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6日在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泽军

日期: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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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全省法院团结奋斗,努力推进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五年。在省委坚强领导、最高法院有力指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省法院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维护我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五年来,全省法院办结各类案件585387件,比前五年上升89.45%,其中省高级法院办结10776件。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全省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18221件,省高级法院办结1995件。

一、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深入贯彻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法院干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

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全省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旗帜鲜明开展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斗争,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话语权,坚决抵制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确保全省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

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首要职责,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五年来,审结刑事案件26096件,判处罪犯28011人。故意杀人、抢劫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人民安全感持续提升。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邪教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96件,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6079件,格尔木市法院审结我省首例跨国“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审结交通肇事案件1750件,危险驾驶案件6980件。深入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977件。依法严惩腐败行为,一审审结张伟、王丽、任三动等职务犯罪案件381件,判处罪犯438人。认真组织开展涉诉涉法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和执行积案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化解了一批风险隐患,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32件,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1593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486人。海南中院依法公开宣判“日月山埋尸案”元凶马某死刑,极大震慑黑恶势力,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坚决“打伞破网”,依法判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7人;坚持“打财断血”,执行到位“黑财”1.12亿元。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行业监管缺失或行业乱象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22份,有力促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56名公诉案件和2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7425人,对225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认真落实律师辩护和代理意见制度机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完善“圆桌”审判、犯罪记录封存等机制。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依法裁定特赦88人,彰显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盛世仁政。

三、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现代化新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委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省高级法院制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十条措施”、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回应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聚焦产业“四地”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省法院审结商事案件137108件,比前五年上升69.82%。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40件,西宁中院依法审理的省投资集团公司、盐湖股份公司和玛尔挡水电站破产重整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5513件,稳妥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加大恶意逃废债务处置力度。服务“六稳”“六保”,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妥善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与企业有关的纠纷等10362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工作理念,对受疫情影响存在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依法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35件,妥善审理“物美”服务商标侵权案、“新标准英语”系列教材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等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每年向社会发布《青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公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依法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审结环境资源案件9371件,适用替代性修复措施49件98人。同仁市法院判令三名赔偿能力不足的非法捕猎者担任草原管护员,通过“以劳代偿”形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取得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海北、玉树等地法院审理的部分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全国性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参与构建长江经济带11+1、川甘青黄河流域上游水源涵养区等司法协作机制,参加世界环境“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专题研讨会并作主旨发言。积极探索以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国家公园涉及区域为管辖范围的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制度,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力的环境司法模式。

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审结行政案件5436件,国家赔偿案件435件。妥善审理因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招商引资等涉产权保护领域引发的争议,促进行政机关强化权利保护意识,明确公权力行使边界。积极参与清理整治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等专项行动,通过对整治方案的法律论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保护耕地安全。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0%,比五年前上升42个百分点,告官能见官、出庭且出声、出庭出效果成为常态。推动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府院联动、司法建议、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自我纠错。

四、坚持人民至上,努力满足全省各族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换位思考的工作理念,强化民生保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五年来,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16824件,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平均分91.8分。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纠纷等案件68546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1份,互助法院家事审判“和”文化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审结民间借贷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59752件,保护合法借贷和租赁行为。审结人身损害、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13875件,保护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审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7253件,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8369件,维护平等友好的物业与业主关系。审结涉军停偿案件135件,促进军地和谐。省高级法院结合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发现的问题,向省未保办提出工作建议,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地方性立法等工作的发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省法院缓、减、免诉讼费1.1亿元,发放救助金2070.48万元,让困难群众和困境企业打得起官司。

依法兑现胜诉权益。持续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深入推进各部门协同联动,基本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建成全省三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办案平台。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154400件,执行到位金额382.05亿元。全省法院举办百余场农民工工资发放活动,集中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开展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执行专项活动,执结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924件,将相关执行情况专报后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支持和批示。强化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万余人次,发布限消令6.3万余人次,司法拘留730人次,追究拒执刑事责任30人次。完善网络司法评估拍卖,网络拍卖标的物8269件,成交额23.48亿元,溢价率151%。坚决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行为,对34件案件开展“一案双查”,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丰富司法便民举措。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发扬“马背法庭”光荣传统,持续深化“抬起衙门就群众”的巡回审判理念,打造“候鸟式法庭”“拉面巡回法庭”等适合我省地广人稀、行业流动特点的巡回法庭,努力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品质,为当事人提供智慧高效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实现立案、调解、送达、诉前保全、申诉等主要对外服务事务100%全流程在线办理,跨域立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设立诉调对接中心、聘任特邀调解员等方式,诉前调处纠纷3.4万余件;对已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注重用调解的手段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先后化解了西宁某房地产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贵德县某村民委员会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大通县引大济湟工程民事纠纷等一批涉众型诉讼,维护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保护了青海水利一号工程顺利进行。同时,打造赵琰调解室、姊妹湖调解室等一批法院特色调解品牌,做到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执行院领导接访制度,以上率下用心用情用力为民办实事。推进精准普法,注重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导向作用,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各种司法便民举措,实实在在的回应了青海各族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新期待,有力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和谐。

五、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全省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切实提升案件质效。

完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先后修订出台《法院办案人员权力清单》等50余项规章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健全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四类案件”机制,厘清依法监督管理与不当干预过问案件的界限,将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分管领域审判质效总体情况,作为院庭长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针对法官行使裁量权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建议,得到最高法院和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积极转化调研成果,制定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十率”考核指标,促进立、审、执各环节裁量权的规范行使。强化“三评查一审核”机制,定期召开办案质效讲评分析会,全面提升案件质效。在人均办案数同比上升93.84%的压力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的高位,在全国名列前茅,审判质效持续稳中向好。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机制。持续推进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根据办案数量统筹调配各级法院员额法官占比,适当向西宁、海东、海西等案件数量大的地区以及基层法院倾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家事审判方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按照改革要求和确定的目标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全省法院干部队伍逐步完成由“哑铃型”结构向老中青相结合的梯级结构转变。强化法官履职保障,有序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晋升,法官相应等级津贴、待遇全部落实。联合七部门印发《青海省保护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实施办法》,为法官权益保障再上“安全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建成智慧法院3.0版,稳步推进4.0版,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上线青海移动微法院,实现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全省法院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

六、坚持从严管党治院,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建设高素质法院铁军

认真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加快推进全省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有266个集体、374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表扬。西宁市城东区法院院长陈志秀同志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双百政法英模,光荣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

不断锤炼政治忠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接受深刻思想政治洗礼,引导广大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做到明理、增信、崇德、力行;深入推进“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常态化,全省法院忠诚核心、拥戴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通过开展两批次的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广大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得到不断提升。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重大案件,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通过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广大干警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奉献精神显著增强。玛多法院干警牢记初心使命、用青春和生命忠诚坚守高原的先进事迹被新华社、人民法院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充分展现了青海法院干警缺氧不缺精神的坚定意志品质。

努力增强审判业务水平。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通过优化队伍结构、规范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教育培训等措施,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注重知识、经验、品德的积累,加强政治轮训、业务培训、以会代训,五年来累计培训全省法院干警25991人次。丰富学习培训形式,举行读书会、学术征文、专题演讲等活动,引导干警爱阅读、勤写作、善表达;搭建《学习剪报》《学思践悟》等平台,提升干警理论、业务钻研能力;常态化举行庭室业务研讨会,适时组织庭室间学习交流,在沟通、讨论中提高全体干警能力水平。明确院庭长旁听案件庭审和合议庭评议工作机制,通过监督指导促进办案能力和案件质效同步提升。加强上下级法院、各部门人员交流锻炼,在不同岗位上拓宽工作视野、提升办案技能、传承职业操守。

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始终坚持以严的主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司法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清除沉疴积弊,全省法院一体推进顽瘴痼疾整治与建章立制,建立规章制度800余项。通过教育整顿,全省法院政治生态更为风清气正,纪律作风更加严明务实,崇尚先进、见贤思齐蔚然成风,队伍纯洁性显著提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着力纠治“四风”问题,坚决整治“六个一切行为”,营造知敬畏、存戒惧的廉洁公正司法环境。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五年来全省法院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诫勉谈话771人次,警告以上处分151人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编印《青海法院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与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和新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七、自觉接受监督,让审判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全省法院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深刻认识监督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均为A类,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省高级法院被评为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视察法院、见证执行2900余人次,定期向人大代表反映法院工作动态。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支持配合派驻纪检机构履行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71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加强与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日常联络,真诚听取意见。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45万余篇,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11万余件,发布各类信息7.5万余条,门户网站点击量103万余人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与媒体互动,及时通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工作和典型案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深深感受到,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守正创新、换位思考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注重法、理、情相结合,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把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才能推动社会和谐进步发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最高法院监督指导,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关心关爱的结果。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解决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大局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司法理念仍需进一步转变;三是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全省法院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法院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更新观念、守正创新,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紧紧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和要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为建设绿色发展、生态友好、创新开放、文明和谐、人民幸福、政治清明的现代化新青海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一、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省法院首要政治任务,夯实“两个确立”思想根基,增强“两个维护”政治自觉,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全省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等重大战略部署,主动服务现代化新青海建设。

三、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面准确适用民法典,以高质量民事审判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巡回审判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维护更高水平公平正义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各项改革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快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强化监督制约,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健全审判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法官规范用权。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程。

五、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三个务必”,培养广大干警不怕难、不怕压的斗争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锤炼坚守法治、公正司法的职业品格,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程中,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有力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奋勇前进,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