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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形式 深化拓展 全力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省人大财经委

日期: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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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完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青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着力在丰富监督内容、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一、特色和亮点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一是增强坚持党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领导的政治自觉。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摆在讲政治的首要位置,确保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着力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委的决策部署高度协同,使党的主张通过我们的工作变成法定职责任务。例如,我们积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及时将青海省实施环境保护税法适用税额标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使财税部门有规可依、有款可循。为全面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我们充分调研、征求意见,代拟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下一步,我们计划再同步出台几项具体制度,构成我省国有资产监管1+N制度体系。二是向党的方针政策看齐,使支出预算和政策更好地体现和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年初审查政府预算草案时,看是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省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要求等。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落实省委提出的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的预算安排及措施情况。三是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预算监督工作中的重点监督计划、重大执法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取得重大成效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和研究讨论。
  (二)进一步规范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程序。在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强化依法监督。一方面注重强化制度保障。建立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对审计工作的监督链条,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等层面推动建立整改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建立了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把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参与预算审查工作以制度规定,保障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预算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注重加强意见办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规定》,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对于比较重大或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关注的议题,就处理情况再次听取报告。财经委不断加强对审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把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作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有力提升了监督实效。
  (三)进一步创新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方式。一是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审查。在初审前准备阶段,认真学习研究国务院关于年度预算编制通知要求,在部门预算和总预算编制的初期,派员参加省级部门预算编制会议,了解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指导思想、年初省本级可支配财力规模及部门预算编制“两上两下”等情况,掌握预算编制进度,并就做好预算编制交换意见。二是做实预算初审阶段的调研。在人代会召开一个月前,组织预算审查组到有关地区和部分预算执行单位了解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情况,了解分析上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根源及整改情况,专项资金的到位情况及绩效评价情况,对编制下一年全省及省本级总预算和部门预算提出初步意见。在人代会期间,结合人大代表审议意见及时完善审查报告。围绕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统筹整合、保障重点支出和经济平稳运行,促进解决预算编制不细化、项目库建设滞后、存量资金规模大等突出问题,深化预算审查监督。服务常委会扎实做好预算调整和决算的审查批准。三是逐步扩大预算审查范围。落实预算法相关要求,围绕四本预算支出范围和重点,在加强对一般公共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同时,逐步开展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审查监督,强化协调,避免支出安排重复交叉,统筹使用财力,推进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做实决算审查批准,要求财政部门编制部门决算(草案)和转移支付决算(草案)提交常委会审查。将财政绩效管理情况作为人大预算审查重要内容,常委会今年听取财政绩效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和评价报告随同预算决草案等提交人代会和常委会审议的工作机制。推动将四本预算逐步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四)进一步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效。一是推动中心工作落实。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进行监督,审查报告、调研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等提出的意见建议,在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得到采纳和体现,有力推进了全省中心工作开展。二是促进民生改善。坚持把保障民生、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连续几年将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医疗、环境保护等民生问题作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内容,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推进预算管理和财税改革任务的落实。把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作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内容。在预决算草案审查报告和预算执行审查建议中,围绕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和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撑作用提出意见建议。四是提升人大的地位和权威。随着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能够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人民群众对人大行使预算审查监督权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高,在群众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也在进一步彰显。
  二、困难和问题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完成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任务、努力提升监督工作实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财政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研究分析领会不够,省情把握不准,提出审议意见建议站位不高,针对性有效性不强。二是对新修订的预算法中关于人大审查监督的内容和程序还没有完全贯彻执行到位。三是对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审查仍需加强。在审查预算草案时,对预算总量安排、支出预算结构是否符合党中央确定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等的审查还不够深入。四是推动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力度仍需加强。在预算、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查等法定审查监督中,目前仍偏重程序性审查以及提出意见建议,对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情况的监督还不够有力。五是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我省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部署下正在扎实推进,省级人大预算联网中心已经建成使用,但相关监督经验积累、监督手段拓展、监督方式创新等仍处于起步阶段,队伍和能力建设上不适应。
  三、思路和对策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拓创新、提升能力、依法履职,推进人大预决算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拓宽度、谋创新,持续拓展监督手段和监督覆盖面。根据《预算法》要求,紧密结合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监督手段,拓宽监督内容,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探索开展预算专题审议。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聚焦总预算和部门预决算草案、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专题审议,接受审议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并回答询问。二是加快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待省委《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我们抓紧出台《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办法》,建立政府相关部门与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沟通机制,定期举行工作会议,通报进展情况,及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互联共享。三是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积极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要求,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深化我省预算联网监督中心与财政部门的数据对接和应用,充分利用好预算联网平台,加快推进与发改、税务、国资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加强对支出预算执行和政策的审查实时监督,增强审查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挖深度、抓重点,持续提升预决算审查监督实效。一是聚焦支出预算总量和结构。围绕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出预算总量、赤字规模安排,支撑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支持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促进财政支出结构要在补短板、强弱项、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发挥作用。关注中期财政规划与国家战略规划、宏观调控政策及相关行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实现三年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年度预算对支出的约束,推动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二是聚焦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加强对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保障党中央和省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确定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推动政府健全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合理确定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范围。加强对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实现支出绩效和政策目标。三是聚焦财政转移支付。重点审查监督贯彻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转移支付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匹配情况;转移支付对促进实现各地区财政平衡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情况;专项转移支付结构和规模变动情况。推进建立专项转移支付设立审批、立项评估和退出机制,促进提高转移支付预算年初细化落实到市(州)县的比例。推进省与市(州)县级财政间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完善省级财税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四是聚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强化对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审查监督,加快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人大和政府共同监督,相关部门、第三方机构、人大代表组成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夯实绩效管理基础工作,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财政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五是聚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促进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规范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严禁违法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加快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健全债务绩效管理机制。
  (三)强力度、重实效,推动我省预决算审查监督开创新局面。一是加强人大其他专委会和社会各界参与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力度。探索建立与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联合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其他专门委员会对口部门的部门预决算的审查监督,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对相关领域部门预算草案、相关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有关转移支付资金和政策开展调查研究,更好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专业特点和优势。根据需要,在用好当前预决算审查监督专家库的同时,适时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服务。二是强化审计结果在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中的运用。加强审计部门与人大财经委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年度审计监督计划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的衔接机制,使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成为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的重要依据。三是在推动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求实效。通过听取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推进开展听取重大财政政策报告和政府财政等部门落实预算决算决议的工作安排情况通报,并将有关情况发送本级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