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在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我省民族侨务外事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依法推进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监督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监督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不渝遵循政治原则,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保证。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民族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收集整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方面的重要论述,进行深入学习研读、领会核心要义,夯实依法履职政治基础和思想理论基础。二是强化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八个坚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三是坚持请示汇报。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做到省委有号召有动员有部署,人大有响应有行动有作为的政治自觉。委员会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分管领导请示报告,时刻牢记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委员会工作与常委会党组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
二、坚定制度自信,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度是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制度保障。省人大民侨外委始终围绕我省民族工作大局,积极回应人民关切,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多种形式工作监督,有力推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贯彻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常委会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涵盖面广、涉及领域众多的特点,委员会工作中坚持关口前移,提前摸底全面了解情况,确定将民族地区项目配套资金减免、财税优惠政策落实、配套法规建设和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养使用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和监督重点。同时开展监督工作“回头看”,对常委会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有效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力求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赴我省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民族、脱贫攻坚、三江源保护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有力推动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立法和自治地方自治条例修订工作,解决了长期困扰我省民族地区项目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等困难问题。二是突出重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紧紧围绕省委关于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决策部署,配合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坚持依法监督,严格按照监督法和实施办法的规定,在监督内容和程序上规范化,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全面深入调研,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了解和掌握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供有力支撑。紧紧围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活动。先后针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三江源生态移民长远生计、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城市民族工作、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行情况等方面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25份,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和开展工作提供了意见建议,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三是坚持联合督查,形成监督长效机制。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委员会努力做到贴近实际、发挥实效、注重平时、坚持长效。根据国务院和省上的要求,委员会与省民宗委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连续12年对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情况、民族区域自治法及若干规定执行落实情况,督察组深入车站、宾馆、学校、社区、公共服务窗口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全面评估贯彻落实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有力推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细、落小、落实。
三、深化宗教领域监督,推进依法治理宗教事务。委员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宗教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对宗教管得住、管得好”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等重要论述,针对宗教工作的复杂性敏感性特点,将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依法治理宗教事务方面。开展听取和审议全省宗教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对做好全省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财产管理、宗教团体作用发挥等方面工作提出审议意见,推动政府部门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宗教事务管理方面专题调研,总结我省宗教事务管理先进经验,了解掌握依法治理宗教事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进一步完善宗教管理体制机制、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和伊斯兰朝觐事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为修订完善好我省宗教事务条例、各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打下坚实基础。
四、做好侨外工作监督,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委员会根据我省侨外工作实际和特点,加强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监督,加强外事方面法律实施情况的调研,积极促进我省融入国家战略。委员会先后听取省侨办关于侨务工作和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围绕我省侨务(归国藏胞)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了海外侨胞在我省投资权益保护问题座谈会,促进了通过项目合作、创业、资助贫困学生、贫困侨眷、扶贫等形式,发挥侨资侨智优势,助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配合全国人大华侨委就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建议落实情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涉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机制。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省外事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护照法、出入境管理法等外事法律在我省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外事服务窗口、西宁海关等涉外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全省外事工作情况,助推青海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五、强化代表工作,推动重点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将代表工作贯穿于监督工作全过程,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调查研究等工作中,组织代表、委员、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开展调研、视察、重点建议办理等工作,特别是在办理代表重点建议方面取得了实效。委员会加强代表建议研究甄选工作,选择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建议,努力通过建议办理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发展。2015年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海南州代表团提出的《研发藏文搜索引擎项目纳入我省信息建设重大项目的建议》,通过常委会分管领导多方协调从资金方面得到了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2016年全球首个藏文搜索引擎开通上线,目前用户访问量已突破35亿次,日均访问量达到1000万次左右,用户覆盖31个省市自治区以及70多个国家和地区,保障藏文信息安全,充分发挥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朱春云代表提出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省级立法的建议》实现了当年立项、当年起草、当年审议,最大程度地发挥建议的作用,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
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 做好新时代人大民族宗教监督工作
省人大民侨外委
日期: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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