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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东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第五调研组

2020年4月

日期: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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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专项调研的安排部署,今年元月上旬,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鸟成云的带领下,第五调研组赴民和、乐都等县(区),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汇报等方式,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职,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进行调研。同时,平安、互助、化隆、循化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并报送了相关材料。调研中,认真总结市、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和建设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最近,根据人大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在延伸调研的基础上,就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等方面的内容,再次进行了充实、修改和完善。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本情况
  市人大设法制和监察司法、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社会建设5个专门委员会、各专委会配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1名。市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和法制工作、人事代表选举工作2个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4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6名,秘书长1名,委员32名。市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核定行政编制21名,含主任、副主任7名,各专门委员会未核定编制。实际在编行政人员18人,其中厅级7人、处级8人、科级3人。事业编制3名(挂靠市委办档案局),实有3人。不占编制的常委会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共13人。有政府雇员5人。
  (二)县(区)人大常委会设置及编制情况
  海东市辖2区4个自治县94个乡镇,全市总人口173万。全市各县(区)人大均设法制和监察司法、财政经济和城市规划建设、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等4个专门委员会,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均设有人事和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其中乐都区设有综合办公室。全市6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数按人口比例和相关规定配置27人至31人,常委会领导按1正3副或1正4副配置,专职委员数量均达到60%以上。六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核定行政编制76名,其中乐都区13名、平安区11名、民和县15名、互助县15名、化隆县12名、循化县10名。实际在编行政人员75人,其中循化县缺1人。
  (三)乡(镇)人大的基本情况
  全市94个乡镇均设人大专职主席,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乡镇人大主席开展工作。乡镇人大主席中的中共党员均选任或任命为乡镇党委委员,提名为县(区)级人大代表人选。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均设立了代表联络室。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经费平均在1.8万元左右,最高的是乐都区寿乐镇8.7万元,最低的是循化县岗察乡0.5万元。
  (四)人大代表构成情况
  截止2019年底,全市实有五级人大代表共6122名,其中全国人大代表2名,省级人大代表86名,市级人大代表294名,县区人大代表 984名,乡镇人大代表 4756名。
  二、做法和成效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方向上旗帜鲜明。一是把牢政治方向。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人大工作自觉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及时学习传达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健全和完善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及议题安排、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定和立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并按照党委要求开展工作,保证人大工作思路、重点举措与市委部署要求同向同步。三是强化行动落实。及时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为国家意志、人民意愿和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当选或任命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了党委有号召、人大有响应,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党委有要求、人大有作为。
  (二)在服务发展大局、推动新海东建设上主动作为。一是认真开展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切实抓好立法的起步和规范,从2017年开始先后制定出台了海东市立法条例、城市管理条例、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和绿色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地方立法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各自治县人大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积极开展民族立法工作,现已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共30部(其中3部已废止),为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了法治保障。二是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按照“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拓宽领域、加大力度,改进方式、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监督工作,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制镇产业、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现代农业、水利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气污染治理、健康养老、民事审判、检察建议办理、公益诉讼等40余项工作报告,对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人民调解法及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城乡规划法及本区域制定的单行条例等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农村环境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了专题询问,助推经济发展增效提质、民生福祉不断提标、生态环境改善提优、社会治理创新提升。积极探索开展工作评议、专项监督、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等,市、县(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三是适时决定重大事项。紧紧围绕 “十三五”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普法教育等涉及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根据政府提请审查批准了关于年度市、县(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和上级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及时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纳入本级预算,依法支持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
  (三)在保障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上措施有力。一是抓培训,着力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根据代表履职需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职适用知识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和学习考察相结合,坚持每年分期分批组织代表赴外省市开展专题培训,三年来累计培训各级人大代表2000余人次。二是抓机制,加强代表履职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规定,保证“三联系”工作经常化。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和评价退出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代表的管理。建立向人大代表通报政情制度,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三是抓督办,努力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好年初交办会、年中推进会、年终汇报会,实行领衔督办、跟踪督办、现场督办、协同督办、电话催办,表彰优秀代表建议和承办单位,进一步提升了代表建议的办成率和满意率。互助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主任会议成员“挂牌督办法”,使一批办理难度较大的跨年度代表建议得到了有效落实。平安区人大常委会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区领导班子目标考核范围,增强了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四是抓活动,为代表发挥主体作用搭建平台。扩大人大代表对常委会会议和各类视察检查活动的参与度。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活动,激发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开展代表风采采访活动,展现代表履职风采,通过典型引路推动代表履职再上新台阶。五是抓阵地,激发代表工作活力。加快推进县(区)人大代表工作室、乡镇(社区)代表联络室(站)规范化建设,使其成为代表学习培训、联系选民和参政议政的平台。加快建设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均建立人大微信群、QQ群,建立人大门户网站,发布人大信息,交流人大工作,为代表开展工作、建言献策、联系交流开辟了新窗口。六是抓保障,确保代表活动的顺利开展。市、县(区)均建立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机制,每年分别将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落实,同时对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参加代表活动的,按规定标准发放误工补贴、报销住宿和往返交通费。
  (四)在创新履职机制、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积极探索。坚决贯彻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以加强和改进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机关干部职工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常委会及机关党组管思想、管纪律、管工作、管干部的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注重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落实职级并行和晋升政策,人大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进一步增强;有序推进人大领域各项改革,完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机制,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推动人大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实践经验,强化工作协调联动,推动实践创新。扎实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外出参加学习培训、邀请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形式,拓宽乡镇人大工作思路、提高履职水平。强化经费保障,市、县(区)人大会议经费、工作经费按年度预算足额落实,乡镇人大工作经费纳入各县(区)财政预算(如乐都区一类乡镇6万元、二类乡镇5万元),确保了乡镇人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的形式和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渠道还比较单一,对政府及其部门起草法规的提前介入和动态督促还不够到位,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法规时对草案主要内容审议还不够,存在着过度依赖二次审议的现象,影响了对法规草案的统一审议和审议质量的提高。
  (二)监督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监督工作协调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支持加监督,同唱一台戏”的工作合力还需进一步增强。监督具体工作中还存在调查研究不深入、实质监督缺力度、刚性监督欠火候、审议质量不够高的问题。受专业能力和工作力量所限,对规范性文件难以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查过程往往流于形式。
  (三)代表工作有待深化。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性还不强,“重答复、轻办理”的情况依然存在。保障服务工作不够到位,代表培训针对性不强,覆盖面还不广;代表知政知情渠道还比较单一,代表活动开展不够经常;代表经费标准较低,代表保障激励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对代表的履职监督还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
  (四)乡镇人大工作有待改进。有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人大并通过人大工作依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不强。有的人大干部“专职不专心”,没有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人大工作专职化水平普遍不高。部分乡镇代表活动经费虽按统一标准列支,但与其他财政经费统筹使用,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乡镇人大及代表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有待优化。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均未设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四个有立法权的民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没有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各专工委尚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市、县(区)人大机关现有人员力量、专业素养与立法监督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
  四、改进措施
  (一)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要发挥好市、县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整合各种资源,优化体制机制,形成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工作合力。完善人大与政府间的立法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做好法规草案起草、审查、修改工作。优化法规审议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法规一审和二审的要求,提高法规审议质量。
  (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突出监督重点,紧扣全市中心工作,选准监督议题,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实施正确有效监督。完善审议机制,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力求议深议透议充分,提高监督议题审议质量。坚持和完善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和公开机制,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切实推动重点问题解决。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发挥人大财经监督职能,坚持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向人大报告制度,加强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
  (三)完善决定任免机制,增强重大事项决定科学化和人事任免规范化。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范围和程序,落实好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任免程序。积极探索任免权与监督权的有机结合,强化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建立健全相应的履职报告和评议制度。
  (四)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大代表学习培训力度,扩大代表培训覆盖面。积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充分发挥代表闭会期间作用。建立联系代表制度和代表接待日制度,坚持和完善政情通报制度,实行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引导代表增强所提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可办性,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坚持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加大议案建议的办理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五、几点建议
  (一)深化人大工作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下级人大制度,加强工作指导,支持基层创新。密切上下联动,协同开展代表活动,配合做好共同议题的依法监督工作。加强省级统筹协调,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覆盖,形成贯通各级人大的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提高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
  (二)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协调设置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年龄和专业结构,注重配备熟悉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的专工委负责人,适当充实各专工委工作人员。
  (三)强化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建议省人大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外出考察等形式,加大对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履职能力。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培养、使用和交流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人大同党政部门、司法部门干部双向交流机制,增强人大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四)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深入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认真总结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并固化为工作规范和制度,找准存在问题,补齐弱项短板,推动乡镇人大工作上水平。配优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并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健全和落实经费增长机制,确保乡镇人大会议经费、代表培训经费和工作经费标准随工作需要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而逐年提高。



  带队领导:鸟成云
  参加人员:简松山、王占恩、瓦世德、贾志军、段大祯(海东市委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