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报告》所提的10条意见和建议进行逐条研究,全部予以吸收,现将具体修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定:
1.报告第4页倒数第3行“喝上健康干净水”,修改为“喝上干净水”。
2.报告第7页第11行“审议通过政府规章4件”,修改为“制定政府规章4件”。
3.报告第16页倒数第7行“加快‘宽带青海’建设”,修改为 “加快‘宽带青海’和‘数字青海’建设”。
4.报告第17页第2行“制定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修改为“抓紧完成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立法基础工作”。
5.报告第19页倒数第8行“推动门源、民和、互助等三个民族自治县向城区体制转变”,修改为“推动门源、民和、互助等三个民族自治县规划、建设、管理向城市体制转变”。
6.报告第20页第10行“振兴发展规划”之后,加上“支持各县(市、区)结合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错位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提高县域经济在全省发展格局中的贡献率”。
7.报告第21页倒数第5行“加大健康青海建设力度”之后,加上“积极开展健康教育”。
8.报告第22页第1行“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之后,加上“倡导全民阅读”。
9.报告第25页第2、3行“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和工作监督”,修改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和工作监督”。
10.报告第25页第4、5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修改为“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此外,代表和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252条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两会”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省政府全体会议,结合《报告》任务分解意见以及日常工作,统筹考虑,分类研究,提出可行办法,转化为工作举措,切实抓好落实。
代省长 王建军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