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30日在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日期: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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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张泽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服务保障“一优两高”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3109件,审结123429件,同比分别上升10.22%和11.69%。其中,省高级法院受理案件2392件,审结1949件。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811件,判处罪犯6640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审结煽动分裂国家、间谍、暴恐等犯罪案件16件,判处罪犯17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案件888件,判处罪犯1149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案件1808件,判处罪犯1787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3件,判处罪犯151人。严惩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7件,判处罪犯80人,其中副厅级以上2人。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原局长董某某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某某犯贪污、受贿、行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39件,审结230件,结案率为96.23%。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判处公职人员6人,财产刑12821.72万元。建立涉黑恶犯罪案件逐级报告、专项指导、督察督办、线索移交等七项机制,开展“百日攻坚战”“六清行动”。依法审结门源“3·20”案、西宁“袁氏兄弟”案等大要案。公开宣判“日月山”埋尸案,对张某某、马某2名主犯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其中3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坚持逐案分析涉案地区、行业、领域存在的易发问题和管理漏洞,发出司法建议书116份。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与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认真落实律师辩护和代理意见制度机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对17名被告人宣告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5件,对62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对2730名罪犯减刑假释。加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完善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机制,发布5起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省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46个,值班律师工作站34个,聘任特邀调解员422名,采取多元解纷方式调处案件16033件。果洛、玉树、海西中院分别与川滇藏部分中院建立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协作机制,共促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完成“七五”普法任务。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选派优秀干警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精准服务“六稳”“六保”,依法保障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领导下,认真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全力为抗疫护航。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并且向省政府提出了《依法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意见》。依法审结苟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党某某妨害公务案等一批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发布涉疫典型案例5件。坚持防疫和审判两手抓,强化网上办公办案,疫情期间网上立案23530次,电子送达94597次,网上调解 13139次,网上开庭4245次。

  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5789件,同比上升12.48%。出台《加强金融纠纷审判工作的意见》,与省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制定《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企业破产管理人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破产管理人增补工作。加强对省投资集团公司、盐湖股份公司和玛尔挡水电站破产重组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全力支持企业重组脱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向社会发布《青海法院2017-2019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通报知识产权典型案例10件。青海民族大学与青海金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与甘肃高院签署《深化甘青合作共同服务保障兰州——西宁城市群高质量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为兰西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服务脱贫攻坚,省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9年脱贫攻坚先进单位。

  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060件,同比上升111.93%。积极参与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做好相关案件的审理。在三江源生态法庭的基础上,设立青海湖、祁连山生态法庭。三江源生态法庭审理的被告人贡某某等3人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入选最高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40余家媒体同步直播三江源生态法庭审理的两某某非法持枪猎捕马麝、雪鸡案,在线观看达1900万人次。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审查规则》《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完善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审理机制。海南中院首次司法确认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与海南州生态环境局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审结“血渭一号大墓”特大盗窃案,对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四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47万元,文物修复和维护公益赔偿金40.8万元。川甘青三省法院、检察院共同构建黄河流域上游水源涵养区司法协作机制,增强保护治理黄河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服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884件,同比上升30.19%。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64件,同比上升84.27%。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38.86%,同比上升2.17个百分点。省法院起草《国家工作人员常态化制度化旁听庭审活动实施方案》,以省委依法治省办名义印发。规范涉“大棚房”、违建别墅等行政案件的受理和审理,积极参与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活动。连续十二年向社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布典型案例5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坚持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依法保障民生权益。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3562件,同比上升8.13%。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13350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1份,促进家庭稳定和睦。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117件,保护合法借贷行为。审结人身损害、医疗、交通事故损害纠纷等案件2458件,保护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81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66件,执行到位金额250.74万元,发放执行救助金214.86万元。印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筹改革试点意见,依法维护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建成集诉讼引导、网上立案、速裁调解、救助服务等功能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实现诉讼服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班玛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双语导诉仪和双语文书拷贝机,便利藏族群众参与诉讼。研发道路交通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实现道路交通案件一网办理、一键理赔。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296.8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被救助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27.08万元。

  切实解决执行难。受理执行案件37498件,执结33733件。省委召开全省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省依法治省办出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1号文件”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始终保持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高压态势,公布7219名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3016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8人刑事责任。建成全省法院统一执行办案平台,强化关键节点管控,规范执行办案标准和流程。加强执行监督力度,落实“一案双查”。完善网络司法评估拍卖,建立省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机制。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优化查封、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某晶体公司等涉案企业固定资产进行“活封活扣”,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深化阳光司法。坚持全面依法公开审判、执行,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和庭审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3.05万篇,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28549件,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信息37.64万条,公布执行信息60.72万条,公开比例和及时率均列全国法院前列。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共参审案件10196件。全省法院全部入驻“天平阳光”APP,法院工作新媒体宣传矩阵逐步形成。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法院工作信息14376条。

  四、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认真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出台《办案人员权力清单(试行)》《院庭长审判管理与监督权力清单》,确保放权不放任。强化“三评查一审核”机制,完善院庭长静默式监管系统,确保监督不缺位。对1721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随机抽查15492份裁判文书,定期评查庭审活动3102场,对所有案件进行结案网上审核,督促纠错整改8347件。加强审判质效分析研判,总结推广以“管减问督”四联机制、“红黄牌”问责机制等为保障的审判管理“黄南经验”,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91.5%;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1%。

  深化配套机制改革。出台《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规定》《参考性案例工作意见》《规范均衡结案管理办法》。调整聘用制书记员招录程序,建立聘用制书记员跨区域“一对一”岗位调整机制。研究制定《保护法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实施办法》。与中国邮政公司签署集约送达战略合作协议,依托邮政网点资源和配送资源,切实解决“送达难”。西宁中院建成集约送达中心,试运行期间集约送达案件498件,完成率达96.8%,个案平均送达时间3天,送达效率大幅提升。优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将西宁地区基层行政案件划归西宁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切实避免行政诉讼“主客场”现象。拓展法院人才引进渠道,首次开展聘任制公务员招录,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名聘任制公务员担任信息化高级主管。

  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加大信息化应用督导力度,完成全省法院干警信息化应用操作现场评估,推进信息化深度应用。实现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获最高法院通报表扬,并向全国法院推广。生成卷宗 126966件,电子卷宗覆盖率 95.38%。加强信息化应用研发力度,完成最高法院委托的诉讼风险评估系统研发。上线“藏汉法律互译系统”等应用平台,与“全国法院送达平台”“检察院案管卷宗平台”等系统对接,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五、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开展支部书记述党建,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先进模范学习活动,组织观看全国模范法官、江西省高级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西宁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陈志秀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省法院6个集体和6名个人受到全国性表彰,39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有关单位通报表扬。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广泛开展干警读书会、研讨会、学术征文等活动。邀请最高法院实务专家举办《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参加最高法院“法院大讲堂”“云端连线”专题培训,组织网络专题测试活动,掀起学习《民法典》热潮。组织干警参加调训55期,调训干警108人次,举办各类培训23期,培训干警6686人次。与省检察院联合举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全省法院系统134人参加培训,参考干警通过率达59%。与省直机关工会联合举办全省法院系统书记员技能竞赛。加强双语诉讼能力,编译出版藏汉双语诉讼文书样式。选派33名优秀干部赴青南三州两级法院挂职锻炼。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虚报冒领补助等专项整治。针对司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构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组织“清风润万家”廉洁家庭好榜样活动,筑牢法院干警拒腐堤坝。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省法院党纪政务处分17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人。

  六、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决议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细化分工,加强跟踪督办。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来青调研期间,组织召开与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题座谈会,充分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省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执行工作整改落实情况,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西宁、海东、果洛等3地6家法院执行工作开展调研,选择典型案例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积极参与省人大组织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邀请省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46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12·4宪法日活动。主动加强与政协的联系,认真办结政协委员的提案。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日常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广泛凝聚共识。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审结刑事抗诉案件34件。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各级法院邀请检察院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183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依法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大力支持,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有的机械办案、社会效果不佳,有的办案能力不强、审判质效不高,有的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二是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难度和压力增大。三是司法改革创新突破不够,体制机制综合配套改革存在落实不到位情况。四是法官队伍老化、司法人员流失比较严重,边远地区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全省法院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省委“一优两高”战略,更新司法观念,狠抓规范管理,夯实基层基础,统筹加强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奋力谱写新时代青海发展新篇章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司法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省法院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引、根本遵循,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聚焦司法保障“十四五”规划,把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具体化为工作措施,着力化解“四期叠加”矛盾问题,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省法院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根本,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新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主动置身于新青海建设。紧扣国家安全稳定大局,严厉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安全感。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服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用好司法惠企惠民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精准服务“六稳”“六保”。紧扣社会矛盾和受案数量变化,科学调配司法资源,确保圆满完成审判执行任务。

  三是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做到换位思考,把群众的需求当作自己的需求来满足,把群众的利益当作自己的利益来维护,把群众的疾苦当作自己的疾苦来对待,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用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切实提升民事权利司法保护水平。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在减负去繁、便捷利民、民生保障上下更大功夫,切实将司法为民举措落到实处。紧扣“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后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审理各类涉农案件,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四是以公平正义为目标,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紧紧围绕中央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审判监督管理、廉政风险防控、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配套举措,牢牢抓住审判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审判标准化建设,健全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完善审判质效控制机制,确保规范廉洁用权。坚定不移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坚持向改革和科技要效能,力争在提高审判质效、完善诉讼制度和创新社会治理上取得更大成效。

  五是以接受监督为动力,汇聚改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增强人大意识,增强代表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度,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六是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着力解决政治、思想、纪律、作风不纯的问题,深入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增强干警做群众工作、化解纠纷、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强化廉洁意识,形成有效的自律、防范和惩戒机制,努力使全省法院风清气正、积极向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下,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扬“新青海精神”,全力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扛起服务保障大局职责使命,奋力开创新时代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