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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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704亿元,为预算的1147%,比上年增收654亿元,增长319%。其中,中央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86亿元,为预算的1088%,增长25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518亿元,为预算的1198%,比上年增收416亿元,增长377%。
      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9674亿元,为预算的935%,比上年增支224亿元,增长30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81亿元,为预算的978%,增长234%;国防和公共安全361亿元,为预算的923%,增长53%;教育1029亿元,为预算的939%,增长249%;科学技术37亿元,为预算的957%,增长228%;文化体育与传媒15亿元,为预算的811%,增长303%;社会保障和就业1717亿元,为预算的946%,同口径增长235%;医疗卫生505亿元,为预算的947%,增长299%;节能环保418亿元,为预算的93%,增长148%;农林水事务1049亿元,为预算的949%,增长508%;交通运输1486亿元,为预算的938%,增长2182%;住房保障1129亿元,为预算的949%,增长848%;支持经济发展等其他各项支出1112亿元,为预算的949%,增长848%。
      全省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10754亿元,增长24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518亿元,中央补助收入7737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39亿元,调入资金21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93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967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1亿元,上解支出0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66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13亿元(其中当年结转487亿元),全省净结余为赤字47亿元,比上年减少1亿元,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78亿元,为预算的1293%,比上年增收195亿元,增长688%(剔除资源税改革政策因素后,同比增收6亿元,增长477%)。
      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3075亿元,为预算的843%,比上年增支325亿元,增长11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61亿元,为预算的921%,增长149%;国防和公共安全118亿元,为预算的863%,下降169%;教育204亿元,为预算的922%,增长641%;科学技术24亿元,为预算的96%,增长202%;文化体育与传媒46亿元,为预算的594%,增长265%;社会保障和就业383亿元,为预算的814%,下降281%;医疗卫生109亿元,为预算的798%,增长44%;节能环保74亿元,为预算的922%,下降441%;农林水事务127亿元,为预算的758%,下降162%;交通运输1409亿元,为预算的92%,增长2311%;住房保障43亿元,为预算的95%,下降873%;支持经济发展等其他各项支出377亿元,为预算的651%,下降374%。
      省本级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405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78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166亿元(中央补助总额7737亿元减省对下转移性支出5571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39亿元, 调入资金2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18亿元。一般预算支出307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亿元,上解支出0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57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96亿元(其中当年结转425亿元),省本级净结余为赤字21亿元,比上年减少02亿元,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全省基金收入完成130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4亿元;基金支出完成121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87亿元。
      省本级基金收入完成819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8亿元减对下转移性补助5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8亿元;基金支出完成68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08亿元。
      需要说明的三个问题:一是关于形成少量结转的原因。针对结转规模较大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采取了提前预拨、垫付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预算执行率大大提高,实现了当年结余结转控制在50亿元以内的目标,比上年减少23亿元。虽然效果十分明显,但仍存在少量结转,主要是跨年度续建项目和后两个月中央陆续下达而无法实施的一些专项。二是关于省本级部分支出下降的问题。为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确保项目尽早实施,从年初开始,省财政协同相关部门将以往列入省级支出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保障性住房等一些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给各地列支,从而相应减少了省本级相关科目的支出。三是关于新增财力使用情况。省本级在年度执行中新增财力569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等46亿元,地方收入超收109亿元)。这块财力主要用在了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省级配套、水利建设前期费、西宁火车站改造及相关工程征地拆迁、工业企业产业升级、地方政府债券还贷准备金及规范津补贴等方面,以及按照财政体制规定,给各地返还资源税分享基数及园区收入分成。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省委和财政部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财政收支快速增长。始终把抓收入、增总量和加快支出进度摆在突出位置。一方面,狠抓财力组织。强化经济形势预测分析,支持税务等执收部门加强税费征管,充分挖掘潜力,有效增加地方收入总量,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377%。立足特殊省情,高度重视争取中央支持工作,紧紧抓住国家启动“十二五”发展规划、支持藏区发展等机遇,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全力推进项目争取和落实工作。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共争取到中央各类补助资金774亿元,增长299%。全省总财力突破千亿元大关,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另一方面,强化支出管理。高度重视支出,采取提前预告、预拨、垫付资金,分解落实支出责任,坚持支出进度通报制度等措施,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全省财政支出较上年增长301%,支出进度始终排在全国前列。全省财政收支持续稳定增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支持经济保障有力。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特别是工业经济运行下滑,国家清理规范融资平台,信贷政策趋紧,稳定物价总水平压力空前加大等复杂形势和突出困难,各级财政部门始终保持一定的投资强度,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合力推动经济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围绕夯实发展基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力支持铁路、机场、公路、校安工程、城乡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了重点项目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围绕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从年初开始,超前谋划,想方设法,通过提前垫付资金150亿元,及早安排中央提前预告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保证了交通、水利、能源等数十个重大项目启动实施。围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优化支出结构,投入资金171亿元,增长336%,全力支持实施循环经济、“双百”工程、“123”科技支撑项目、地勘“358”工程、节能减排等相关工作,促进产业升级优化。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累计减免企业税费3687亿元,支持企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特别是针对第四季度工业增速出现下行趋势,果断出手,一次性投入财政资金10亿元,帮助企业战胜困难,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围绕破解融资难问题,把改善融资环境作为重要任务,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有机结合。各级财政投入资金20亿元,支持融资平台建设和支农、中小企业及创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拓宽融资渠道。设立财政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引进金融机构和扩大放贷规模,进一步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财政支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政策措施,投入资金561亿元,支持东部城市群、各类示范区、实验区和园区建设,促进旅游业发展,推进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实施,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和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投入资金105亿元,大力推进以水利为重点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特色农牧业发展和农村社会事业进步,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财力下移方针,下达各类转移支付资金557亿元,增长469%,其中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2亿元,帮助基层政府统筹解决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围绕打好重建攻坚战,及时跟进灾后重建安排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累计拨付玉树重建资金2176亿元,保障重建支出需要。针对重建规划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先行垫付和给援建单位借款等方式安排资金90亿元,确保当年重建任务大头落地。千方百计统筹财力6亿元,提前落实2012年受灾群众住房建设配套设施等所需资金。强化重建资金监督管理,加强人员力量,逐县跟踪检查,确保重建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民生投入力度加大。围绕“十大民生工程”,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健全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为促进教育发展,投入资金1029亿元,完善财政教育投入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奖补力度,调动和激励地方政府增加教育投入积极性,确保相关政策落实;支持推进农牧区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及校舍安全工程,扎实做好“两基”迎国检工作;支持推进学前教育,实施藏区中等职业免费教育。在三江源地区实施了“1+9+3”教育经费补偿和异地办学奖补机制。高校化债任务提前一年完成。为支持卫生事业发展,投入资金505亿元,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筹资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大幅提高,全额保障了全省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人员工资待遇,建立县级医院经费补偿机制试点,深入开展公立医院试点改革。为促进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投入资金15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惠民、全民健身等工程,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安排资金3亿元,重点保障文化体制改革所需。为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资金1717亿元,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补助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五保供养、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待遇补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孤儿生活救助政策得到落实;落实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支持创业园建设,统筹规范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拓宽支持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扩大培训规模,促进实现充分就业。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资金1129亿元,全额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全力支持各类保障性住房、农村牧区住房和基层周转房建设。推进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为稳定物价,积极发挥财税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安排资金189亿元,建立物价调控专项资金,支持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建立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挂钩机制,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对农资、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等环节给予贴息补助和以奖代补,平抑市场物价。为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筹集资金234亿元,落实津补贴政策,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以目标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工资激励制度,提高干部职工收入水平。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有效拉动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投入资金404亿元,推出财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十项政策措施,完善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青海”建设,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
      (四)财政改革深入推进。在统筹支持推进全省重点领域改革的同时,加快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了以支出绩效为重点,涉及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各环节的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将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纳入全省目标考核。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按现行标准,基本消化了县级基本财力缺口。夯实基层财政管理基础,积极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改革试点,支持乡镇政府提升民生服务功能和水平。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完善预算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扩大人员经费实名制管理覆盖范围,加强综合预算编制管理。省级直接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州县改革步伐加快,公务卡推广逐步向基层预算单位延伸。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完善制度体系,严格采购方式审批,推行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指标与额度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统筹安排使用节约资金。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督导各地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等平台和形式陆续公开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重点民生及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信息。严格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及时量化分解落实“三公”经费压减任务,强化“小金库”治理,加强公务用车、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管理,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五)监督措施更趋完善。把依法理财、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作为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常抓不懈。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保障性住房、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中小企业发展等20项重大专项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试点。对支农、教育投入绩效进行了重点考评,兑现了奖补资金6500万元,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强化部门银行账户管理,清理规范违规开设的银行账户,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全面开展了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将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专户归并到国库部门统一管理。为加强财政内部管理,健全了内部权力制约制衡机制,开展了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为促使资金规范使用,着重围绕重大政策落实,以全省保障性住房、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政府信用平台建设、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和玉树重建资金等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了六大专项监督检查。为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针对省级部门和基层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预算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八个方面,以会代训,加强培训,促进规范管理。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服务大局意识更加增强,支持经济发展更加有效,保障民生更加主动,推进财政改革更加深入,公共财政特征更加彰显。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的正确领导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得益于财政部等国家部委的支持帮助,得益于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当前财政自我发展能力依然还不够强,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财政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一些省级部门财务管理比较薄弱,项目绩效意识淡薄,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基层财政理财水平与快速增长的财力形势不相适应,支出结构调整、政策跟进、财政改革、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等还显得滞后,财政干部的理财水平有待努力提升;有的地区政府性债务举借和偿还机制需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2年全省财政安排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2012年全省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深化财税改革,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地区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生态保护和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全力保障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2012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如下:
      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11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长1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745亿元,增长15%。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省本级安排527亿元,州(地、市)安排1218亿元。
      全省年初总财力安排671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74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144亿元(含提前预告专项1274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22亿元,统筹调入各类资金606亿元。
      省本级年初总财力为3217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27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864亿元(中央补助总额4144亿元减省对下转移性支出228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22亿元,统筹调入各类资金606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安排6712亿元,增长213%。主要支出项目安排:一般公共服务512亿元,增长168%;国防和公共安全295亿元,增长217%;教育75亿元,增长236%;科学技术54亿元,增长25%;文化体育与传媒125亿元,增长328%;社会保障和就业986亿元,增长253%;医疗卫生264亿元,增长354%;节能保护658亿元,增长261%;交通运输398亿元,增长217%;住房保障支出41亿元,增长464%;农林水事务885亿元,增长364%;其他各项支出1375亿元,增长21%。上解支出03亿元。
省本级支出安排3214亿元,增长434%。主要支出项目安排:一般公共服务149亿元,增长351%;国防和公共安全93亿元,增长158%;教育308亿元,增长315%;科学技术51亿元,增长314%;文化体育与传媒57亿元,增长383%;社会保障和就业656亿元,增长87%;医疗卫生167亿元,增长154%;节能保护225亿元,增长1477%;交通运输297亿元,增长654%;住房保障支出276亿元,增长235%;农林水事务315亿元,增长479%;其他各项支出62亿元,增长79%。上解支出03亿元。
      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66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35亿元,比上年初预算增长63%。
      省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6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2亿元,比上年初预算增长106%。
      根据对当前宏观经济运行趋势的分析判断,2012年我省总体经济形势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但受国内外大环境变化特别是经济增长趋缓、工业经济运行下行等因素影响,财政经济形势依然十分复杂。收入方面,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深入推进资源税改革等,都将促进相关税收增加。同时,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提高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落实扶持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财政增收,财政增收的难度会加大。支出方面,在保障教育、卫生、社保、文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支出的同时,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在扩大投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稳定物价,支持民生政策落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尤为突出。财政收支矛盾仍很尖锐。
      按照中央关于做好今年经济工作“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的总体要求,以及省委提出的“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方针,2012年省本级支出安排的重点和全省财政工作的政策要点是:
      (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合理安排财政收入预算。认真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并适当扩大优惠范围。认真落实增值税和资源税改革政策。扩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范围,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报的完整性。结合全省经济发展实际,并充分考虑收入增减因素,合理编制收入预算。
      (二)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在保持一定的政府公共投资强度的同时,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安排资金113亿元,增长485%,着力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药卫生、节能减排、生态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投入,支持企业发展,优先保证重点在建、续建和投产收尾项目。落实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全力保障恢复重建需要。
      (三)落实“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财政支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区域功能定位,突出重点,加大支持力度,继续支持推进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以及现代农牧业、生态旅游业示范区(实验区)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四)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安排资金253亿元,增长552%,支持科技“123”工程等重大专项实施,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安排资金141亿元,增长282%,大力推进重点节能工程,支持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促进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安排资金131亿元,增长102%,继续推进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并将相关补偿政策逐步扩大到其他藏区。安排资金4亿元,增长481%,加大对能源和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支持力度,加快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支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支持实施开放融入战略,促进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
      (五)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促进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安排资金204亿元,增长85%,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国有土地出让收益支持农牧业投入政策,提高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增加农牧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水利发展的投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治,加大对扶贫开发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促进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升民生整体保障水平。一是安排资金226亿元,增长406%,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推进实施农牧区中小学营养计划,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成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校安工程建设任务,推进高校园区建设。二是安排资金94亿元,增长467%,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三是安排资金83亿元,增长506%,支持完善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四是安排资金21亿元,增长307%,支持推进游牧民定居、农村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和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五是安排资金2亿元,增长1099%,支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投入。支持重大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推进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和旅游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六是支持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健全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挂钩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大的影响。
      (七)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若干意见》(青发〔2011〕3号)精神,安排资金2亿元,全面落实财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大能力建设投入,重点支持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管理人员报酬动态增长机制,提高村级组织和社区运转经费补助标准、加强基层干部和党员培训工作,支持“平安青海”建设,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支持推进乡镇政府民生服务管理等工作,改进和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楼装修,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节会、论坛等方面的经费支出。继续推进党政机关节能减排。
      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2012年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一年,也是玉树重建决战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于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加快推动“四个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义重大。我们将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综合施策,全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继续保持一定的投资强度。更加积极有效地用活用好财税政策,积极筹措和安排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重点项目资金落实,保持财政政策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努力增加政府公共投资,着力增强投资强度,支持推动一批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巩固和扩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全力保障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求,确保恢复重建顺利推进。二是支持推进扩大消费需求。全面落实促进消费升级的政策措施,支持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支持加快旅游业、流通业、民航业、金融业和现代服务业,优化消费环境。继续支持农牧区流通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刺激农村消费。密切关注物价走势,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平抑市场物价,保障低收入群众的消费需求。三是积极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突出支持重点,创新投入机制,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支持实施重点生态保护工程。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产学研用一体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认真落实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和措施,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开拓市场和产业升级。四是继续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继续支持开展城乡统筹试点,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全面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高原现代农牧业发展,支持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加大扶贫开发支持力度,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五是努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财政支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有序流动。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稳步实施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级政府及广大农牧民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继续坚持财力下移方针,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努力增强基层政府统筹能力,推进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做大财力总量,继续增强对改革发展的支撑能力。一是坚定不移支持发展促增收。强化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适应宏观政策的新变化,进一步完善政策,努力增加投入。通过支持壮大支柱产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等,推进培育增长型、骨干型和稳定型税源项目,为实现收入稳定增长奠定基础。二是一如既往狠抓收入组织。支持税务部门完善税收征管平台,创新税收征管方式,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征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土地出让金收入、原生矿产品补偿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的征缴管理,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三是坚持不懈做好项目争取工作。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支持藏区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特别是今年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的重大机遇,加强调研,主动跟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考核奖励办法,支持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使争取中央支持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确保全省财力的稳定增长,多渠道做大财力总量。四是积极推进多元化投入格局进一步形成。继续运用财政资金、财税政策,推动引导货币政策有效利用,着力改善融资环境。积极争取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支持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公益性项目彩票发行,多渠道、多层次做大政府支配资金规模。支持抓好外贷、引资等工作,弥补财力不足,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增加信贷资金投放。支持健全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加大对大型招商经贸活动的支持力度,扩大对外开放。
      (三)支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建设。一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继续提高政府性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和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教育奖补机制,提高寄宿制学生生活费和中小学生均经费标准,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多渠道筹措教育发展资金,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校安工程等教育重点工程建设。二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补助政策,推进规范管理。提高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补助标准,促进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落实。三是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加大财政文化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支持实施文化建设“八大工程”,推动全面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四是积极支持扩大就业。完善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以创业促进就业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工作,有效增加就业、创业机会。五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城乡低保、新农保等的财政补助标准。落实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专项生活补贴制度和退伍军人安置经济补助政策。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支持做好失地农牧民和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六是着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城乡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缓解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继续支持实施百村示范、百企联建工程。七是支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全面落实国家收入分配政策,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目标考核激励制度,深入推进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落实惠农补贴、草原(生态)补偿、土地流转、林权制度改革等政策,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八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认真落实财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十项政策措施,夯实基层社会管理基础,提高基层组织从事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支持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等相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一是继续深化财税改革。进一步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努力提升基层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继续推进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强化激励约束。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强化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落实好国家增值税扩围改革、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全面改革资源税制度等相关政策。继续落实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制度。二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完善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更加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稳步推进项目库建设和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三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面,确保2012年底前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四是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和信息管理体系,扩大改革实施范围。五是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管理,加大对执行集中采购目录以及公开招标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与此同时,要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扩大预算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重点民生项目支出公开,认真做好“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开。
      (五)强化科学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一是深入推进依法理财。配合做好财政立法相关工作,严格财税执法,扎实开展财政部门“六五”普法。二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强化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扩大重点项目、民生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切实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三是继续加强支出管理。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资金办大事。高度重视支出进度,将加快支出进度贯穿于全年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早规划、早预算、早安排,继续通过垫付资金、提前预拨等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强化对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资金管理及业务指导,加大对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切实督导管好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四是切实强化财政监督。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继续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重大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和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政策落实到位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五是高度重视债务管理。支持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建设管理,继续扶持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融资功能。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举债融资和担保承诺行为。全面实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动态管理,健全债务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和偿还机制,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六是扎实抓好双基建设。深入开展“双基建设年”活动。加强基础信息收集整理。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制定工作。全面完成“金财工程”一期建设任务,为财政改革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加强会计队伍人才建设,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高度重视财政部门内部基层单位建设。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积极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


名词解释


      积极财政政策:也称扩张性财政政策,是政府为防止经济衰退而采取的一种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主要通过增发国债,扩大政府公共投资,增加政府支出,实行结构性减税等财政手段,促进社会投资和居民消费,扩大社会总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通过划拨土地、股权等资产,或以财政性收入、政府担保等政府信用或其他收入作为还款承诺,具有承担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由地方政府实际控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机关法人。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了保持财政收支预算平稳运行而建立的预算储备资金。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从本级一般预算净结余、一般预算新增财力性资金及本级政府批准的其他收入等渠道筹集。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弥补重大减收因素造成的资金缺口,应对不可预见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解决党委、政府决定的重大事宜所需资金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从政府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1+9+3”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即为推动三江源地区教育均衡发展,从2011年起,省财政安排资金,在适当提高这一地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同时,对学前一年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费用给予一定补助。
      预算管理综合绩效:是以目标为导向,以政府公共部门目标实现程度为依据,进行预算编制、控制以及评价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其核心是通过制定公共支出的绩效目标,建立预算绩效考评体系,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从注重资金投入的管理转向注重对支出效果的管理。我省出台实施的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机制,是以财政支出绩效为重点,涵盖所有财政资金,对基层财政和预算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各环节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评的一种管理制度,以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双基”建设:即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管理基础工作是为实现财政管理目标提供基础资料、基础标准、基本手段等相关工作的统称,包括基本数据信息、支出标准、项目库、收支科目体系、基础制度等内容。基层建设主要是加强县乡两级财政管理队伍和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财政内部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财政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