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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推进移风易俗创新基层 社会治理的调研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鸟成云

日期: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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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移风易俗工作是乡村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工程。对海东而言,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是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近期,我以“推进移风易俗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为课题,深入海东各县区,认真开展了调查研究,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社会治理中的风俗问题
  党的十九大提出新的“两步走”战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用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首先要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海东撤地设市不足10年,城镇化进程相对滞后,依然是“大农村、小城市”的格局,实现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总抓手。乡风文明建设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和软件基础。从这个角度看,乡村能否振兴,要看乡风好不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要让农民“住上好房子、开上好车子”,还要让农民“过上好日子、活得有面子”,满足群众精神需求。如今的海东,广大群众陆续走上小康之路,农民“住上好房子”的愿望基本实现,但在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树文明乡风方面,依然任重道远。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一段时间以来,海东农村人情支出、红白事支出、宗教支出占到较大比重,农村陈规陋习成为阻碍脱贫致富的重要因素,制约了乡村振兴的进程。以互助县为例,调查数据显示,互助县农村一般家庭每年随礼至少在3000至5000元,给广大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造成了较重的经济负担,成为部分贫困群众致贫返贫的主要原因之一。与此同时,高价彩礼间接导致了因婚姻引发的社会问题。一段时间以来,互助县因离婚引起的恶性刑事案件中,受害方大部分为索要高额彩礼的女方家庭,大多因女方提出悔婚离婚,拒绝返还男方彩礼而引发。由此可见,这些“人情枷锁”妨碍了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进程,同时有损清新乡风民风,与现代乡村文明建设背道而驰。
  通过调研,我们对海东农村社会不良习俗进行了总结梳理,主要表现为以下“四风”:一是宴请随礼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因各种事由举办宴席的频次越来越高,有的家庭一年“份子钱”高达上万元。在随出“份子钱”后,部分群众萌生“捞回来”的扭曲心理,从而形成一种你追我赶的恶性循环。二是浪费攀比风。一些地区“宁穷一年、不穷一天”的思想严重,婚丧嫁娶、老人过寿、孩子满月、乔迁新居、子女升学都要大办酒席,搞隆重仪式,办高价宴席,设豪华车队,竞相攀比,铺张浪费。三是婚丧旧俗风。有的家庭因天价彩礼无力迎娶,有的家庭因巨额彩礼而一蹶不振,有些群众“厚葬薄养”,老人去世后,不惜举债举办葬礼,高价邀请鼓乐手和出家人,大搞念经颂佛仪式,形成额外经济负担。四是封建迷信风。一些村民遇事习惯于“看日子”“看风水”和打课算卦,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动土建房、开业庆典大都请风水先生或僧人道士,助长了封建迷信的传播。
  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长期以来,农村文化服务基础薄弱,文化供给相对较少,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一些陈规陋习给群众造成较大的人情负担。二是农民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海东农村长期受宗教和封建思想浸染,加之农村居民文化素质不高,旧思想旧习俗根深蒂固,禁锢了群众思想,阻碍了农村文明生活方式的养成。三是面子文化盛行。受社会不良现象影响,一些发家者一掷千金、炫耀财富。一些农民不能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合理安排支出,盲目跟风,“慷慨”过度,打肿脸充胖子,以无谓的浪费换取心理的安慰和满足。四是管控机制乏力。农村婚丧嫁娶等事宜管理都是通过民间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的约束,随着社会变迁,人的思想意识发生变化,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的约束力已明显力不从心,对陈规陋习的管控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
  二、海东移风易俗的实践创新
  2017年以来,我们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的重要部署,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积极培育新时代文明新风尚,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发挥群众自我管理主体作用、法规制度规范约束作用、道德榜样示范引导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市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乡风文明程度显著提升,通过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开辟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
  (一)坚持党委高位推动,广泛凝聚工作合力。一直以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把推进移风易俗作为落实省委“五四”战略、践行“一优两高”部署的题中之义,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个奔着去”大抓落实活动的具体举措。我们严格执行省委《关于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提升乡风文明”行动的指导意见》,将移风易俗工作列入各县(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移风易俗成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切实凝聚起推动移风易俗的强大合力。我本人多次深入海东各县(区)开展调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高站位谋划布局,高要求推动落实移风易俗工作。牵头研究制定《海东市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意见》,以县域统筹推进为重点,做出全面部署,建立了市、县、乡、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市委的推动引领下,各县区结合实际,扎实推动移风易俗。比如,循化县率先行动,把反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了不同地区彩礼上限,努力以新风良俗取代陈规陋习,为全市移风易俗工作开了好头。民和县制发《关于在全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中川乡向阳村率先开展试点。互助县召开“精神脱贫”暨移风易俗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动移风易俗深入开展。
  (二)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国家基本方略和全社会共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关键是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在推动海东社会治理的实践中,我们一直坚持以法治方式推动移风易俗制度化、长效化,研究起草了《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将近年来海东在移风易俗方面积累的一些成熟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和提炼,上升为全市一体遵循的制度规范,着力推动移风易俗进入法治化轨道。《条例》认真贯彻中央11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的指导意见》,结合海东实际,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俭办”等移风易俗事项进行了概括设定,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宗教领域移风易俗工作提出了倡导性要求,突出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居民自治规范的约束性作用,初步形成了移风易俗的“海东样本”。《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于2020年4月30日经海东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于5月9日报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审查。6月10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查并批准了《条例》,为促进海东移风易俗、树立文明风尚、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也成为了全国这一领域的立法先例。
  (三)坚守基层德治准则,彰显德治社会价值。道德是一切良治善治的基石。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必须推进德治建设,切实提升人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我们始终把道德教育作为推动移风易俗的重要工作,督促相关部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目标要求,策划实施了一批道德养成活动,引导全市各族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移“歪风”、易“低俗”。着力打造“善行海东”道德品牌,持续推进“市级文明单位”“和谐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身边好人”“五星级文明户”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个人的创建评选工作,用典型的力量激励和带动全社会做好人、扬正气、促和谐。通过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春秋两季百万人义务植树造林“大会战”、“青海年·醉海东”系列活动,以及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沿黄河马拉松半程赛等文体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引导各族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四)明确基层自治目标,健全基层自治体系。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围绕提高自治水平这个目标,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结合海东实际,我们始终注重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群众参与移风易俗的程度,切实推动移风易俗落地见效。在工作实践中,我特别要求各乡镇认真总结移风易俗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填补制度漏洞,划定相关“红线”,以硬性制度规定促进乡风民风根本好转。同时,全面成立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吸纳德高望重人士参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群众组织作用。例如,循化县实现移风易俗光荣榜、红白理事会,移风易俗监事会、村规民约、寺规僧约全覆盖,组建154个村级移风易俗监事会,聘请200余名社会监督员对移风易俗指导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取得了良好成效。
  (五)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树立文明行为规范。我们始终立足破旧立新、综合施策、协调推进,出台制度规定,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宜小办,着力健全移风易俗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减轻人情消费负担,塑造移风易俗新风尚。以循化县为例,县乡党委规定穆斯林地区彩礼不超过12万元,藏族地区彩礼不超过3万元,汉族地区彩礼不超过8万元,得了群众的广泛拥护。以前一个普通农村家庭举办婚事的费用平均在30万左右,现在控制在12万元以内。化隆县出台制度规定,对全县带头执行移风易俗制度规定的前10名农户每户奖励5000元,所在村监委会及红白理事会奖励2000元。化隆县移风易俗工作开展后,首例结婚彩礼从19万元减到8万元。很多农村群众发自内心地说“移风易俗是最好的扶贫”。互助县哈拉直沟乡作为县级试点乡,坚持走在前、做表率,在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红白喜事操办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签定承诺书,建立红白喜事事前报备、事后报告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理事会充分发挥作用,抓住党员、村干部和理事会成员等这些“关键少数”,开好移风易俗“第一刀”,群众纷纷仿效,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丧事宴请进行简办,办理成本由原来每宗3-5万元减到1.5万元左右;婚事彩礼由原来的10多万元降至8-6万元,酒席成本从每桌上千元减到450元左右,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支持率、参与率、满意率不断提高,高额彩礼、薄养厚葬、盲目攀比等风气得到明显改善。
  哈拉直沟乡杏元村村民朱永珠的儿子结婚,婚礼在村“新风行动”监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勤俭节约办理婚事,严格控制人数和烟酒档次用量,一桌酒席不到500元,较预算节省2万余元,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平安区古城乡扎门村一名87岁老党员金存喜去世后,村红白理事会成员第一时间到家中慰问,并与家属共同商量老党员的丧事如何从简办理。在红白理事会的引导下,丧事严格坚持厉行节约、节俭吊唁的原则,一改以往大操大办的习俗,礼金也降至直系亲属200元,庄员朋友100元,烟酒均按平安区移风易俗相关标准执行,同时取消了请“老师傅”念经、请“丧葬先生”主持等旧程序,整个丧事办的节俭节约、有序有礼。
  自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市婚事新办约7800场次,丧事简办约6200场次、其他喜事廉办约13800场次,节约开支约5.56亿元,农村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三、促进移风易俗的对策措施
  陈规陋习具有顽固性、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弹性,必须驰而不息、常抓不懈。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移风易俗的相关要求和讲话精神为指导,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举措,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抓宣传引导凝聚共识。我和市委一班人将进一步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市上下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切实发挥市委领导核心作用,构建各层级互动的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体系,统筹理论、媒体、网络宣传,推动新技术新手段运用,继续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移风易俗做强正面宣传,营造团结奋进的主流舆论氛围。着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动移风易俗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为脱贫攻坚扶智扶志工作增加新的内容,有效缓解群众人情压力的同时,以文明新风助力脱贫攻坚。
  二是抓责任落实健全机制。我们将始终把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移风易俗摆在重要位置,主动担当,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协同、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的原则,健全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县级统筹、乡级监管、村级落实的工作格局,着力推动全市社会风气进一步向好。我们将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督促县(区)、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把推动革除婚丧陋习、抵制天价彩礼、解决孝道式微等问题列为重要工作内容。我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落实好地方党政一把手责任,在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开展评先树优时,注重了解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相关情况,带头推动全市移风易俗向纵深发展。
  三是抓群众自治促进落实。我们将围绕推进移风易俗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群众自治在创新社会治理和推进移风易俗中的作用,引导农村社区不断健全完善接地气、易操作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建设、革除陈规陋习、反对铺张浪费、抵制封建迷信等内容纳入村(居)民自治规范之中,加强制度约束,规范引领群众自治。教育引导农村居民树立科学文明、生态环保、节俭廉孝的生活观,坚决抵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和社会不良风气。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将红白事的标准、流程及奖惩规定纳入村规民约,使村规民约从群众的“选择性遵守”变为“强制性约束”,引导村民抵制不良风俗,弘扬文明新风。
  四是抓“德”“法”兼治弘扬正气。我们将把德治与法治相结合作为推动移风易俗的关键举措,在加强道德建设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引导全市各族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一方面,深入发掘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着力开展家风建设、文明创建、道德评议等专项行动,实现乡村德治与自治良性互动。大力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深入推动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最美家庭等选树工作,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另一方面,我们将在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的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同时,着力加强基层法治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村“两委”成员法治教育,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五是抓文化建设夯实基础。我们将结合海东实际,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融入全市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和社会实践各环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引领,着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引导和督促各县(区)扎实开展乡村文化振兴和农牧民思想道德培育行动,注重传承和发展海东河湟文化,留得住乡韵、记得住乡愁。在全市上下进一步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文化广场、文化站、乡村大舞台等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文化村镇;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持续打造一批乡村生产、生活、民俗、养生等特色乡村文化体验项目,促进乡村文化建设与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相融合,以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带动乡村文化建设,推动乡风文明和乡村文化振兴。
  六是抓能力提升增强底气。将社会治理相关内容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万人在线”“青海干部网络学院”“海东讲坛”等网络培训平台,引导和敦促广大干部积极学习和参与社会治理,切实转变治理观念,提升治理能力,带头推进移风易俗。坚持用改革创新的举措,继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拉面店、高原农产品展交会、沿黄河马拉松赛,持续高水平谋划举办“青海年·醉海东”系列活动,作为凝聚社会共识,加强社会治理和促进移风易俗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推动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围绕推进移风易俗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对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舆论引导,特别是强化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同时加大对移风易俗新典型、新经验、新亮点、新成效的宣传引导,牢牢把握基层社会治理的舆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