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出席会议的代表、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报到后由大会分别发给“出席证”、“列席证”和“工作人员证”。进入会场和住地时,一律佩戴证件。
2、参加大会时,请出席会议的代表和列席人员在“签到证”的卡片上填写姓名和时间,入场时交大会签到处。进入会场后,按签到证上的排号就座。
3、大会会场席位设有五种语言的“译意风”。一号是汉语,二号是藏语,三号是蒙古语,四号是土语,五号是撒拉语,请戴上耳机,自行调节红外线接收器上的号码选用语种。需要耳机的代表由各代表团统一到大会秘书处总务组办理借用手续,会后由各代表团统一负责归还。使用耳机的代表请注意爱护,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
4、代表、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对会议内容要注意保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尚未公布的会议内容。
5、会议文件、证件,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文件不要带入公共场所,不要外传、复制、翻印;证件不要转让他人。如发现丢失时,请立即通知大会保卫组。
6、代表和列席人员所带武器,交大会保卫组保管。严禁携带武器、弹药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会场。重要财物,交大会总务组保管。
7、代表和列席人员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时,必须向代表团负责人请假,并及时通知大会秘书处会务组。
8、出席大会时,由各代表团组织代表和列席人员前往会场。
9、大会在青海宾馆设有医疗室,凡代表、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中享受公费医疗的就诊,医药费交现款,凭收据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不脱产人员看病,凭大会记帐单就诊,医药费由医疗室凭处方、收据向大会总务组报销。
10、按照青海宾馆和胜利宾馆的规定,领取住房磁卡钥匙需预交押金。会议期间以团、组为单位,20人以上预交500元,20人以下预交300元,西宁代表团预交1000元。会议结束后交磁卡退押金,若丢失一个卡,在押金中扣50元,勿请妥善保管。
11、各代表团超出规定多带的工作人员和司机,大会不安排食宿,请自行解决。
12、准予进入会议住地的汽车发给通行证,凭通行证通行。进入住地后按指定地区停放。
13、讲文明,讲礼貌。遵守大会作息时间和门卫制度,按时归宿;开会时间一律不要会客;休息时会客请在会客室里。严禁酗酒和猜拳行令,管好烟火,注意公共卫生。离开房间要锁好房门;外出活动,注意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提高警惕,防止丢失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