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加强基层作为治理之重,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筑牢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具有重大和深远意义。
根据省委的安排部署,5月24日至25日,我到海北州门源县东川镇、青石嘴镇、阴田乡、苏吉滩乡等五个乡镇进行了蹲点调研。通过调研,切实看到了门源县在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提振党员干部队伍信心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方面所做的努力,特别是在压紧压实基层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着力提升乡(镇)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对此,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推动基层治理的实践探索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老百姓最关心的就是切身利益,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啃噬了群众获得感,越是基层,感受越深。基层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运用得好与不好,直接关系民心所向,直接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掌握在乡镇和村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更具“分量”。一是“小微权力”更具“含金量”,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及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惠农资金和涉农项目资金向农村倾斜,乡镇、村两级可支配的资源和资金越来越多,监管难度也逐渐增加,一些“微腐败”,直接侵蚀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对乡村社会治理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小微权力”更具“规模量”,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需要乡镇、村两级参与的事务越来越多,部分甚至需要村“两委”作为责任主体直接组织实施,使得乡镇、村干部手中承接和掌握的“小微权力”数量增多,因此要保证“小微权力”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必须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给小微权力套上了制度的“紧箍咒”,进而管住基层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三是“小微权力”更具“影响力”,“小微权力”中既有涉及党员干部内部管理的权力,又有涉及镇村建设和发展的权力,更多的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从衣食住行到基层治理无不覆盖。同时,与此相对应,乡镇纪委监督力量薄弱、监督覆盖面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形式单一、职责不清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对此,门源县深刻反思从严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大要求,坚持从基层小微权力制约和监督入手,大胆实践,开拓创新,率先在全州探索以党建为引领推进“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新机制,并在工作实践中收到了显著成效,通过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向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同时实现了基层治理的创新。其中东川镇探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334制度”(详见图例)的做法具有典型的意义。东川镇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镇村实际,认真研究梳理十九大以来镇村两级在推进乡村治理方面做法和经验,汲取发生在门源的惨痛教训,坚持从制度建设抓起,探索推行“三张清单、三方联动、四项机制”的小微权力清单“334”制度,厘清乡镇和村两级在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资源资产调处、矛盾纠纷化解、环境卫生整治、民生服务等方面的权力清单,通过定权力、定责任、定公开,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从而压实了主体责任,提升了社会治理水平。
(一)厘清权力边界,建立“三张清单”。东川镇着力编织关住“小微权力”的笼子,通过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镇级民生服务清单、季度汇报清单”三张清单,使“小微权力”运行受到自下而上的有效监督。在村级层面构建“小微权力清单”。镇党委、政府组织镇村干部和部分群众充分论证,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清单30余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管理、村级“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使用、救灾救助申请等方面的事项,基本实现了村级“小微权力”全覆盖,做到了“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在镇级层面构建“民生服务清单”。镇党委、镇政府围绕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环境整治、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等46项民生服务事项建立清单,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实行闭环管理,严格责任考核,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确保了各项惠民政策在阳光下运行。在落实层面构建“季度汇报清单”。按照上述两个清单的内容,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镇各民生岗位负责人对落实情况向镇纪委实行季度汇报,并建立工作进展台账,对每个季度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从中发现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达到防微杜渐的效果。
(二)建立监督网络,实现“三方联动”。“三张清单”是权力监督的基础,其监督功能的发挥还要形成权力运行的监督网络。东川镇从健全镇党委、镇纪委和村监委三个层面监督职能抓起:一是发挥党委督查作用。镇党委把“小微权力”清单督促落实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聚焦党委中心工作,围绕发展督大事,关注民生督实事,紧扣热点督难事,定期组织人员力量,深入村社实地查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级事务、村级财务公开情况,不定期对各村“小微权力”公开公示情况进行督查暗访,不断加强对各村“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约谈提醒,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促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确保了村干部规范用权、廉洁用权,让村务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压实纪委监督职能。镇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报警器、压力器、度量器的作用,针对不同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要求,镇纪委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划分为日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和重点性工作,分门别类进行精准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镇村干部廉洁自律等进行常态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惠民政策落实、低保评定、工程项目建设、村级财务收支等情况,监督群众的合理诉求是否有人受理、有人办理,并及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反馈给各村,督促各村加快进度,按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确保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切实发挥村务监督作用。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发挥村级事务“监督员”、农村政策“宣传员”、民意沟通“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和惠民事项“督办员”作用,特别是突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惠民政策落实、村务公开、工程项目、财产管理、低保审定等“小微权利”开展监督管理,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配合村“两委”和镇纪委做好线索排查,做到早掌握、早疏导,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源头治腐,构建运行“四项机制”。东川镇在探索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着力建立了“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责任落实机制、工作联动机制、管理考核机制、监督问责机制”等四项机制,构筑起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覆盖的制度网络,从源头上防范腐败和不正之风。一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镇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和支部书记负总责制度,通过领导干部签订《一岗双责承诺书》、村党支部签订责任书,村务监督委员会填写《东川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同时,制定并运行镇纪委回访制度,对“三张清单”中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回访抽查,通过走访受益群众,重点抽查在惠民政策落实中村“两委”干部和镇政府相关干事履职情况、群众享受相关政策后生活改善情况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相关事项的参与了解情况,从而倒逼镇村相关干部认真履职、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由镇纪委牵头,联合镇党政办、镇扶贫办、镇民政办等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与“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相结合的方式,倒逼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及各类惠民政策落实等工作有力推进,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多举措将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建立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对村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对照主体责任年度目标责任书抓落实、抓考核,制定《东川镇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办法》《东川镇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细则》,按照公平合理、绩效挂钩、群众公认的考核原则,建立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科学、全面、准确考评,加强激励问责,进一步提升其履职能力。四是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对镇村党员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问效问责,从工作目标、工作对象、具体工作、履行方式、实绩考核和追责情形等方面明确了“规定动作”和“必做项目”。要求镇村纪检监察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同时,认真履行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案件查办、责任追究等职责,并抓好自身建设。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推动基层治理的实践效应
基层治理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最前沿、最基础的地位,推动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是立足基层实际,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门源县各级干部通过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深刻教训,切实认识到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而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依靠更具根本性、稳定性、长久性的制度。他们把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抓手,把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和规范运行作为突破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创新基层治理制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效应。
(一)坚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搭建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平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推进基层治理的不变初心,也是基层治理的核心和灵魂。东川镇“小微权力清单334制度”的创建和实行,始终坚持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建立了“村民说事、干部理事、集中议事、公证办事、定期评事、督促查事”的群众议事机制,在各村建立了“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并设立“红黑榜”,实行道德积分制管理,充分调动了农牧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使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的热情空前高涨。东川镇寺儿沟党支部书记孔庆银说,以前该村是远近闻名的“是非村”,“红白事”大操大办,打架赌博屡禁不止。后来在县、乡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实行“一约四会”制度后,干群关系融洽了,打架斗殴和赌博的没有了,红事新办、白事简办蔚然成风,村里的面貌焕然一新,人心思齐,乡风淳朴,经济发展,获得了海北最美乡村的称号。阴田乡大沟脑村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建立红白理事会、乡风评议会,引导群众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建档立卡贫困户李生龙妻子去世后丧事简办,三天内入土为安;村民田米楼三个女儿出嫁时,只有最早出嫁的二女儿收了两万元彩礼,大女儿和三女儿均未收取彩礼,群众普遍反映以前婚“结不起”、人“死不起”的状况得到改变,人情份子花的钱少了、关系反而亲近了,使大家能够把心思集中在过好日子上。这进一步启示,推进基层治理,只有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看问题、想对策、抓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动性、创造性,做到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才能形成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二)坚持把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关键,涵养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是乡村基层治理的应有之义。东川镇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作为抓手,实现“权力清单化、程序规范化、操作阳光化、监督全程化”,从遵循清单、规范流程、依法公开、监督问责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小微权力运行中的“规定动作”,从而让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该镇自推行“小微权力清单334”制度以来,镇纪委在三张清单和三方联动的监督形式下发现问题13条,督促整改完成13条,对工作执行不力、政策掌握不够的3名村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方面的谈心谈话形成了常态化。东川镇孔家庄村老党员孔宪锦说,“334”制度推行以来,群众意见少了,上访没有了,给了群众明白,还了干部的清白。在调研座谈中大家纷纷表示,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带来了“三新”,即实现了“作风建设有新变化、干群关系有新变化、政风民风有新变化”,镇村干部以履职尽责的作风、规范有序的办事流程、细致入微的监督检查,真正架起“干部有作为”与“群众得实惠”的“干群连心桥”。青石嘴镇也从2014年起针对惠民项目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中饱私囊等不正之风,开始在村级设立监评会,并不断丰富完善,形成覆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维稳、生态保护、惠民项目实施、脱贫攻坚、村庄建设和村级组织工作监督等为主的“监评会+N”村级治理模式。该治理模式实施以来,在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青石嘴镇也由以前全州有名的群众上访地区,变为村干部零违纪,村民零上访。
(三)坚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核心,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和治理能力。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神经末梢,是基层治理的“领头雁”。门源县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新模式,深入实施“支部堡垒、党员先锋、连心惠民”三项工程,发挥党员干部在基层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每个末梢,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有为的积极性。东川镇一方面通过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来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农牧民党员的监督管理和思想教育,特别是把青年干部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创新开展“青年干部作风建设谈心会”,着力“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以“匿名提问箱”、手机App为平台,将搜集发现的青年干部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过程中产出的困惑和存在的问题,通过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答疑的全新形式,畅谈干部成长经历,分析发展形势,消除模糊认识,扫除思想顾虑,激励青年干部守初心、担使命,引导每个党员在基层党建、义务植树、扶贫帮困、矛盾调处、乡风文明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另一方面通过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治理效能。实行双“365”工作制,即在每个村上挂牌成立“365工作室”,村干部实行365天坐班值班制度,为村民随时随地提供服务;在镇上组建“365调解室”,全天候对全镇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调节,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在人口相对集中的5个村建设“幸福大院”,对孤寡老人、残疾人进行供养,由镇村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中,党员干部积极带头,奋战在一线,塔龙滩村党员马德义因从外地返回隔离,不能参加村里防疫工作,特意向组织上交了1万元特殊党费。这些都进一步改善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形象,提升了党员干部在老百姓中的口碑,群众普遍反映“现在的村‘两委’和以前大不一样,村上的事务办得规范不说,我们也有了发言权和议事权,他们办事,我们放心”。
(四)坚持把创新作为动力,营造了充满活力的基层治理机制。我们在调研座谈中,切实感受到门源虽然发生了领导干部系列腐败案和在全省影响较大的涉黑案件,给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了不良的负面影响,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压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经过反腐败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洗礼,经受了一次党纪国法的严格教育,大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放下思想包袱,保持了积极有为、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认真履职尽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了亮点纷呈的局面。青石嘴镇创建了“老马调解室”,浩门镇推行“十户联治”治理模式,北山乡组建“10100”村级网络服务队,阴田乡建立“321”乡村治理机制,等等。全县每个乡镇都结合自身实际,在修复政治生态,健全基层治理机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创新,拿出了从严管党治党、提升治理能力的新举措、新机制,创建了一批新品牌,在实践中开始出现了集成效应。东川镇党委书记王万平介绍,从小微权力清单334制度推行以来,东川镇实现了群众到县以上“零上访”。
同时,纵观海北其它地区,各县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把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推动基层治理创新的重要手段,祁连县创建了“坚持党建为核心引领,以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相融合为抓手,创新微治理微调解微感化微服务机制”的“一核四治四微”基层治理模式;海晏县把小纠纷、小隐患、小案件、小问题、小需求的“五小微创新”作为基层治理创新的切入点;刚察县针对辖区内信访问题频发、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把建立“困难库、问题库、建议库、成果库”为主要内容的“四库”管理平台作为基层治理的突破口。这些对于推动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实、提升为民服务能力、融洽党群干群关系、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起到了不可或缺作用,激发了基层治理的活力。
三、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基层治理的思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这对新时代党的建设和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门源县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基层治理的实践尽管在许多方面还需健全和完善,但其做法和经验值得思考。
(一)必须建强战斗堡垒,不断夯实基层治理的组织基础。基层治理必须首先要加强基层党组织这个“龙头”。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引领功能,建立健全强化乡镇和村党组织政治领导的制度机制,引领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增强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要把基层党组织核心树起来,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这个“带头人”,持续用力整顿软弱涣散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加强农牧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规范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加大探索基层党员干部正向激励举措,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党员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在基层治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
(二)必须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权力运行不透明、制度建设缺失,是基层“微腐败”不断发生的根源所在。因此,要把制度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好基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为长效机制,尤其要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紧织牢小微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明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追责清单,把高标准和严要求树起来,健全制度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推动形成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具体规定,推进党员干部作风持续改善。尤其是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坚决纠正、严厉整治损害农牧民利益的行为,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必须以群众为主体,不断巩固基层治理的群众基础。过去我们强调群众自治,往往重视选举,却忽视选举后群众在村社事务决策、管理、监督等过程的作用,这也是大部分基层矛盾产生的根源。良好的基层治理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尤其是坚持人民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培育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意识,发挥主人翁精神,从而激发社会活力。要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强化自治的基础作用,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激发群众参与意愿,提升群众参与能力,落实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群众自治制度,加大“村务”公开力度、扩展公开范围,完善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共治格局。强化法治保障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树立法治理念,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利益关系、处理基层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强化德治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乡贤、道德榜样、村规民约、家训家风、生活礼俗的教化作用,引导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矛盾纠纷。
(四)必须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拓展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需要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全面落实“一盘棋”理念。要坚持党建引领,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良性互动,通过政治领导、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要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坚持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党建工作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充分整合各部委资源,真抓实干做好基层治理工作。纪委监委着重围绕“防治”、组织部门着重围绕“自治”、宣传部门着重围绕“德治”、政法部门着重围绕“法治”、统战部门着重围绕“共治”,发挥好“思想库”“智囊团”作用。要强化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挖掘好的经验做法,加大优秀案例选树力度,充分调动基层创新开展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加大对先进典型、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力度,使“盆景”变成“风景”、“树木”变成“森林”,形成遍地开花、竞相发展的格局。
名词解释
青石嘴镇“老马调解室”:镇党委、政府和镇调解中心根据《青石嘴镇特邀调解员选聘制度》,聘请了4名热爱调解工作、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德高望重并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回族老党员、老干部,成立了调解工作室,因为几名老同志都姓马,故命名为“老马调解工作室”,当地群众都亲切地称呼他们“老马”。
浩门镇“十户联治”治理模式:浩门镇把“十户联治”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即各村以十户为一个单元网格,制定管理办法,印发联治登记册将九大类工作纳入到登记册,实行积分制管理,形成由党支部主导、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党建+十户联治”治理模式。
北山乡“10100”村级网络服务队: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北山乡结合实际在全乡7个村聘任威望高、口碑好、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老党员、卸任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警、退耕地管护员、防疫员、乡医、食品药品协管员、保洁队长等“10类”人员共100人组成“10100”服务队,围绕全乡党建11大类62项工作建立清单,开展工作,发挥了“网格员”“信息员”“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服务员”作用。
阴田乡“321”乡村治理机制:门源县阴田乡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为载体,紧紧围绕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新要求,组建民间传统艺术表演队、党员创业带富先锋队和乡风文明志愿服务队3支队伍,成立红白理事会和乡风评议会2个群众自治组织,修订完善1份《村规民约》,形成“321”乡村治理机制,在推动村级经济发展、繁荣乡村文化、促进乡风文明和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东川镇小微权力清单“334”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