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月23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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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青海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前,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计划报告和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大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财政经济委员会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在省委坚强领导下,2021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一优两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开启新局,产业“四地”建设扎实推进,发展动力活力有效激发,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有力有效,城乡面貌不断改善,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同时,也要看到,我省生态保护任重道远、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内需增长后劲乏力、创新能力总体不强、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民生保障仍有短板弱项。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计划报告和草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指导思想明确,目标积极稳妥,重点任务突出,政策措施可行,符合我省实际和“十四五”规划要求。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青海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青海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为做好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各地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打造“高地”、建设“四地”为抓手,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有利于稳定经济的措施,提高政策执行效能,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工作提早部署,政策发力适当靠前,财政资金和信贷投放尽早下达,抓好一季度稳增长工作,确保平稳开局。


二、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牢记“国之大者”,全面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好“中华水塔”保护行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深入推动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展城乡垃圾治理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科学制定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体系,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实践横向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机制制度,切实发挥河湖长制、林长制作用。


三、加快建设产业“四地”,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从强链、延链、补链入手,着力构建盐湖产业协同发展新体系,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着眼助力全国能源结构转型、降碳减排,持续建设国家大型光伏风电基地,抓好在建水电工程,加快省内骨干电网建设,大力引进培育新能源配套产业,加快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立健全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快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健全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重视发挥我省支柱行业重要支撑作用,推进转型升级改造,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全力稳住产业增长基本面。更加注重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抓好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专项债券项目,强化动态监管,加快执行进度。扩容提质信息、健康、家政、养老等服务消费,推动新型消费加快成长。


四、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帮助市场主体排忧解难、渡过难关,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积极参与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航空口岸、陆路口岸建设,提高贸易便利化服务水平,高质量建设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等开放型平台,完善支援协作机制,打造对口援青和东西部协作升级版,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五、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在发展中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解决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巩固“双减”成果,促进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以健康青海行动为载体,统筹“五医”联动改革,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守护好各族群众健康。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好民生实事项目,推动新的生育政策落地见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坚持“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抓好防灾救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平安青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