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主席团:
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请的《关于青海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报告和计划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3年,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总基调,从容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强化底线思维、立足抓早抓准,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性、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实现了经济增长稳中有进,结构调整稳步推进,物价调控达到预期,民生投入不断加大,玉树灾后重建主要任务全面完成,国内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均越过了2000亿大关,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同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许多困难和制约: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发展与生态、资源、环境的矛盾突显,节能减排压力较大;第三产业带动力不强;消费需求增长乏力;民生领域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坚持稳中求进、提高增长质量的精神,主要预期目标与“十二五”规划相衔接,目标积极稳妥,任务重点突出,措施积极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关于青海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任务,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扩大有效内需,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
坚持把增加投资作为拉动我省经济增长的关键,抢抓国家扩内需的政策机遇,加快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优结构、惠民生又不会造成重复建设的重大投资项目,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投入,保持投资稳定有效增长,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拉动力。加快建立促进消费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用好国家促进消费需求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新兴消费业态,推进信息消费,培育一批拉动力强的新消费增长点,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不断优化投资环境,鼓励民间资金投向新兴产业、公共服务设施。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加快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的构建,改善农牧业装备条件,依托科技进步,推进农牧业示范工程,扩大特色产业规模,提高特色产业比例,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紧紧依托现有园区和产业基地,以项目为载体,加速构建循环经济工业体系,认真落实循环经济先行区行动方案,围绕培育十大特色产业战略目标,推进“双百”工程,推进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建设和千家小微企业培育工程。优化投资结构,在优化增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新型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充分利用节能减排倒逼机制和市场倒逼机制,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步伐,有序推进我省产能过剩矛盾化解工作。加快服务业发展,加大对服务业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发展金融、旅游、文化、物流、信息、现代商贸等产业,全面提高现代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
三、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构建产业支撑、环境友好、个性鲜明、文化传承、功能完善的具有青海特色的新型城镇的新格局。将生态文明理念和统筹城乡原则融入城镇化发展全过程,把节约、集约、智能、绿色、低碳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导向,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创建行动,实现城乡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重点城镇建设发展,充分发挥城镇化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综合带动作用,积极推进西宁城区改造和海东、格尔木、德令哈市的建设,使之成为拉动内需、产业集聚、吸纳就业、公共服务等各种要素聚集的中心,有序推进农牧业人口转移。
四、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实施生态文明战略
全力实施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建设工作,以保护和恢复植被为核心,加强草原、森林、荒漠、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落实好草原奖补等重大政策,完善生态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夯实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基础,从根本上遏制生态整体退化趋势。切实加大青海湖流域及周边地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柴达木地区、湟水流域和黄河谷地的生态保护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推动全省实现科学发展、生态富民。继续强力推进东部地区主要流域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抓好湟水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管控整治,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继续加大对西宁、海东地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切实构筑东部地区天蓝、山青、水绿的良好生态环境。
五、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坚持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为转型发展注入活力。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为突破口,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实施开放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在政策设计、吸引外资、培养人才、要素保障等方面创造良好环境,提高开放水平,积极主动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转型。进一步深化财税、金融、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性债务规模管控和风险预警措施。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抓好扩就业促增收工作,加强就业援助,支持自主创业,确保更多城镇人口和农牧民转移就业。积极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多渠道促进大学生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和部分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及时兑现各类政策性奖补资金,实现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尽快出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方案,努力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完善津补贴制度,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稳定增收。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推进城乡安居工程,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管,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市场监管,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建设,抓好流通体系建设,降低流通成本,精心搞好物价调控,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