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用习近平总书记的文化思想研究解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课题,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起深入西宁、海东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并邀请部分基层人大代表、文化、教育、社区等单位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有了一些初步的思考和研究,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坚定文化自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认识明确、理解到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说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只有文化自信的根牢固了,“四个自信”的大树才能更加枝繁叶茂。作为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集中体现当代中国精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价值理念的高度凝练和概括总结,是文化自信的根本要求和灵魂所在,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是时代精神发展的必然产物。通过近期调研座谈,总的感觉大家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理解到位、认识明确。比如,小桥社区党支部书记代素英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是全体居民的事,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是我们的责任更是义务”;省人大代表朱安香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国家根本大法,这极大地巩固了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今后不仅要带头践行好,还要给群众宣传好”;互助县丹麻镇村民王老汉感叹道:“镇上免费开放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开展了很多的评选活动和文体活动,现在老百姓的素质增强了,邻里间的矛盾少了。”西宁市人大何永生同志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弘扬共同理想、凝聚精神力量、建设道德风尚,使我们的国家、民族、人民在思想和精神上强起来,更好地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等等这些充分说明,如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在逐渐融入青海的肌脉纹理中,已成为各族干部群众在价值观念上的“最大公约数”。
二、大力传播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按照省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总体部署,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化思想的基础工程,落细落小落实、常抓常新常态、见人见物见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普遍认同”向“共同行动”转变,为谱写中国梦青海篇章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一是贯穿融入结合,培育和践行载体丰富多彩。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道德讲堂、公益广告、文明劝导、文明交通等“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随处可见;传统节日成为“爱国节、文化节、道德节、情感节、仁爱节”,成为建设精神文明、弘扬核心价值观的响亮品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制发《青海省公民道德规范》及《读本》,通过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的选树,把许多平凡故事演绎成传递真善美的永恒;深入推进“做文明有礼西宁人”“善行海东”“文明玉树”“美德乡村”等道德实践活动,建立“道德讲堂”“善行义举榜”,编写“青海好人”“最美家庭”故事集,传递好人好报、德行善报的价值导向。一系列“接地气”的举措,使人们对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不断加深。同时,“文明青海”建设十项活动和四大工程持续推进,在农牧区开展“最美城镇”“最美乡村”等创建活动,在青藏公路铁路沿线开展“军警民共建高原千里文明线”“文明青藏线”创建活动,在旅游景区开展“创文明景区、做文明游客”活动,推动“文明青海”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如今,在青海大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高飘扬的旗帜,已经成为思想引领、道德培育、精神塑造、文明提升的标志,不断促进着公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二是注重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融入教育全程。针对青少年正处于心智成长期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注重“立德树人”,将“三个倡导”融入学校、社会、家庭教育,形成了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在高校、职业学校突出核心价值观内容,在中小学全面开设爱国感恩教育、法治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选推百个德育“精品课例”和百节核心价值观“精彩一课”,推动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中国传统文化进校园、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打造“中华经典诵读”“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等60余项校园文化品牌;推广建设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开展“校训”“校歌”创作,持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校园经典诵读”活动。推动家庭教育,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长论坛,开展学校家长开放日活动。抓住网络育人主动权,净化网络空间,组建学生网评员队伍,开辟网络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加强学生社会实践,全省建成“青海原子城纪念馆”“玉树抗震救灾纪念馆”等800多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教育资源实践基地,让青少年从小接受爱国主义和红色基因教育,引导他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通过一系列深入持久的教育实践,全省广大青少年增强了精神力量、树立了精神追求、提高了思想“免疫力”。
三是把握舆论导向,培育和践行成为自觉行动。省委把核心价值观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重要内容,中心组带头加强学习,推动党员干部作学习践行的表率。省内各媒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综合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传播核心价值观,开设专题专栏,举办征文活动,编发系列报道和评论,让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各地广泛开展核心价值观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牧区活动,打造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主题街巷和文化墙,利用春联、灯笼、皮影、排灯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进行主题宣传,制发藏汉双语公益广告,广泛刊播“图说价值观”公益广告,推出一大批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作品和文艺演出,有力增强了各族干部群众对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如今的青海,从机关干部到普通群众,从企事业单位到中小学校,从靓丽新城到农牧山区,说起核心价值观,大多都能琅琅上口。“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正在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为打造青海精神高地奠定了坚实基础,增添了恒久动力。
总体来看,随着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大力弘扬,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了良好的思想、文化、制度环境,提供了现实基础和有力条件。但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随着国家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和思想意识的多元多样多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距离“使之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地各部门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仍或多或少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机关单位、学校、城镇力度大,企业和农村牧区力度相对较小;部分宣传教育趋于“小、零、散”,在形成整体合力上还需下功夫。三是诚信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在一些重要环节和领域,在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上,守法诚信褒奖、违法失信惩戒导向还不鲜明,激励性、引导性、约束性还不够,针对性、实践性、可操作性还不强。
三、用“滴水石穿”的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抓好任务落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一要坚持有为,不断增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感使命感。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需要群众在实践中自我认知,更需要党和政府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式的教育引导。就像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曾经教育学生“要除去旷野中杂草最好的办法是种上庄稼”一样,人的思想不会是一块闲置的空地,你不种真善美的“庄稼”,它就长假恶丑的“杂草”,唯有细心的播种,辛勤地耕耘才能收获累累果实。因此,要自觉地以习近平总书记文化思想为指导,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城镇与农村牧区并重,职能部门与社会教育并重,宣传主导与群众参与并重,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在提高已经建成文化设施利用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科学规划,不断提升群众身边文化“馆、站、室”等的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开展更多内容丰富、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打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为契机,加强对英雄烈士的全面保护,依法惩处侵害英雄烈士权益、亵渎英雄烈士形象等违法行为,牢固树立鲜明价值导向,以司法手段维护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要旗帜鲜明地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树立正确导向、澄清模糊认识、匡正失范行为,形成激浊扬清、抑恶扬善的思想道德舆论场,引导人们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建设者,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二要久久为功,建立健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价值观建设是在人的心灵里搞建设,是一个潜移默化、日积月累的过程,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地抓下去。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面对的对象是复杂多样的,各阶层、各行业、各领域人群在思想观念、价值追求、道德标准上都存在着巨大的横向差异,而且在不同阶段自身也存在着纵深差异。因此,要找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各阶层、各行业、各领域人群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在把核心价值观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和各行各业规章规范中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群体分类、细化岗位规范,使之落细落小落实、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贯穿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要建立奖惩机制,对各行业道德模范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并建立相应的关爱机制,帮助解决困难,弘扬社会正能量,在社会上形成“好人有好报”的效应,同时完善诚信体系,对那些伤风败俗的丑恶行为,失信失德的坑人现象,运用舆论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坚决给予遏制,努力形成以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耻的社会环境。
三要从小抓起,蓄积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一个思想观念,要在全社会树立起来并长期发挥作用,就要从少年儿童抓起。”曾经有记者问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卡皮察:“您在哪所大学学到了您认为最重要的东西?”他回答:“在幼儿园。”记者接着问:“您在幼儿园学到了什么呢?”他说:“学到把自己的东西分一半给小伙伴;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东西要放整齐;饭前要洗手;要诚实,不撒谎;打扰了别人要道歉;做错了事情要改正;大自然很美,要仔细观察大自然。”青少年阶段是价值观形成阶段,是可塑性最强的时期,抓好了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也就抓住了未来、管住了长远。因此,培育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要善于用生活中的语言、青年学生喜欢的语言,融入、服务、引导青年学生的生活,关注朴素平凡的生活细节,聚焦丰富多彩的生活场景,避免价值观教育成为僵硬的灌输和苍白的教条,只有跟上学生生活变化的新节奏,传递青年学生生活变化的新信息,才能使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人心。要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通过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体验、感悟、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注重知行合一,鼓励和引导学生在社会生活实际中身体力行,从认真洗手、按时休息、礼貌待人等小事做起,通过良好家风,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青少年成长“扣好第一粒扣子”,为培育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