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李建青为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有诚为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卢 庆为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跃安为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南荣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福仁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文祥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检察员;
怀立民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检察员;
马承华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检察员;
刘小玲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检察员。
免去:
王奎升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雷泽樑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国民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检察员职务;
姜惠琴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检察员职务;
尚洪斌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