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席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的代表提出的意见,我们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作了4处修改。现将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1.将报告第11页第7行“供给侧改革”修改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将报告第11页倒数第9—10行“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通力配合的结果”修改为“是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通力支持和配合的结果”。
3.将报告第12页第7—8行“着眼省委‘四个转变’和‘六个着力’部署举措”修改为“围绕省委‘四个转变’治青理政新思路和‘六个着力’部署举措”。
4.将报告第14页倒数第5行“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修改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穆东升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