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成立于2011年1月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两年来,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自觉贯彻省十一次、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自觉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科学发展贡献力量,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在青海具有独特的重要性,事关全省科学发展的大局。委员会成立之初,全体组成人员共同研究探讨,明确提出环资委的各项工作必须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任务和“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战略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依法履职的能力,把握好委员会工作与全省发展大局的结合点,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遵循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委员会立足实际开展立法工作,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实效,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和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相结合,取得了较好成绩,有效促进了政府相关方面的工作。
二、着眼实际成效抓好监督工作
1、承担并完成了《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近年来,我省把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和重要途径,进行了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我省经济发展模式单一,产业层次较低,增长方式粗放,工业整体水平不高,制约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为了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实现资源综合开发、高效利用和循环发展,2011年,环资委承担了常委会确定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任务,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海西州及德令哈市、格尔木市、柴达木循环经济开发区,西宁市及东川工业园区、生物产业科技园区进行检查,共深入14家企业了解情况,全面掌握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和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尽早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切实加强科技攻关和人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等意见建议。曹文虎副主任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报告了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后整理形成了审议意见转省人民政府研究参考。目前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循环经济产业框架基本形成,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较好,节能减排效果明显,“三废”综合利用率逐步提高,柴达木和西宁两个试验区已经成为我省重要的工业经济支撑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相关法规的制定已经进入前期研究论证阶段。
2、组织开展专题询问,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湟水流域承载了全省60%以上的人口,创造了全省60%以上的生产总值,处于我省“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区域,多年来,湟水流域水污染问题严重,社会各界尤其是流域地区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因此,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于2012年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议这个报告在我省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确定后,环资委周密部署、精心准备,认真承办专题询问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2012年初,环资委就着手搜集有关开展专题询问的资料,通过赴外省市考察、深入座谈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学习借鉴了兄弟省市开展专题询问的做法和经验,丰富和充实了我省的工作思路,起草了《关于对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的工作方案》(稿)。二是开展专题调研。组织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调研组,深入海北州及西宁市、海东地区沿湟水流域10几个县(区),就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发现的一些问题现场提出了意见建议。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作为审议省政府专题工作报告的参阅材料,并对省政府《关于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稿)进行了预审,提出了意见建议。三是确定专题询问拟选题。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题调研组的意见,草拟、汇总并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联组会议专题询问拟选题》。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确定了15个方面的问题、15位询问人、12个应询单位和应询人。四是加强联系协调。及时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加强联系沟通,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就有关问题取得一致,达成共识,确保专题询问工作顺利进行。五是精心组织联组会议。精心设计专题询问会议模式,实现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与省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互动,面对面考量政府工作。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收到良好反响。六是整理出审议意见,及时转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办理。协助常委会办公厅将省政府各部门应询承诺的15个方面的工作和省人大常委会7条审议意见及时分解到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由各专门委员会对相关内容实行对口督办,一抓到底。
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为省人大常委会今后开展专题询问提供了经验,摸索了路子。本次专题询问的准备过程就是推进政府工作的过程,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应询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和应询工作,省政府分管领导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深入沿湟地区、部门和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实施重点工程,提升监管水平,全面推进污染治理,有力地促进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依据急用先立原则开展立法工作
坚持立法工作与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结合,认真贯彻落实立法法,积极支持西宁市创建模范城市工作。2011年委员会建议常委会将《西宁市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在相关方面就该法规立法时机争议较大的情况下,委员会坚持急用先立原则,会同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和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并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察学习了环境立法工作的经验,先后召开五次委员会会议进行了审议,与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和相关部门沟通讨论10余次,力求《条例》合法、严谨、管用。该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批准。
四、灵活机动开展人大代表活动
1、专题调研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2011年10月, 委员会会同常委会人代工委组织环境资源专业代表小组全体成员,对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实地察看了西宁和海东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情况以及沿湟河道砂石料场整顿和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并与各级人大、政府和相关企业的负责人深入交换了意见。通过视察,专业代表小组充分肯定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提出了严肃查处湟水流域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突出重点加快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步伐、多管齐下加强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建立健全全方位治理的工作机制等意见建议,并向主任会议呈报了专题视察报告,常委会主要领导对此次视察高度重视,做了专门指示。这次视察也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首次专题询问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
2、专题视察黄河源头和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情况。为了解和掌握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黄河源头和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6月,委员会组织专业代表小组成员赴果洛州和黄南州及所属10个县,对黄河源头和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实地察看了黄河源头和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特别是荒漠化防治、黑土滩治理、移民搬迁、小流域治理重点工作情况,提出了争取国家尽快实施生态补偿机制、下大力气实施好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积极培育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加大植树造林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科技支持力度、高起点策划生态旅游工作等六项建议。形成的调研报告转省政府参阅,引起了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福顺同志作了重要批示。
3、深入调研全省国土资源工作。2011年,为全面了解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现状,增强对相关工作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委员会专门组织进行了国土资源工作调研,赴省国土厅及所属部门听取工作情况介绍,同时深入共和、循化、化隆等县,听取关于大中型水电站移民安置和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情况的介绍,考察移民安置和项目实施情况。通过调研,对全省国土资源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系统的了解,形成了调研报告,针对国土资源工作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地质勘查进程、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切实保护好现有耕地、全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认真研究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的利益分配问题、高度重视水电资源开发当中的利益分配问题等意见建议,向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作了反映。
4、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督促办理工作。两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先后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矿产资源勘查的建议(139号)》和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海南州基础地质调查勘查工作倾斜支持力度的建议》确定为重点建议交我委督办。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代表视察和意见建议的督办与相关调查研究相结合,常委会副主任曹文虎先后两次带领省人大代表专题检查组赴省国土资源厅检查常委会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要求办理部门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改进作风,实实在在办理,认认真真答复。通过办理代表建议,促进相关工作,推动一些重要问题的解决。2012年底,省国土资源厅被评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五、着眼增强舆论监督效应开展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
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是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良好载体。两年来,环资委充分发挥这一载体优势,创新活动形式,开创了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新局面。
2011年和2012年,分别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促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与常委会开展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和专业代表小组视察活动同步进行了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参与活动的媒体包括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中央媒体、省级媒体以及州、县媒体,参与活动的记者近50余人次,通过深入实地考察采访,广泛接触各级政府领导、企业员工、农牧民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对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做了大量的宣传报道和呼吁建议,共发稿百余篇(件),宣传呼吁的范畴涉及转变发展方式、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循环经济发展和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宣传了各级政府和干部群众的努力和贡献,也反映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展现了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优势,促进了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推动了各级政府的工作,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六、积极开展交流学习活动
1、积极协助做好全国人大环资委在我省的调研工作。2011年8月,全国人大环资委赴我省开展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委员会在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和积极参与调研的同时,主动跟进,认真做好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资料搜集、整理工作,积极向全国人大环资委撰写调研报告提供素材。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鸿举同志提出协调重庆市每年出资5000余万元帮助培养我省少数民族学生的意见后,环资委迅速以“工作简讯”形式作出反映,省委书记强卫和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分别作了重要批示,省人大环资委积极协助做好协调沟通,援助项目已于2011年年底落实。
2、积极参加全国和区域性活动,学习借鉴工作经验。在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和黄河流域九省(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上,就发展具有高原特点的循环经济、做好黄河沿岸地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黄河源头生态保护建设等问题,和兄弟省区同志进行深入交流,充分反映青海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付出的艰辛努力和需要引起国家高度重视并予以解决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为促进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区对青海各方面情况的了解和争取相关支持做了积极努力。
3、积极加强与对口厅局的联系沟通。每年年初都召开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参加的联系会议,通报委员会当年主要工作计划,听取对口联系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就加强环资委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和国土资源工作提出要求。同时通过参加相关厅局召开的专业会议和相关活动,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增强了做好人大环境资源工作的主动性。
七、不断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两年来,委员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委员会组成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委员会的整体作用,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保证了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参加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在和谐向上的氛围中,充分发挥各人才智专长,出色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高度重视和加强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自身建设,提出要以“九牛爬坡、各个努力”的精神干工作,不断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了工作机构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制度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培养锻炼年轻干部,使办公室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发挥,集体参谋助手作用得到加强,为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同时,重视加强党支部建设,以开展争先创优和学习型支部建设活动为重点,加强对党员的培养教育。配合常委会机关工作,与民和县满坪镇大庄村党支部开展共建活动,2011年向大庄村党支部捐赠百余册图书资料,向农村困难党员捐助慰问金。2012年又协调省国土厅、环保厅给予支持,帮助解决了价值数万元的村党员活动室办公设施。
八、2013年工作建议
2013年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委员会工作要自觉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服务,努力在推动青海“四个发展”和“两新”、“三区”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1、认真做好立法工作。根据常委会2013年立法计划,认真做好《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工作,深入实际,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修订后的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使条例在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发挥法制保障功能。
2、抓好《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问题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工作。适时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开展视察,协调省政府相关厅局做好常委会听取专题报告的准备工作。
3、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我省重要矿产资源配置工作情况,组织环资委组成人员开展专题调研。
4、继续组织开展好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