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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四个机关”建设
助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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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重大要求,是新时代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青海作为青藏高原重要核心区域,对国家生态安全、民族永续发展负有重大责任。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局,着力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以实际行动和扎实工作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助力青藏高原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治引领,着力建设对党忠诚的政治机关

(一)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主题主线,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原原本本、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推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人大工作中具体化实践化。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通过两级党组研讨引领学、专委会分党组和机关各党支部集中经常学、深入基层实践学、运用平台自主学、专题培训交流学等方式,深入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充分发挥党组作用。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强化对各专工委和办公厅的全面统筹协调,实现人大机关目标同向、思想同心、工作同步。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制定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大安排均第一时间向省委请示报告,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工作重点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三)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机关党的组织体系,设立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为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决定、任免权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五级”联动抓党建的新格局,夯实政治机关建设基础。将党建工作融入人大日常工作之中,促进党建和业务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努力破解党务与业务“两张皮”的难题。

二、坚持围绕中心依法履职,着力建设人民至上的权力机关

(一)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完善立法协商机制,更好发挥立法智库、立法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使立法体现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改革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确保立法更好服务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研究立法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立法关切,通过立法促进补齐民生短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实行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听取审议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等报告,开展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围绕全省的中心工作,通过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拓展监督载体,凝聚监督合力,打出监督“组合拳”,有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法律法规的实施。结合听取审议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开展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就要加快推动我省清洁能源高比例、高质量、基地化、集约化发展的意见建议。听取审议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就旅游文化融合、市场品牌打造、人才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开展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发挥企业作用、加强人才引进等意见建议。紧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扣阶段性的突出问题确定监督项目,使人大监督工作与全省工作大局紧紧相扣、与全省人民群众普遍呼声息息相应。着眼解决电梯安全这个新的“城市病”,制定电梯安全条例,增强群众安全感。制定中医药条例和全民健身条例,以法治保健康促发展。听取审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报告,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三)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工作。持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作出决定相统一,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加强对经济工作监督的新要求,及时修订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经济工作。坚决落实好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统一的要求,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制定出台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办法,推动任后监督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三、坚持固本强基,着力建设担当尽责的工作机关

(一)抓制度完善促工作规范。扣工作需要,健全完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各专委会议事规则,制定各专委会、工作机构职能职责、规则程序、工作规范,理顺专门委员会与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的职能关系,加强各专门委员会与“一府一委两院”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优化“三会”服务、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制度,形成科学规范、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

(二)抓组织建设促作用发挥。适当增加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提高具有法律、财经、环保、社会管理等专业和实践经验的专职组成人员比例。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知识结构,增加专门委员会委员数量,配齐配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力量,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健全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抓好作风建设促效能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委会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每年听取1次常委会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大兴调查研究,制定并实施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更好为科学决策服务,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服务,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服务。深入学习贯彻全省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常委会党组召开作风问题查纠专项行动推进会,制定出台开展作风问题查纠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找短板、强措施、抓落实。

(四)抓干部队伍建设促能力提升。把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大人大干部与党委有关部门、“一府一委两院”双向交流力度。制定激发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办法、措施,坚持以工作实绩为导向,为干事者撑腰鼓劲,为实干者担当负责,旗帜鲜明赏优罚劣、奖勤罚懒,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着力建设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

(一)进一步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准确把握人大代表的定位属性,始终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人大工作质量的主渠道,推动“两个办法”四级人大全覆盖,健全人大代表履职、联络、保障等机制,增强服务代表意识,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做到在思想上引导代表,政治上关心代表,履职上支持代表,让人大工作更有温度、更有质效。

(二)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深入开展“人大代表进乡村”、人大代表“促”字品牌活动等,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推动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开展“五级人大代表进一室”等活动,推动领导干部中的省人大代表进联络室,逐步在村、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机构场所建立代表联系点,推进“两室一平台”规范建设、拓展延伸。

(三)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把提高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作为回应群众关切、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的突破口,构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党政领导督办领办,专委会对口督办,常委会委员联合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的“大督办”格局,压茬推进落实重点督办建议领办责任制。建立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人大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抓好跟踪落实。2022年,191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征地拆迁后产权证书办理、残疾人权益保护等一批群众关切的意见建议得到高质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