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日期:201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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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根据法律程序向大会提出议案85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认为其内容不属于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不宜列入大会议程,决定作为代表建议对待;代表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38件。两项共计223件(以下简称代表建议)。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按其内容将214件交由省人民政府承办,3件交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2件交省委组织部承办,2件分别交省妇联和团省委承办,2件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承办。截止1993年11月底,各有关部门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了代表。

        省人大常委会及大多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十分重视。大会闭幕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即抓紧分类整理,之后由秘书长莫延海主持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杨茂嘉副主任分别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召开的交办会,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决定》中,特别强调“各级国家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省政府领导同志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也非常重视。2月23日接到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后,3月6日就召开了省人大代表建议暨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将214件代表建议(占全部代表建议的96%)交由所属的36个部门及有关州(地)、市政府办理。王汉民副省长到会讲话,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接受人民监督,改进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不回避、不推楼,特别是对涉及到大事、难事的建议,都要由领导亲自抓。为加快办理速度和提高办理质量,省政府办公厅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检查催办工作:一是将办理注意事项和答复规范格式印发具体承办单位;二是汇总办理单位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员名单、电话号码,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三是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互相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协商解决;四是以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办理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给予具体指导;五是及时向代表寄发《办理工作征询意见表》,收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省政府系统办理的214件代表建议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的共149件,分别比上年增加3.13%和3.5%。其他承办单位中不少单位都建立健全了承办人员、处室和单位领导分层把关的负责制,把办理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中,按照急事急办,大事重点办,难事协同办的原则,严肃认真地落实代表建议中所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如省民政厅收到数件关于解决毗邻县乡草场纠纷的建议后,分管的厅领导率领区划局的同志,会同有关州县的负责人,多次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在全面掌握历史资料和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提出了处理意见,经省政府召集有关方面参加的调处会议,使一些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再如,海北州政府收到交办的《要求落实1958年牧场没收牲畜折价款》的代表建议时,正忙于搬迁,加上时隔30 多年,有关资料和当事人都难以查找,因此,对办理工作颇感为难,没有及时办理。省政府办公厅再次进行催促,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务必完成办理任务,于是,海北州政府很快落实承办人员,提出办理要求,终于在10月中旬将办理结果以特急电传报省政府办公厅,并同时将复件寄给了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团省委在办理交办的代表建议时,工作人员走访代表,以求准确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意图,使办理结果更加符合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总之,由于各级领导机关和具体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加快了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速度,质量也有所提高。现将223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64件,占28.7%。如省地矿局收到更登杰等10位代表关于《请求省上尽快将德尔尼铜矿列入地勘项目和规划开采》的建议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很快拿出落实方案,及时向省政府汇报,得到省政府主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省政府办公厅以青政办(1993)66号文对开发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确定德尔尼铜矿由果洛州和省地矿局、有色地勘公司联合开发,要求抓紧完成地勘和选冶试验等前期准备工作。省财政厅收到郑存香代表关于《教育经费应继续增加》的建议后,极为重视。他们一方面在答复中向代表客观地介绍了近年来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逐年增长的数额及增长率等情况;另一方面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对教育事业加大投资的意见。经省长办公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我省90年代教育改革的发展目标和意见,确定今后省财政每年以300 万元以上的资金用于改善高等教育办学条件,并从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中每年拿出600万元,用于县以下基础教育。教育基建投资在全省地方统筹资金中所占比例由现在的6%,提高到8%。“八五”期间省级财政预算中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将达15%,(地)、市级达到20%,县(区)级达到35%至40%。省邮电管理局接到思文林等10位代表提出的《改善徨源县邮电局通信设备》的建议后,局领导把办好这一建议作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大事对待,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现已正式批复投资20万元,还专门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去外省考察订购设备,近期内可望开通长途直拨电话。西宁市政府接到董淑琴等12位代表提出的《尽快抢救维修西宁南禅寺》的建议后,认为是事关党的宗教政策和文物保护的大事,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已于1993年5月被国家批准正式立项,首批维修补助费15万元已拨付到位。南禅寺被占殿堂的搬迁、产权移交等事宜,也已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整个维修计划近期就可付诸实施。省委组织部给童美凤代表关于《大力加强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拨和使用工作》的建议的答复中,在详细介绍了目前我省妇女干部的现状后,提出今后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在加强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中,首先要努力提高妇女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在各级党校、干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中,注意增加女干部学员的比例,或专门举办女干部培训班,以拓宽选拔妇女干部的渠道,积极向各级组织部门推荐女干部,建立不同层次的女干部人才信息库,对她们进行重点培养和跟踪管理,积极物色优秀的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加以解决的93件,占41.7%。省农牧办公室接到史国枢等11位代表提出的《请求向党中央要求把我省青南地区列为贫困地区实行专项扶持》的建议后,决定由省贫困地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的同志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关于解决青南地区贫困问题的报告》。省委、省政府对这一报告进行了研究,并以青发﹝1993﹞19号文将有关情况呈报党中央、国务院,请求对青南地区实行类似“三西”的政策,帮助青南地区早日脱贫。国家计委以计国地(1993 ) 1427 号文答复:一是各项扶贫资金应逐步向青南地区适当倾斜;二是“三西”政策不宜扩大,首先是把现有的扶贫资金用好;三是今后国家在青南草原建设资金方面给予重点帮助和适当倾斜。接着,国家民委副主任文精同志率领国务院有关部委考察团来青考察,实地了解了青南三州的情况。省委、省政府把青南地区脱贫做为一个重大问题向考察团作了汇报,再次要求国家重视并予以解决。此后,又专门向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国家计委提交了《青海省贫困地区温饱标准的报告》、《请求国家将青海南部地区列入特殊贫困地区的报告》和《关于青南地区建设方案的报告》,详尽地向中央反映了我省青南地区贫困的状况、原因及要求,争取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尽早帮助青南地区脱贫。省农林厅在办理邓永成等4位代表关于《加强民和县三川果树基地建设》的建议时,经过深入果农集中的乡镇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四项措施以求逐步改善果树基地的生产条件:一是配合县乡农林部门对果园普遍喷药,连续防治三年;二是培训基层农民技术人员1000 人次;三是由省农业技术推广站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四是由民和县向省有关部门申请专项基金给予扶持。对格来然江代表关于《要求继续改建玉杂公路延伸旦荣公路》的建议,省交通厅经过考察论证,已列入1993年至1995年藏区扶贫公路项目;对旦增代表《要求加快修复德令哈至察汉诺沥青路面》的建议,省交通厅经过认真研究,以青交计字(1993 ) 01号文向省计委报送了改建项目建议书,经省计委审查后,已经省政府第四次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立项,总投资15734 万元,拟申请交通部补助11000万元,其余由省从养路费和地方基建统筹中解决。目前,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积极进行。
        三、因目前条件限制,尚待以后解决或供有关部门今后工作参考66件,占29.6 %。代表建议中要求安排建设项目和给予资金扶持的比例较大,而目前我省财力紧张,需求矛盾十分突出,有限的地方财力,首先必须保证人员工资和维护安定的需要,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在此基础上再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逐步安排其它建设项目和解决实际困难。根据这一实际情况,财经口等承办单位一方面尽最大努力办好代表建议,另一方面向代表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如张友霞代表关于《要求解决小桥化工厂污染》的建议,西宁市政府经认真研究,已确定列入市区规划的搬迁项目。但由于目前该企业自身无力搬迁,市政府拟在继续强化环境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力逐年对企业给予财力帮助,争取早日解决小桥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王永顺等14位代表提出的《开发湟水小水电资源》 的建议,省计委如实向代表说明省上的财力状况,并把近期重点安排青南地区部分无电县问题的计划告诉代表,以得到代表理解。李玉兰、王进化代表关于《兴修浅山人畜饮水工程和继续给予干渠建设专项投资》的建议,省水利厅在答复中,对国家给互助县的水利工程投入逐年增加的情况予以说明,并告知目前省内其他地区还有更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对互助县的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今后只能视财力情况统筹考虑。省财政厅对常亨利代表关于《继续扶持畜牧科学研究增加投入》的建议的答复,详细介绍了近年来省财政对畜牧科学方面的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技术推广及其他各项专款的投入都在逐步加大的情况,申明今后将随着财政情况的好转,逐步加大投入,给予更大的支持。
        总之,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后,在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地完成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代表的要求,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还有个别单位重视不够,在办理过程中不认真调查研究,用抄文件、作解释的办法答复代表,有敷衍搪塞的现象;我们在具体经办过程中,检查催办也还不够。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重点是加大办理工作的力度,加强督促催办,对仍在落实阶段的建议要继续跟踪检查。对重要建议、重点单位,要及时组织代表视察办理情况,对办理工作认真负责的单位,通过适当形式予以表扬,以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效果,争取把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搞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