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青海省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 年预算的决议

日期: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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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1年省本级预算,批准省财政厅厅长贾国明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青海省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2001年预算而提出的建议。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推进财政改革,坚持“比重适当、集散有度、收支合理、使用得当”的方针,加强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和财政监督,整顿财经秩序,依法治财、理财,努力完成2001 年的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