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20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日期: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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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新平

  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青海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前,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审意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初审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大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财政经济委员会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是我省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持续深化改革开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全省“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新青海建设迈上新台阶。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全省经济持续向好的态势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不足,投资增长持续增压,工业经济困难较多,企业生产恢复不均衡,科技创新能力弱,部分领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指导思想明确,目标积极稳妥,重点任务突出,政策措施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青海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青海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21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特别是九次全会各项部署,深入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继续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一优两高”,建设“五个示范省”,培育“四种经济形态”,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保护好“中华水塔”。深入实施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好国家公园示范省。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加快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发展,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健全生态文明目标体系,探索生态价值转换路径,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实施好生态功能区重点工程建设,开展国土绿化巩固提升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冰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升生态系统治理水平。完善大气环境监管体系,推进水源保护和黑臭水体治理,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进一步稳定经济运行。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突出项目带动,聚焦“两新一重”,谋划建设一批强基础、增动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加大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更好撬动、更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加快文旅融合发展,持续支持传统服务业升级改造,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强外资外贸工作,推进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认真落实惠企暖企稳企政策,确保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回升。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城镇品质,建设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

  三、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着力发展特色经济、村集体经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快农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扩大高品质的“青字号”产品规模,促进农牧业提质增效和农牧民持续增收,加快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

  四、坚持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和高水平开放,抓好改革的系统集成和整体推进,增强开放新优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主动参与西部陆海、进藏入疆新通道建设,推进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在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中构筑发展新优势。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投资“审批破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财税和金融改革,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打造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经济运行重大风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加快提升防控救治能力。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工作,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促进重点群体市场化多渠道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筹建西宁大学,有序推进高职院校迁建,发展有特色的职业教育,实施教师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和安全应急管理,推进健康青海建设,繁荣文体事业,巩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