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

日期:2017-06-19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派员听取了各代表团对《青海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分组审议。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现将《计划报告》具体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1.报告第3页第10行“启动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管改革试点”修改为“启动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管改革试点”。

2.报告第15页第15行“力争开工建设贵德、都兰等通用机场。”修改为“力争开工建设贵德、都兰等通用机场,加快青海湖机场前期工作”。

3.报告第20页第3行“青南地区,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抓好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和建设综合试验区各项工作”修改为“青南地区,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继续推进青甘川交界地区平安和振兴工程,落实好支持果洛发展的政策措施,抓好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和建设综合试验区各项工作”。

4.报告第21页第12行“推进格尔木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试点”修改为“推进格尔木审批权限内工业项目不再审批试点”。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吴海昆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