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主席团:
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青海省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报告和预算草案又做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08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15632万元,为预算的111.7%,比上年增长26.2%,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9708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45576万元,全省总财力为4332028万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638289万元,为预算的84%, 比上年增长28.9%,上解支出27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691031万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751031万元,全省净结余为赤字60000万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8527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3%,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9708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80779万元,减去省对下转移性支出1727440万元,省本级总财力为2032686万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424547万元,为预算的70.1%,比上年增长14.7%,上解支出27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605431万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631431万元,省本级净结余为赤字26000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8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国际形势发生新的复杂变化,国内大事要事难事多的情况下,继续坚持依法科学理财,不断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努力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财政收入仍保持较快增长,可支配财力大幅增加,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出规模继续扩大,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对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确保了惠民政策的落实,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发挥,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继续加大,基层政府支持发展和保障民生的能力不断提高,地区间财力差异逐步缩小。总的看,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全面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同时应当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财力总量仍然较小,财政调控能力较弱;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还需提高;部门预算制度仍需完善,预算内基建投资等专项资金年初分配到项目的比率仍然较低,有的预算部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地方自有财力增长乏力,推进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较重;有的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缓慢,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等。对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预算草案,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7872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0%,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229867万元,全省年初总财力为3017067万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安排3014359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增长46.8%,上解中央支出2708万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253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229867万元,减去省对下转移性支出1405142万元,年初总财力为1050025万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047317万元,比上年初安排数增长41.9%,上解中央支出2708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的方针政策,指导思想明确,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体现贯彻了中央提出的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收入安排符合实际,支出结构更趋合理,加大了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坚持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管理,预算草案切实可行。建议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青海省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9年省本级预算草案。
三、为顺利完成2009年预算任务,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财经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 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发挥财政调控职能。要按照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贯彻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抓住中央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和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的机遇,研究相关政策,配合中央加大支持我省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改革发展、生态立省、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投入,发挥政府信用平台作用,积极筹措资金,增加项目前期费用,支持做好项目工作。努力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推动和支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落实对藏区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和基层政权建设等项目,加快藏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不断增强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努力提高调控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 继续推进财源建设,进一步促进财力增长。政府及财税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税方面的相关政策,落实好增值税转型、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及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等的改革政策。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要综合运用税收、预算、贴息、政府采购等手段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加大财政对非公有经济的扶持力度,支持和培育龙头企业,继续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能力,积极培植壮大税源,努力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三) 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继续加大对“三农”、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着力支持优先发展教育,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功能,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继续完善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要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努力规范省与州(地、市)县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合理界定事权财权。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办法,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整合专项转移支付。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要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进一步细化部门项目预算,强化综合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执行预算,控制预算追加,加快支出进度,尽量减少结转,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要注意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狠抓增收环节。要强调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要加大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以上报告,请审议。
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日期: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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