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光荣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一优两高”战略实施,按照省委“五个坚定不移”的目标要求,依法履行职责,锐意创新进取,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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