,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八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维护法治和谐统一。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人大工作,紧跟国家立法进程,推动实现省、市(州)两级立法条例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全省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效。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修改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听取和审议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成立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推动法规清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信访接待全过程,推动信访工作行为与群众信访行为双向规范。深化推进“八五”普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尽人大之责推动法治青海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

(三)以尊重支持代表、发挥主体作用为重点,在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上担当作为

常委会坚持“人民选我当代表,当好代表为人民”理念,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最大努力让代表履职的获得感更足、荣誉感更高、归属感更强。

一是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严格落实代表、委员履职管理办法,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中的困难问题。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各类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提前实现新任基层代表学习培训全覆盖,受到五级人大代表一致好评。首次举办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人大代表开放日”活动,多渠道助力代表充分发挥作用,提升代表监督质效。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围绕法规审议、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等工作,组织代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200余人次,精心组织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活动,得到国家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并首次就调研报告建议诉求作出书面答复,对相关问题的解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是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不断健全代表建议提出办理机制,建立完善规范代表建议答复、办理过程评估、办理结果评价、承办单位表彰、优秀案例评选等制度。持续深化“大督办”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连续6年带头督办,省委常委对口督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员督办,省政府副省长主动领办,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268件建议全部按时办结,其中24件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结果全部为A类,代表满意率达100%,全国人大联络动态专题编发推介我省做法。首次通过报纸、网络等形式,择优评选出11件代表建议办理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公布,持续推动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聚焦“国之大者”、紧扣“省之要者”、立足“民之望者”,提出议案1件、建议102件,其中3件被全国人大列为重点督办建议,代表议案建议转化为给青海人民谋幸福的良策实招。

三是密切代表同群众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通过多种方式保持密切联系,推进常委会列席代表见面会常态化,“六联系”制度得到持续深化。“两室一平台”建设提档升级,“四提四品”行动纵深推进,高标准建成2400多个联络室、活动室,基本实现“有阵地、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有经费”工作目标,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形式、载体更加丰富多元。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基层人大建立健全代表信息公开、履职档案、述职评议等制度。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在民主法治、民族团结、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基层治理以及抗震救灾等各条战线,展现了人民代表为人民的时代风采和奉献精神。

(四)以全面从严从实、建设“四个机关”为标准,在坚持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上担当作为

常委会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四个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群众和代表满意的模范机关。

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牢牢把握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目标要求,按照常委会及机关“一主四辅”方案计划,及时跟进安排部署,精心组织推进实施,持续加强督促落实,实现专题学习、纪律党课、研讨交流、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整改落实7个环节全覆盖,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确保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把“六项纪律”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进一步增强,实现了党纪学习教育与人大工作双促进。

二是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省委基层党建工作“六个一”要求为抓手,全面落实“四强”党支部建设要求,持续巩固提升模范机关建设成果,切实以高标准党建领航新时代人大工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支持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严格执行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及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措施,不断改进调查研究、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全年省人大机关发文同比减少14%,机关内部考核压减6项指标,清理微信公众号及工作群组13个,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等工作,拓展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持续巩固人大机关团结干事、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和工作氛围。

三是强基固本提升工作效能。聚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高素质人大工作队伍,健全完善人大干部教育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优化绩效考核,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树牢鲜明选人用人导向。精心组织和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市县人大主任、全省人大代表履职、人大系统年轻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等各类培训,常委会会议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开展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提升代表委员和人大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机关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持续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顺利完成青海省人大工作研究会换届工作,高质量完成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青海人大工作研究课题,研究能力水平得到提升。加强新闻宣传平台建设,在人民网青海频道开设青海人大专题,主动配合央视今日说法栏目,完成守护三江源纪录片制作并在多媒体宣传,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全年各类主要媒体刊发新闻稿件千余件,全方位多层次讲好中国民主故事、青海故事。

四是凝聚人大工作合力。常委会支持指导各级人大立足地方实际、发挥自身优势,依法履职尽责,创造性开展工作。审查批准西宁市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市场管理等条例,保护西宁人民的“母亲河”,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支持海东市率先出台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行动方案,审查批准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青海实践。海西州制定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和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加强省内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地方性法规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海南州持续深化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实现州、县、乡三级民生实事项目由“为民作主”转变为“由民作主”,让人民当家作主变得具体生动、可感可知。海北州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促进条例地方立法工作,探索形成上下贯通、协同推动的立法工作机制。玉树州、果洛州整合立法资源,首次开展促进藏医药发展区域协同立法,审查批准玉树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加快推进果洛州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进程,取得积极效果。审查批准黄南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指导黄南州组织千名人大代表进村入室开展“高举法治旗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平安黄南建设”主题宣讲活动。省市州人大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地方立法更接地气、代表履职更加务实。

常委会主动加强对外沟通联系,协助做好全国人大在青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视察等工作。加强与周边省区及兄弟省市人大交流学习和经验分享,在互学互鉴、互促共进中增进合作共识。持续推进“智慧人大”拓展运用并向基层延伸,推动信息化建设与人大履职深度融合。按照中央和省委外事工作统筹部署,组织派出4个团组分赴美国、古巴、日本、哈萨克斯坦等8个国家,积极开展对外友好访问及合作交流,受全国人大委托做好赞比亚国民议会议长来青访问接待工作,充分展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地方人大工作特色。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市州人大常委会制度,通过定期走访、调研督导、联动执法检查、代表联合视察等形式增进工作协同,全省各级人大交流互动、工作质效明显增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常委会取得的工作成绩,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省政协大力支持合作、各地各部门各方面密切协同配合的结果,是每一位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努力、全省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和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力度还需持续加大;监督刚性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成果转化运用的制度机制还需持续完善;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和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水平还需持续提升;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式载体还需持续创新;常委会自身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同步走过了70年的光辉历程。我们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对人大工作各项要求、推进人大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总结了在青海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六个始终做到”的工作体会:要始终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只有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人大工作才能有方向、有力量、有作为,就会发挥出显著政治优势。要始终做到坚定制度自信。只有深刻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的先进政治理念、鲜明中国特色、深厚文化底蕴,进一步坚定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人大工作才能坚定信心、继往开来,就会富有成效。要始终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只有把人大工作的“根”深深扎进人民土壤,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青海实践,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人大工作才能根基更牢、底气更足、活力更旺,就会生机盎然。要始终做到服务中心大局。人大工作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主动担当、敢作善为,人大工作才能更有地位、更有权威,就会大有作为。要始终做到依法履职行权。人大工作只有坚持以宪法法律为依据,以法为要、以法促行、依法履职,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人大工作才能有力有效、规范有序,就会行稳致远。要始终做到提能效强自身。只有牢牢把握“四个机关”职能定位,不断提高服务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才能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就会不断完善发展。

二、2025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聚焦中心任务,聚力依法履职,聚合各方力量,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政治要件来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精神,精心组织实施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坚持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对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坚定信心和实际行动。

二是进一步服务中心大局,坚持依法履职。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开展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举办“江河源环保世纪行”等活动,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围绕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制定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促进条例。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绿色算力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十五五”规划纲要初步审查及编制工作专题调研,出台档案条例、统计条例、土地管理条例及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紧跟上位法修订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动物防疫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工会“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围绕全省高等教育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打好人大依法履职“组合拳”。

三是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强化法治建设。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认真落实省委重点改革任务要求,高标准推进常委会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和依法治省工作,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人大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质效。制定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督促和保障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审议意见督办工作机制,提高审议意见办理的法律效力,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巩固拓展“八五”普法成果,不断深化青海民主法治建设。

四是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促进代表履职。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代表法,适时启动青海省实施代表法办法修订工作,开展立法调研。严格落实代表、委员履职管理“两个办法”,制定省人大代表履职记录,出台青海省人大代表履职述职评议办法,探索建立省人大代表资格联动审查工作机制,引导激励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和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渠道和方式,加强代表纪律作风建设,推动代表依法履职更加精准、更加务实、更加高效。

五是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建设“清廉人大”。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营造机关踏实干事、勤劳干事、廉洁干事的良好氛围。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培训工作,精心组织常委会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创新意识。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密切各级人大联系协作,以“智慧人大”信息化建设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赋能增效,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和建设。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大会各项任务。继续依法履行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寓监督于促进发展之中,做到支持不干预、监督不指责、帮忙不添乱,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立足新起点,面向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开局起步就要实干争先的信心和决心、以依法履职就要狠抓落实的恒心和韧劲,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